巴西电池用铝带出口量
巴西电池用铝带出口量大概数据
时间 | 品名 | 出口量范围 | 单位 |
---|---|---|---|
2019 | 巴西电池用铝带 | 50000-100000 | 吨 |
2020 | 巴西电池用铝带 | 100000-150000 | 吨 |
2021 | 巴西电池用铝带 | 150000-200000 | 吨 |
巴西电池用铝带出口量行情
巴西电池用铝带出口量资讯
胜利精密:拟定增募资不超19.5亿 用于安徽车载镁合金产品扩能建设项目等
12月26日,胜利精密股价出现上涨,截至12月26日10:51分,胜利精密涨2.81%,报2.93元/股。 消息面上:胜利精密12月25日晚间公告,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5,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安徽车载镁合金产品扩能建设项目、苏州车载显示玻璃产品扩能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胜利精密表示,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对于安徽车载镁合金产品扩能建设项目,胜利精密的公告显示: 近年来随着公司车载镁合金产品需求持续增长,为保障公司未来长期产品供应能力,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安徽胜利在现有土地上建设本项目。项目建成后,将新增978.00万套车载镁合金产品的生产能力,从而优化产品结构,满足客户需求,为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奠定基础,提升公司市场综合竞争力。 胜利精密介绍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时谈及: (1)国家政策为行业的腾飞铺平道路 : 本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方向包含复合集流体、不锈镁合金等,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支持相关产业技术研发工作。 2020年11月,国务院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提出电池技术突破行动,建设动力电池高效循环利用体系,同时提出“以铝代钢”、使用包括高强度钢、铝或镁合金、碳纤维及高分子复合材料等轻量化材料是实现汽车轻量化的重要途径。2021年6月,国家统计局公布《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将覆铜板及铜箔材料、印制电路板归为“01数字产品制造业”作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同年12月,工信部公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将铜铝复合材料列为“先进基础材料”中的“二、先进有色金属”的“(四)铜材”。2023年12月,发改委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高强度铝合金、镁合金等列入“鼓励类”范畴。综上, 未来复合集流体、镁合金等行业在上述红利政策的支持下,其技术实力和创新水平将会不断提高,发展前景一片向好。 (2)公司拥有扎实稳健的技术积累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拥有专利数量五百余项,同时保持与各大院校、科学院和商学院的人才互动交流,不断索新技术和整合制造前沿技术,增强研究产品转化可行性。公司生产研发出的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获得了省市级、工信部颁发的多项荣誉,在研发技术、产品升级及创新能力等方面持续保持了领先地位和较强的综合竞争实力。本项目为公司现有产品技术升级,公司已拥有较为深厚的技术工艺储备,掌握了镁合金的半固态压铸技术、CNC、后处理等技术;掌握了玻璃盖板的成型(2D、3D)、丝印(2D玻璃、3D玻璃、复合板)、贴合技术(2D、3D)、表面处理技术(AG、AF、AR)等一系列核心技术;公司拥有成熟工艺制作流程,产品良品率在行业保持较高水平。综上,公司具有丰富的技术积累为本项目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力度,加快新产品开发进度。 (3)公司具备完善的研发体系及管理经验 (4)公司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群体 谈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胜利精密介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支持的发展方向以及市场发展趋势的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可以帮助公司提高研发能力,优化产品结构,满足客户需求,为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奠定基础,提升公司市场综合竞争力。募集资金的运用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募集资金的运用能够加快公司优质项目的实施,提高资产运营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胜利精密此前发布的2024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97亿元,同比增长7.17%;归母净利润亏损2864.6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48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35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8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005.7万元,同比下降59.36%;报告期内,胜利精密基本每股收益为-0.008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85%。
2024-12-26 11:11:27金川集团40万吨/年智能铜电解项目建设进入冲刺阶段
金川集团40万吨/年智能铜电解项目是“十四五”甘肃省列重大建设项目,该项目整体规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已于2024年6月建成投产;二期工程于2024年3月开工建设,计划2024年底建成投产。 目前,该项目进入冲刺阶段,工程建设公司进一步优化、细化施工工序。根据作业面情况灵活安排施工顺序,工程建设公司每天下午召开施工碰头会,梳理当天任务完成情况与问题,部署第二天工作任务,做到每日总结、每日计划;次日的排班会协调各专业施工进度,将任务细化至个人,跟踪落实;各层级管理人员带头加班,与施工人员同吃同住,连续奋战。同时,工程建设公司各管理部门每日安排值班人员,从金昌赶至项目现场进行安全、质量、进度检查,全方位保障该项目推进。 工程建设公司安装工程公司副总经理、项目安装工程项目负责人王生文表示,在该项目施工中,在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对二期工程工序做了调整,真正做到“见缝插针”,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推进工期的机会,确保质量、安全与进度,落实好集团既定目标。 重大项目是经济发展的“强引擎”与“压舱石”。金川集团2024年新立项和结转的金川本部重大、重点、一般技术改造及境内外子公司项目总计195项,总投资120亿元。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金川集团工程管理部年初制订项目建设计划,安排节点工期,并实行周调度、月推进管理方式管控与跟进项目进度;定期召开现场项目例会协调问题,并进行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检查。金川集团建设项目指挥部每月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通报问题、督促整改,将相关情况在《建设项目周简报》通报。 目前,该项目建设相关部门与单位正全力协调物资与人员力量,确保40万吨/年智能铜电解项目如期建成。 疾风知劲草,烈火见真金。金川集团其他项目建设也纷纷按下“快进键”,预计到12月末,280kta动力电池用硫酸镍产品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浸出系统、萃取系统投料试生产;热电公司三分厂2×160t/h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电除尘系统、脱硝系统调试完成;氯碱PVC系统重点工艺安全提升项目建设完成;兰州200kt/a 磷酸铁锂生产线M1主厂房钢结构吊装完成90%…… 金川集团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室经理袁官永表示,该集团对项目建设的研判更加科学,建设施工单位装备水平与管理经验不断提升,现场施工更加高效,项目建设进入了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张爱玲)
2024-12-26 10:09:17沪铝 成本支撑松动
12月以来铝价震荡偏弱运行,目前已跌破2万元/吨整数关口。一方面美联储降息预期降温,美元走强压制铝价,另一方面基本面驱动偏弱,成本端支撑亦有所减弱。 成本端出现松动迹象 今年以来,氧化铝价格表现偏强,特别是9月以来持续震荡上行,带动电解铝冶炼成本抬升。截至12月23日,电解铝行业加权平均完全成本约21473元/吨,较去年年底大幅增加4953元/吨。随着行业利润大幅下滑,亏损企业逐步增多。不过,近期氧化铝现货价格基本见顶,海外澳洲FOB报价已跌至670美元/吨附近,进口窗口接近打开,国内晋豫地区现货开始出现松动。截至12月23日,国内山西、河南地区氧化铝均价较前一周均下跌20元/吨,至5720元/吨、5760元/吨。整体来看,供应最紧张的阶段逐步过去,预期春节前现货价格大概率震荡走弱。 另外,远期投产规划较多,2025年氧化铝新增产能预计在1320万吨左右,投产时间主要集中在一季度和下半年。若新产能顺利落地,氧化铝供需格局将逐步改善,并于二季度转为供应过剩,远月价格预期较弱,电解铝未来成本支撑或减弱。 运行产能“大稳小动” 今年电解铝运行产能逐步抬升至高位,产量维持增长态势。不过,11月以来,由于成本持续走高、行业亏损扩大,部分地区电解铝企业陆续停槽检修,11月产量环比增速略有放缓。 目前,电解铝运行产能增减并存,增量主要来自新疆某铝厂新增项目启槽爬产,减量来自小规模的检修停槽。据悉,上周四川地区部分企业因高成本进入检修阶段,目前计划减产产能已停槽,合计影响产能20.5万吨/年。另外,广西某电解铝厂因技改减产,预计影响产能10万吨/年。预计12月底电解铝年化运行产能4369万吨左右,整体表现为“大稳小动”。 淡季下游开工率走弱 目前处于铝传统消费淡季,同时铝材出口退税政策取消带来的阶段性赶工已结束,后续出口订单存在下滑预期,下游铝材企业开工率连续两周下滑。截至12月20日当周,国内铝下游加工龙头企业开工率较前一周下降0.8%,至62.4%,较去年同期下降0.7%。其中,铝型材开工率回落1.8%,至48%,主要原因是淡季叠加前期出口赶工透支部分需求,企业在手订单下降;铝板带开工率回落3%,至69%,主要原因是河南环保检查启动,当地多家铝板带企业有所减产。整体上,淡季氛围较浓叠加出口订单下滑预期,预计铝材开工率仍有下滑可能。 随着淡季效应发酵,铝锭社会库存出现累积迹象,不过上周新疆地区发货受煤炭保供影响,有所下降,且铝价走跌后下游补库有所增加,国内铝锭社会库存再次下降。展望后市,一方面铝价走低后下游逢低补货或有增加,另一方面西北货源后续仍有到货预期,预计铝锭库存表现为震荡反复,库存拐点或推迟出现,关注下游补货的持续性。 综合来看,短期运行产能“大稳小动”,需求淡季效应发酵,但铝价低位补库有增加,供需基本面驱动偏弱。成本短期支撑仍存,后期有减弱预期。预计铝价以低位震荡运行为主,关注宏观氛围和成本的进一步变化。
2024-12-26 09:31:49关注社库走势 铝价延续震荡【机构评论】
周三沪铝主力收19895元/吨,涨0.25%。伦铝休市。现货SMM均价19830元/吨,涨40元/吨,贴水40元/吨。南储现货均价19990元/吨,跌40元/吨,升水125元/吨。据SMM,12月23日铝锭库存50.3万吨,较上周四减少2.5万吨。铝棒9.9万吨,较上周四增加0.99万吨。宏观面:央行12月25日开展300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期限1年,最高投标利率2.30%,最低投标利率1.90%,中标利率2.00%。本月MLF缩量续作反映市场流动性充裕,资金面保持宽松态势。 产业消息:俄铝调整扩产计划,原铝产量将保持稳定。2024年10月4日,俄铝宣布计划到2030年将位于西伯利亚的Boguchansky电解铝厂产能翻倍至60万吨。然而,11月26日公司发布公告称,由于全球氧化铝价格飙升以及国内需求放缓,将削减6%的电解铝年产量。 海外圣诞节休市,经济数据发布维持清淡,宏观影响弱。基本面消费传统淡季对平衡影响偏空,不过因发运等问题社会库存仍在低位且累库并不顺畅。关注今日的社会库存表现,铝价我们仍维持承压震荡判断。
2024-12-26 09:31:01国办:将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基础设施等纳入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旨在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等积极作用,提出7方面17项举措。 一是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实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在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方面实行“正面清单”管理,提高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以省份为单位,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券规模上限由该省份用于项目建设专项债券规模的25%提高至30%。 二是完善专项债券项目预算平衡。优化专项债券额度分配,做好项目融资收益平衡,确保专项债券实现省内各市、县区域平衡,严防专项债券偿还风险。完善专项债券项目“一案两书”制度。 三是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审核和管理机制。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在10个省份以及雄安新区下放项目审核权限,省级政府审核批准本地区项目清单。打通在建项目续发专项债券“绿色通道”。建立“常态化申报、按季度审核”的项目申报审核机制。 四是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加快专项债券发行进度,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加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监管。 五是强化专项债券全流程管理。加强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分类管理存量项目资产,规范新增项目资产核算。建立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制度,抓好项目收入征缴工作。对收入较好的项目支持提前偿还债券本金。 六是加强专项债券监督问责。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严肃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加强审计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七是强化保障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开展政策实施动态评估,提高政策实施效能。 《意见》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本地区专项债券管理工作机制,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专项债券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24〕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等积极作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 (一)实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将完全无收益的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除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以外的房地产开发,主题公园、仿古城(镇、村、街)等商业设施和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纳入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禁止类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专项债券依法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养老金及支付单位运行经费、债务利息等。 (二)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在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方面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将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生命科学、商业航天、北斗等新兴产业基础设施,算力设备及辅助设备基础设施,高速公路、机场等传统基础设施安全性、智能化改造,以及卫生健康、养老托育、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纳入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行业》详见附件2)。提高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以省份为单位,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券规模上限由该省份用于项目建设专项债券规模的25%提高至30%。 二、完善专项债券项目预算平衡 (三)优化专项债券额度分配。额度分配管理坚持正向激励原则,统筹考虑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支出需要,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管理水平,以及地方项目资金需求等情况合理分配,确保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资金使用效益好的地区倾斜,提高专项债券规模与地方财力、项目收益平衡能力的匹配度。 (四)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收益平衡。对专项债券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和项目专项收入难以偿还本息的,允许地方依法分年安排专项债券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以及调度其他项目专项收入、项目单位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等偿还,确保专项债券实现省内各市、县区域平衡,省级政府承担兜底责任,确保法定债务按时足额还本付息,严防专项债券偿还风险。 (五)完善专项债券项目“一案两书”制度。研究制定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标准化模板,依托信息系统统一项目实施方案要素和内容,减少中间环节和成本。简化财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严格要求中介机构履职尽责做好项目资料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客观出具中介报告。 三、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审核和管理机制 (六)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下放专项债券项目审核权限,选择部分管理基础好的省份以及承担国家重大战略的地区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支持经济大省发挥挑大梁作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名单》详见附件3)。试点地区滚动组织筛选形成本地区项目清单,报经省级政府审核批准后不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可立即组织发行专项债券,项目清单同步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 (七)打通在建项目续发专项债券“绿色通道”。对“自审自发”试点地区以外的省份,完善项目审核“绿色通道”机制。对于已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且需要续发专项债券的在建项目,无需重新申报,经省级政府审核批准后可直接安排发行专项债券,同步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 (八)建立“常态化申报、按季度审核”的项目申报审核机制。对“自审自发”试点地区以外的省份,建立“常态化申报、按季度审核”机制。各地专项债券项目经省级政府审核批准后,依托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两部门信息系统常态化报送,其中,应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项目的集中报送,并在次年2月底、5月底、8月底前分别完成该年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全年项目的补充报送。两部门全年向各地开放信息系统,每年3月、6月、9月、11月上旬定时采集地方报送数据,并于当月内下发审核结果。 四、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 (九)加快专项债券发行进度。各地要在专项债券额度下达后及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履行预算调整程序,提前安排发行时间,及时完善发行计划,做好跨年度预算安排,加强原有专项债券、已安排项目同新发债券、新项目的有机衔接,统筹把握专项债券发行节奏和进度,做到早发行、早使用。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周期、到期债券年度分布等因素,科学确定发行期限,均衡分年到期债务规模。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在建政府投资项目,优先保障在建项目资金需求,防止形成“半拉子”工程。 (十)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省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加强与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分工协作,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及时拨付已发行专项债券资金,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加快资金使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在线监测、调度督促和现场检查,分级分类做好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十一)加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监管。加快完善专项债券资金监管机制,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防挤占、截留和挪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托信息系统,对专项债券资金实施穿透式监管,动态掌握资金使用、项目运营、专项收入、资产等方面情况,将所有专项债券项目全部纳入信息系统覆盖范围。加强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及时共享项目开工建设进度、安排债券规模、资金支出进度等信息。 五、强化专项债券全流程管理 (十二)加强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产明细台账,分类管理存量项目资产,防范以项目资产抵押融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风险。规范新增项目资产核算,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登记处理方式,确保项目对应的政府负债和资产保持平衡。 (十三)建立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制度。完善专项债券偿还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制度,“自审自发”试点地区要加快建立偿债备付金制度。严格落实专项债券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抓好专项债券项目收入征缴工作,保障专项债券偿债资金来源。对收入较好的项目,允许动态调整全生命周期和分年融资收益平衡方案,支持提前偿还债券本金。 六、加强专项债券监督问责 (十四)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坚决遏制违规使用问题,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专项债券资金闲置和违规使用等问题,督促各地逐笔逐条建立问题台账,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对新发生违法违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问题的“自审自发”试点地区,情节较轻的,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停止试点。财政部要对试点地区加强跟踪检查,定期核查专项债券使用情况,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会同相关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实施惩戒,选取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对不符合发行要求但已发行专项债券的地区,在以后年度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分配时予以扣减,省级政府要暂停相关市县在建项目续发专项债券“绿色通道”。各级财政部门要对违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的地区,依法依规采取扣减限额、约谈通报、考核监督等方式严肃处理,并定期通报典型问题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各级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专项债券的审计监督,继续将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项目的重要内容。 (十五)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地方各级政府要依法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优化完善专项债券管理,按规定及时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专项债务情况。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法落实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预算、预算调整、决算的决议和审查意见,依法统一管理政府债务的举借、支出与偿还,监督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七、强化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本地区专项债券管理工作机制,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专项债券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实施。鼓励地方谋划实施重大项目,集中财力办大事。完善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管项目、财政部门牵头管资金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专项债券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政策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财政部要依法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指导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加强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风险。 (十七)开展政策实施动态评估。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审核机制等方面政策实施的跟踪评估,适时动态调整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正面清单”。对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等试点政策,要及时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研究调整试点范围。做好专项债券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运用典型案例引导各地加强专项债券管理,提高政策实施效能。 附件:1.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禁止类项目清单 2.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行业 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名单 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禁止类项目清单 一、完全无收益的项目 二、楼堂馆所 (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技术用房; (二)党校(行政学院); (三)培训中心; (四)行政会议中心; (五)干部职工疗养院; (六)其他各类楼堂馆所。 三、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一)巨型雕塑; (二)过度化的景观提升和街区亮化工程; (三)文化庆典和主题论坛场地设施; (四)其他各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四、房地产等项目 (一)除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以外的房地产开发; (二)主题公园、仿古城(镇、村、街)等商业设施。 五、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 一般竞争性产业是指市场能够有效配置资源、供需平衡、竞争充分,且不存在足以影响价格的企业或消费者的产业领域。 附件2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行业 一、铁路 二、收费公路 三、干线和东部地区支线机场 四、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 五、货运综合枢纽 六、城市停车场 七、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 八、煤炭储备设施 九、城乡电网 十、新能源 十一、水利 十二、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城镇再生水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资源循环利用 十三、卫生健康 十四、养老托育 十五、供排水 十六、供热(含供热计量改造、长距离供热管道) 十七、供气 十八、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十九、城市更新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街区改造、老旧厂区改造 (二)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提升及其他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保障性住房 二十一、新型基础设施 (一)云计算、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算力设备及辅助设备基础设施 (二)铁路、港口、高速公路、机场等传统基础设施安全性、智能化改造 二十二、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集成电路产线及配套基础设施 (二)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生命科学、商业航天、北斗等相关产业基础设施 附件3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名单 一、省份 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山东省(含青岛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四川省。 二、承担国家重大战略地区 河北雄安新区。
2024-12-26 09: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