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镁矿产量
上海镁矿产量大概数据
时间 | 品名 | 产量范围 | 单位 |
---|---|---|---|
2015 | 镁矿 | 1000-1500 | 公斤 |
2016 | 镁矿 | 800-1200 | 公斤 |
2017 | 镁矿 | 1200-1800 | 公斤 |
2018 | 镁矿 | 1500-2000 | 公斤 |
2019 | 镁矿 | 1700-2500 | 公斤 |
上海镁矿产量行情
上海镁矿产量资讯
盛达资源:巴彦乌拉银多金属矿25万吨/年采矿项目建设用地获批
盛达资源7月5日晚间公告,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东晟矿业于近日收到内蒙古人民政府下发至赤峰市人民政府的《关于克什克腾旗巴彦乌拉银多金属矿25万吨/年采矿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共批准建设用地14.9976公顷,作为克什克腾旗巴彦乌拉银多金属矿25万吨/年采矿项目建设用地。 谈及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盛达资源公告称: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东晟矿业 70%的股份,东晟矿业是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 东晟矿业保有资源储量矿石量(探明+控制+推断)267 万吨,银金属量 556.32 吨,平均品位 284.90 克/吨;铅金属量 13,052 吨,平均品位 1.32%;锌金属量 46,002 吨,平均品位 2.05%。保有伴生资源量矿石量(探明+控制+推断)265.5 万吨,银金属量 34.06 吨,平均品位 50.6克/吨;铅金属量 5,522 吨,平均品位 0.45%;锌金属量 2,347 吨,平均品位 0.77%; 金金属量 255 千克,平均品位 0.12 克/吨;镓金属量 32.01 吨,平均品位 12.7 克/吨;砷金属量 11,403 吨,平均品位 0.55%;纯硫量 123,917 吨,平均品位 6.18%。东晟矿业巴彦乌拉银多金属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自 2020 年 5 月 27 日至 2026年 5 月 27 日,证载开采矿种包括银矿、铅、锌、金、镓、砷、硫铁矿,生产规模 25 万吨/年,矿区面积 2.30 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由 1480 米至 630 米标高共有4 个拐点圈定。本次内蒙古人民政府同意将相关用地作为东晟矿业巴彦乌拉银多金属矿 25 万吨/年采矿项目建设用地,有利于推进东晟矿业矿山快速开发建设。 盛达资源将积极推进东晟矿业巴彦乌拉银多金属矿25万吨/年采矿项目开发建设,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项目施工等相关报建手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内蒙古人民政府对东晟矿业巴彦乌拉银多金属矿25万吨/年采矿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盛达资源7月2日发布公告称,2024年1月5日至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38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8%。 盛达资源6月24日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今年矿山金属品位较去年有所提升。 盛达资源2023年年报显示,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4亿元,同比增长19.92%,实现归母净利润1.48亿元,同比下降59.41%。公司主营为有色金属贸易、铅精粉(含银)、锌精粉(含银)、银锭、再生新能源金属、黄金、其他,占比为0.03%、58.83%、18.81%、12.94%、3.72%、4.56%、1.12%,分别实现营收8.01亿元、6.37亿元、3.53亿元、1.94亿元、1.69亿元、6990.04万元、3042.40万元,毛利率分别为0.02%、66.55%、38.43%、47.97%、15.85%、47.02%、26.43%。 盛达资源4月29日晚间发布一季度业绩公告称,2024年第一季度营收约2.63亿元,同比减少6.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87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128元。 中银证券6月4日的研报显示:业绩暂时承压,主要矿产品销量下滑。近期,公司发布2023年报以及24年一季报。2023年净利润大幅下滑主要原因系2023年,金山矿业采矿证更新,新增权益金缴纳情形;金山矿业进行技术改造、国金国银新厂房于2023年9月中下旬投入使用,导致银锭、黄金产量同比减少;锌金属价格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跌,个别矿山开采矿段金属品位下降,单位生产成本增加;另外,叠加镍金属市场价格下跌、市场竞争加剧,金业环保经营情况不及预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4年Q1,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3亿元,同比下降6.27%,环比下降64.90%;实现归母净亏损0.09亿元,同比下降153.98%,环比下降162.45%。公司矿山资源主要集中在内蒙古自治区中东部,受气候因素影响,公司第一季度基本没有产出,公司一季度利润主要来源于前一年未发货的库存出售。 主要矿产品销量下滑,拖累营收。2023年,铅精粉(含银)、锌精粉(含银)、银锭和黄金的销量分别为29865.83吨/56569.81吨/36.62吨/148.02千克,分别同比变动了-16.87%/+1.46%/-54.17%/-40.82%。银锭和黄金销售量减少,主要系金山矿业进行技术改造、国金国银新厂房于2023年9月中下旬投入使用,导致银锭、黄金产量同比减少所致。矿山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增厚资源储量,并购菜园子铜金矿。目前菜园子铜金矿建设项目已获得临时使用土地的批复,菜园子铜金矿采选工程已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白银弹性增长空间大,将拉动公司业绩释放。风险提示:全球宏观经济不及预期,地缘政治超预期,项目建设不及预期等。 民生证券4月28日发布研报称,给予盛达资源推荐评级。评级理由主要包括:1)白银产量下滑,是公司业绩低于预期的主要原因;2)产量下滑导致单位成本上升,期间费用率下降;3)坐拥国内优质白银资源,白银产能持续增长;4)收购菜园子铜金矿,打造贵金属全面战略布局。风险提示:金属价格下跌,项目开发进度不及预期。
2024-07-06 19:58:35为支持非煤矿山重点企业尽快复产 扩大战略性矿产供应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发布重要通知
7月4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过渡期内非煤矿山采矿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办理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山西现有独立生产系统生产规模小于30万吨/年铝土矿、30万吨/年铁矿、30万吨/年铜矿、30万吨/年石膏矿、10万吨/年金矿、10万吨/年锰矿、30万吨/年水泥用灰岩矿、10万吨/年冶镁白云岩矿、50万吨/年露天采石场,已批采资源量的剩余保有储量可支持改扩建达到上述最低生产规模且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允许通过变更初步设计,实现提升产能。现有金属非金属矿山相邻矿区通过就近整合可以达到上述最低生产规模和服务年限的,鼓励实施整合。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过渡期内非煤矿山采矿工程初步设计 审查工作办理意见的通知 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事业单位,各有关非煤矿山企业: 2024年2月23日,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晋发〔2024〕10号,以下简称省委10号文),明确我厅为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非煤矿山初步设计审查等行业管理工作。鉴于目前我厅相应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未明确,为支持我省非煤矿山重点企业尽快恢复生产、扩大战略性矿产供应、拉动全省经济增长,在非煤矿山行业管理职能尚未划转到位的过渡期内,就非煤矿山采矿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等工作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一、2024年2月23日省委10号文印发之前,矿山企业已按2023年9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3〕21号)等相关规定完成采矿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的、以及已完成采矿方法论证且相关部门认可的,继续有效。 二、省委10号文印发之后,采矿工程初步设计和采矿方法论证报告的编制和评审按原规定和惯例执行,继续由矿山企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院编写,并按有关规定选取不少于5名相关专业专家(即目前国家、我省两级应急部门相应专家库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审查意见。 三、本通知下发后的采矿工程初步设计和采矿方法论证报告,经专家评审提出审查意见后,按照采矿登记管理权限,报相应自然资源部门备案审查。 四、属于省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采矿登记的,由山西省矿产资源调查监测中心具体承办,并按程序出具审查意见。 五、现有独立生产系统生产规模小于30万吨/年铝土矿、30万吨/年铁矿、30万吨/年铜矿、30万吨/年石膏矿、10万吨/年金矿、10万吨/年锰矿、30万吨/年水泥用灰岩矿、10万吨/年冶镁白云岩矿、50万吨/年露天采石场,已批采资源量的剩余保有储量可支持改扩建达到上述最低生产规模且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允许通过变更初步设计,实现提升产能。现有金属非金属矿山相邻矿区通过就近整合可以达到上述最低生产规模和服务年限的,鼓励实施整合。 六、本意见执行至非煤矿山行业管理职能划转到位时止。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6月14日 (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应急厅,国家矿监局山西局。 点击查看详情: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过渡期内非煤矿山采矿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办理意见的通知
2024-07-06 18:05:51上期所:同意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成为铜、锡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及不锈钢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增加核定库容
上期所7月5日发布关于同意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成为我所铜、锡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及不锈钢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增加核定库容的公告。 原文如下: 关于同意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成为我所铜、锡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及不锈钢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增加核定库容的公告 近期,我所收到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成为我所铜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地址为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天港路1号,核定库容铜2万吨,不设地区升贴水。 二、同意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成为我所锡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地址为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天港路1号,核定库容锡2000吨,不设地区升贴水。 三、同意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不锈钢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增加核定库容,存放点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新沙路8号,不锈钢核定库容由2万吨调整至4.2万吨,不设地区升贴水。 自公告之日起,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应按照核定库容开展铜、锡和不锈钢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7月5日 点击查看公告详情: 》关于同意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成为我所铜、锡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及不锈钢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增加核定库容的公告
2024-07-06 10:22:51加拿大宣布对外资并购关键矿产交易从严审核 只有极特别个案才会获批
全球矿产争夺已进入新的阶段,不少资源大国为此重新制定了自己的矿产投资政策,加拿大就是其中之一。 周四,加拿大工业部长 Francois-Philippe Champagne 宣布,海外公司针对加拿大关键矿产生产商的任何重大交易,今后只有在最特殊的情况下才能获得批准。 这对海外资本来说尤其关键。Champagne强调,虽然外国投资对于加拿大小型矿产企业进一步勘探和场地开发来说至关重要,但政府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加拿大欢迎海外投资,但必须在支持资源开发的同时平衡战略利益。 紧箍咒 同天,加拿大工业部批准了一项收购交易,即瑞士嘉能可收购加拿大泰克资源的冶金煤业务。嘉能可将以69亿美元的现金交易获得该业务77%的股份,日本新日铁将获得20%的股份,韩国POSCO将用在泰克另两家煤炭公司的股份换取冶金煤业务剩下的3%股份。 泰克资源表示,将利用交易产生的资金回购最多27.5亿加元(20亿美元)的B类次级投票股份,减少最多20亿美元的债务,并为近期的铜业务增长提供资金。该交易预计将在7月11日完成。 加拿大商务部指出,为了获得批准,嘉能可同意将泰克冶金煤业务Elk Valley Resources的总部保留在加拿大至少10年,确保该部门的大部分董事为加拿大人,并保留大部分雇员工作至少五年。 Champagne指出,今后加拿大在评估关键矿产领域的重要并购案时,将对净效益(net benefits)评估设立高标准。这一高标准反映了加拿大认定这些关键矿产行业具备战略重要性,以及政府有必要采取果断行动来保护这些行业。 这是加拿大推行的矿产战略的一部分,旨在控制铜、锂、铝、锡和镍等31种关键矿产。加拿大政府已经确定了31种矿物的战略地位,认为这些矿物对于现代技术和能源转型至关重要。 根据加拿大投资法,政府可以根据并购行为给国家带来的净效益来决定批准或否决交易。而 鉴于加拿大大型矿产公司几乎都是铜生产商,这意味着大部分外资的交易行为都无法避免加拿大当局的严格审查。
2024-07-05 20:32:29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
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准入,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就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发布通知。 原文如下: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 矿安〔2024〕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准入,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就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权限 (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的行政许可。 稀土矿山开发项目、铀矿山建设项目、已探明工业储量500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铁矿建设项目,新建项目一次设计或者经改扩建后年产300万吨及以上或者最大开采深度1000米及以上(井巷工程最高标高至最低开采中段运输水平标高间的垂直距离)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年产1000万吨及以上或者边坡高度200米及以上(采场最终境界最高点标高至最低开采水平标高间的垂直距离)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总库容1亿立方米及以上的尾矿库建设项目等安全设施设计(含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下同)审查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 (二)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的行政许可。 除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审查的建设项目外,其他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设计边坡高度150米及以上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含排土场)和尾矿库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设计边坡高度200米及以上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和尾矿库,以及中央管理企业所属非煤矿山等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颁发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三)其他非煤矿山行政许可的职责划分。除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许可的非煤矿山外,坑探工程(含生产探矿)安全专篇审查,其他金属非金属矿山以及危险性较小的地热、温泉、矿泉水、卤水(岩盐)、砖瓦用粘土等资源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颁发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作出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作出规定。跨行政区域的行政许可,由共同的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或指定其中一家负责。 (四)规范行政许可组织实施部门。行政许可涉及行政审批、业务监管、行政执法等多个部门时,由应急管理系统的业务监管部门牵头负责开展现场核查、专家遴选、技术审查等实质内容审查,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受理、参与审查、证(书)制作送达和信息公开等流程工作。 二、规范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工作 (五)提升安全评价报告编写质量。矿山企业应当选取具备相应资质和与建设项目需求能力相匹配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安全评价,不得以低于成本价、影响安全评价质量的价格选取安全评价机构。安全预评价应当采取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分析评价重点防范的安全风险,实事求是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并给出安全风险是否可控的确切结论。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应当逐项检查评价安全设施符合性及有效性,评价结论应当明确说明是否符合安全设施设计、是否具备验收条件。安全现状评价应当说明上一轮安全生产许可期间生产基本情况,对矿山生产期间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重大安全风险进行定量定性评价,评价结论应当明确是否按照安全设施设计组织生产、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六)落实安全评价单位和人员责任。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独立开展安全评价。安全评价从业人员中,地下矿山应当包含采矿、地质、机电、通风、安全等专业,露天矿山应当包含采矿、机电、岩土、安全等专业,尾矿库应当包含水利、地质、安全等专业。安全评价从业人员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时,应当如实记录过程控制、现场勘验等情况,并在评价报告中体现相关内容。承担安全评价的单位和人员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结果负责。 (七)强化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时,应当查阅安全预评价报告重点防范的安全风险分析评价情况。在监督核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时,应当对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结论符合性进行检查;在首次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含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在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当对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结论和检测检验报告进行核查。发现报告存在失实或虚假情形的,应当中止有关行政许可工作,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由资质认可机关吊销相应资质,纳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严格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八)规范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工作。矿山企业应当选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不得人为拆分建设项目逃避审批。设计单位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承揽安全设施设计。与建设项目单位有同一隶属关系的设计单位不得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铀矿山除外)。设计人员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现场踏勘,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超采矿许可证矿界范围、地质勘查工作达不到规定程度或者相邻矿山不满足安全距离要求的,不得出具正式设计文件。设计单位应当对报告、图纸等严格审核审定,不得为控制成本而降低安全设施设计质量。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正式批准前,设计单位不得向建设或施工单位出具设计图纸。设计单位及设计人员应当对其编制的设计文件终身负责。建设项目边坡或坝体稳定性分析、安全影响分析论证和安全评价、检测等相关工作不得由该项目设计单位承担。 (九)严格安全设施设计标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大中型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水文地质或者工程地质类型为中等及以上的小型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依据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等资料应当达到勘探程度。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KA/T 20-2024)进行编制。一次性总体安全设施设计应当严格控制分期实施,不得超过3期,每期均应当明确设计范围、基建内容和完成时限,且需经竣工验收并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应当禁止采用非爆开采方式来规避爆破安全距离范围内存在房屋等建构筑物类安全问题。改扩建地下矿山应当减少利用旧有工程,降低生产系统复杂性;确需利用的,应当对其安全可靠性和合规性进行论证。露天和地下联合开采、露天和地下转换开采方式的矿山应当提高防排水等安全设防标准,采取加大保护矿柱、加厚覆盖层等安全防护措施。露天转地下开采的矿山,当露天坑处于地下开采的岩体移动范围内时,严禁向露天坑充填尾砂或者泥土类物质。尾矿库应当限制使用排洪斜槽、排洪涵管等排洪方式。 (十)强化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矿山企业在建设、生产期发生安全设施重大变更,原则上应当由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报原审批部门审查。原设计单位已不存在或设计资质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可选取其他设计单位。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未经批复同意的,不得进行建设施工。矿山企业发生安全设施重大变更后,许可实施机关因政策或审批职责发生变化的,其变更设计仍由原审批部门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提高生产能力、扩大开采范围或者整合矿山等建设项目应按照改扩建建设项目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 四、规范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十一)组织现场核查。在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前,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对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未批先建、尾矿库建设项目是否属于“头顶库”等法律禁止类事项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可委托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对存在未批先建、无证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建设,依法处理处罚,并纳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严禁审批不符合最小生产规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和其他法律禁止设立的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十二)实施现场踏勘。在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许可实施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对地形地貌、工业场地、周边环境等现场情况进行踏勘,并形成踏勘报告。对改扩建项目,现场踏勘应当同时对现有生产系统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由属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处罚并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应当在整改验收完成后再审查。许可实施机关现场核查和现场踏勘可合并开展。 (十三)组织专家技术审查。许可实施机关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在国家、省、市级专家库中选取相关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大中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审查专家应当不少于9人、小型矿山应当不少于7人,且应含采矿、地质、机电、安全等专业。大型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审查专家应当不少于7人、中小型矿山应当不少于5人,且应含采矿、地质、机电、岩土、安全等专业。一、二、三等尾矿库审查专家应当不少于7人,四、五等尾矿库应当不少于5人,且应含水利、地质、土木、安全等专业。 五、规范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十四)严格基建矿山安全管理。建设项目未在基建期内完成建设的,应当在期满30日前向原安全设施设计审批部门申请延期,原则上只能延期一次且不得超过一年,逾期应当重新履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程序。基建期延期审批可委托属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报经属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同意暂停的时间,可不计入基建期。属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基建矿山安全监管,督促矿山企业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建设,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十五)严格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矿山企业依法组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验收专家原则上应当为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专家,专家人数和专业要求应当不低于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要求,并对验收结论负责。验收图纸等资料应当与现场实际一致,与安全设施设计相符。在生产期发生安全设施重大变更,也应当组织竣工验收。属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派员参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和验收结果等进行现场监督。 六、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颁发 (十六)规范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对首次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许可实施机关应当进行现场核查,属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应派员参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现场监督和现场核查工作可一并进行。对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许可实施机关组织或委托属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被委托单位不得再行委托。专家人数和专业要求应当满足颁证要求。 (十七)规范延期换证和重新申请。矿山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申请延期,已申请延期但有效期满时未整改完成问题隐患的,可继续整改,但继续整改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期间严禁进行采矿等生产活动;整改后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自取证日期计算;在规定的整改期间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申请延期换证的,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已予以关闭的,应当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注(吊)销的企业申请取证时,应当重新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按照首次申领办理。企业在生产期发生安全设施重大变更的,应当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采矿权转让、变更的企业,应当参照延期换证要求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强化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十八)严格行政许可组织实施。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行政许可制度规范,严格许可程序和标准。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人员,足额保障行政许可经费。行政许可所需的专家费、交通费等应当由许可实施机关承担,不得转嫁。要加快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安全许可办理,服务保障矿产资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对发现超越权限实施行政许可的,撤销行政许可,重新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许可手续,并严肃追责问责。 (十九)加强行政许可国家监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要将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工作情况作为监察重点,对不执行许可权限、违规下放、准入把关不严等问题突出的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下达监察意见;对监察意见整改措施落实差、不及时反馈整改情况的,依法依规提出追责问责建议。要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对发现存在行政许可不符合有关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督促地方有关部门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并建议地方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十)严格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许可实施机关、建设单位、安全评价机构、设计单位等相关人员和专家均应当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专家或其工作单位2年内曾在被审查项目从事科研、出售产品等营利性活动的,应当进行回避。专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其所在单位并督促依法处罚,从专家库中除名并纳入“黑名单”。同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1年内连续2次审查未通过的,以第二次审查会议日期为起点,该建设项目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被依法予以撤销的,该企业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68号)同时废止。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4年6月28日
2024-07-05 15: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