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碱式硝酸铋产量
--碱式硝酸铋产量大概数据
时间 | 品名 | 产量范围 | 单位 |
---|---|---|---|
美国 | 硝酸铋 | 2000-3000 | 吨 |
加拿大 | 硝酸铋 | 1500-2500 | 吨 |
澳大利亚 | 硝酸铋 | 1000-2000 | 吨 |
中国 | 硝酸铋 | 3000-4000 | 吨 |
--碱式硝酸铋产量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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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审核)美元阶梯式下滑&消费淡季 周内铝价运行较平稳 短期价格或以震荡整理为主【SMM评论】
SMM7月5日讯:美元走弱,基本面下游铝加工及终端进入淡季,本周沪铝主连走势相对平稳,截至周五日间收盘周度涨幅为0.25%。伦铝走势亦然,截至周五17:40分周度涨幅为0.57%。 沪铝主连、伦铝走势变化: 》点击查看金属期货走势 现货市场 本周, SMM A00铝 现货均价整体先扬后抑,周度涨幅为0.60%。本周现货铝价较上周略有反弹,市场交投积极性有所回升,成交尚可。总体来看,供应端呈现持续增长态势,而消费淡季到来需求减弱,铝锭库存处于近两年同期偏高水平,现货货源充足,短期现货市场或维持贴水行情。 SMM A00铝现货均价变化走势: 》查看SMM铝产品现货报价 》订购查看SMM金属现货历史价格走势 宏观面 国内方面,我国政府持续发声提振经济。海外方面,美国“小非农”数据显示,美国制造业和贸易运输业下行趋势最为显著,制造业连续两个月负增长。结合近期房地产数据的持续疲软,这些因素均显示美国经济疲软,令美元承压,提振有色金属。 本周美元指数震荡走弱,截至周五17:45分周度跌幅为0.83%。尽管市场对美联储降息预期增强,但美联储降息态度依然不甚明朗,未对市场情绪带来较大冲击。 美元指数变化走势: 整体来看,本周美元走弱,利好有色金属。短期内关注美联储降息态度及海外地区冲突走势。 基本面 供应端: 本周国内电解铝运行产能继续抬升为主,SMM测算截止7月初国内电解铝运行总产能约为4324万吨,6月国内电解铝总产量约为355.3万吨左右,同比增5.6%,增量主要来源云南等地区。从6月行业铸锭来看,月内青海、贵州等地区铸锭量明显增加,从目前铝合金的市场预期及企业反馈的情况来看,预计7月国内铸锭量仍维持增加为主。 库存: 国内方面,7月4日,SMM统计电解铝锭社会总库存77.3万吨,国内可流通电解铝库存64.7万吨,较上周四累库1.0万吨,较本周一累库0.4万吨,自6月20日以来出现连续累库接近半月,累计小幅增加1.7万吨。同比来看,国内铝锭库存同比去年同期仍高出24.8万吨,与2022年同期相比同样高出3.9万吨。SMM预计,7月库存将维持在70-80万吨之间变动。 LME方面,本周伦铝库存延续去库,周五库存为99.97万吨,周度库存环比减2.65%。 国内分地区铝总社库及伦铝总库存变化走势: 》点击查看SMM铝产业链数据库 需求端: 本周国内铝加工行业开工以维持弱势为主,型材企业普遍维持低开工,行业订单较少。幕墙板等版块的行业订单下滑明显,部分小型企业反馈出现停减产的情况。近期铝价窄幅波动,下游逢低补库为主,但因行业开工较弱,低价补库量难以带动行业去库,铝锭社会库存维持小累库状态。 SMM 展望 整体来看,基本面,供应端国内电解铝运行产能缓慢上升,云南、四川及贵州等地区仍有部分产能待复产。需求端,下游铝加工及终端需求进入淡季,短期内无明显增量预期。 铝市场基本面缺乏驱动因素,预计短期内铝价或以震荡整理为主,后续关注宏观面变化及下游开工情况。 》申请订阅:中国铝产业链周报 周度行业资讯精选 ► SMM:铜铝镍市场综述 可再生能源将催动基本金属需求 ► 7月4日LME铝库存下滑5000吨 七成降幅来自巴生港 ► 印度4-5月原铝产量同比增长1.2% ► 鸿劲新材:与本田贸易(中国)签约 加速新材料在一体化压铸车身等结构件上的量产应用 ► 中铝铝抬包首次“走出”国门 ► 安徽东晟铝业:今日起铝锭产品价格上调100元 ► 万吨超级压铸岛发布 帅翼驰首创C611铝液直供
2024-07-31 18:02:12西部矿业:玉龙铜业采选规模将达3000万吨/年 镁产品产量有所增加 目前碳酸锂年产量1.2-1.3万吨
在大盘下跌的市场行情下,西部矿业7月5日出现逆势上涨,截至7月5日10:58,西部矿业涨0.95%,报18.15元/股。 西部矿业7月4日公告的7月1日接受华福证券、万家基金、星石投资、建投基金、津投资本、摩根基金6家机构调研记录显示: 1.玉龙的企业所得税率是多少?是否享受税收优惠? 西部矿业回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本公司的子公司玉龙铜业在2022年及2023年,均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藏政发[2022]11号文件中第五条第1款:“吸纳我区农牧民、残疾人员、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五类人员就业人数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含本数)以上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子公司玉龙铜业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在优惠税率15%的基础上减免6%的地方分享部分,按9%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请介绍下玉龙铜业三期工程的进展如何? 西部矿业回应: 目前玉龙铜业三期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玉龙铜矿三期改扩建项目建成后,采选规模将达到3000万吨/年。 3.玉龙铜业是否向公司分红? 西部矿业回应:玉龙铜业根据其利润情况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并每年向股东分红。 4.公司四个季度产量均匀吗? 西部矿业回应: 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各季度产量受季节性影响略有差别。 5.公司2023年铁矿石产量有所下降,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西部矿业回应: 2023年公司启动了双利矿业“露转地”改扩建项目,影响了产量,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 6.近年来镁产品产量上升的原因是什么? 西部矿业回应: 随着镁产品生产线稳定运行,销售市场进一步拓宽,镁产品产量有所增加。 7.锂资源公司的产能与生产情况。 西部矿业回应: 锂资源公司证载规模3万吨/碳酸锂,建成生产线2万吨/年,目前可实现1.2-1.3万吨碳酸锂年产量。 8.请介绍一下公司当前的分红情况。 西部矿业回应: 上市以来累计实现净利润155.76亿元,累计现金分红83.41亿元,共计分红16次,平均股利支付率53.55%。其中,2022年股利支付率为96.81%,2023年为43%,近3年平均股利支付率达52%,充分将公司经营成果与投资者共享,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9.请问公司对铜价的走势有什么看法? 西部矿业回应: 铜是兼具工业属性与金融属性的基本金属,国内经济复苏与全球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带动铜消费增长,公司看好铜的长期需求。 西部矿业4月20日披露2024年一季报显示: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9.74亿元,同比下降5.18%;归母净利润7.37亿元,同比增长8.39%;扣非净利润7.15亿元,同比增长6.6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9亿元,同比增长1814.20%;报告期内,西部矿业基本每股收益为0.3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71%。 西部矿业发布的2023年年报显示,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427.48亿元,同比增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89亿元,同比减18%。 西部矿业介绍: 2023年,公司矿山单位全年完成采矿量2,978万吨,完成年预算的98.92%;出矿量3,114万吨,完成年预算的100.31%;选矿处理量3,009万吨,完成年预算的97.37%。生产铅金属6万吨,增幅17%;锌金属12万吨,增幅7.4%;铜金属13.1万吨;钼金属3,401吨,增幅1.9%;偏钒酸铵1,425吨,增幅24.5%;铁精粉119万吨。冶炼单位全年生产电解铜(含玉龙湿法铜)18.3万吨,增幅10.53%;电铅9万吨,增幅21.78%;锌锭11.9万吨,增幅37.14%;金锭1.8吨,增幅9.6%;银锭131.7吨。盐湖化工单位全年生产高纯氢氧化镁12.8万吨,增幅33%;高纯氧化镁55,438吨,增幅74%。 部分产品未完成全年计划产量的原因如下:1.铁精粉:主要是计划性停产。2.精矿含金:主要是原矿品位低于计划指标。3.电解铜:主要是受市场原料供给影响。 天风证券5月30日点评西部矿业的研报指出:公司持续延伸产业,矿山资源基础良好。公司由青海大柴旦锡铁山矿务局改制成立,经过多年发展不断改革并延伸产业,目前业务范围已涵盖矿山采选、有色冶炼、金融贸易、盐湖化工等领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持有或控股并经营15座矿山,包括6座有色金属矿山,8座铁及铁多金属矿山以及1座盐湖矿山,拥有8个探矿权及13个采矿权,资源拥有量位居国内金属矿业企业前列。玉龙铜矿选厂技改,铜钼产量有望提升。铅锌资源不断扩充,铁矿项目持续推进。盐湖化工积极布局,冶炼产业持续升级。风险提示:项目建设不及预期风险;采矿与冶炼生产经营波动风险;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测算具有主观性。 华福证券5月15日发布的有关西部矿业的研报显示:公司是我国西部地区矿企龙头,多品种布局发展稳定。公司是一家主要主要从事铜、铅、锌、铁、镍等有色金属采选、冶炼、贸易的公司,全资持有或控股并经营14座矿山,截至2023年底,总计拥有保有资源储量为铜金属量605万吨、铅金属量155万吨、锌金属量270万吨、铁(矿石量)30,011万吨,是我国第二大铅锌精矿生产商、第五大铜精矿生产商。矿山+盐湖共同发力,公司仍具成长性。1)矿山核心增量:①西藏玉龙铜矿为公司铜板块主力矿山,2022年年产铜金属为13万吨,2023年4月,公司启动玉龙铜矿一二选厂技术改造提升项目,目前已完成技改,达产后玉龙铜矿铜产量有望突破15万吨,同时公司正在推进玉龙铜矿三期项目,建成后铜精矿产量有望达到20万吨;②西部铜业多金属选矿技改工程于2024年开工,投产后铅锌矿石处理量将从90万吨提升至150万吨;③双利铁矿启动路转地工程,涉及采选产能为340万吨。2)盐湖产业链布局:依托西部镁业,形成镁采选+加工一体化产业链,目前盐湖提镁设计年产量达50万吨;西矿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和2023年6月收购东台锂资源公司27%股权和泰丰先行6.29%股权,逐步形成从盐湖锂资源开发到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的完整产业链。经营业绩稳健,长期分红回馈股东。风险提示:金属价格不及预期,项目进展不及预期。
2024-07-05 11:16:37欧盟对华电动汽车临时关税正式开征
据第一财经报道,当地时间7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自7月5日起正式对进口自中国的纯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其中,上汽集团加征税率为37.6%,吉利为19.9%,比亚迪为17.4%;其它配合欧盟调查的车企平均加征税率为20.8%,未配合调查的车企加征税率为37.6%。 同时欧盟还将继续保持和中国的讨论。与6月12日预先披露的数据相比,本次确定的临时加征的税率有所下调。欧盟委员会表示,这些临时关税将从2024年7月5日起适用,最长期限为四个月;在这四个月内,加征关税必须通过欧盟成员国的投票,并作出最终决定;成员国将在官方通报发布后14天内,以书面程序对临时措施进行表决。如果加征关税最终得到通过,新税率的适用期为5年;此外,特斯拉可能会在最终阶段获得单独计算的税率。 7月4日,商务部发言人何亚东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于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中方已多次表示强烈反对,主张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处理经贸摩擦。截至目前,中欧技术层面已举行多轮磋商。目前距终裁还有4个月窗口期,希望欧方同中方相向而行。 针对欧盟电动汽车加征关税这一举措,小鹏汽车回应称,公司正在积极评估在欧洲建立本地制造能力的可行性,并采取适当措施满足市场需求,所有等待交货的当前消费者和在新关税生效前下订单的未来客户将不受任何价格上涨的影响。蔚来汽车表示,“蔚来密切关注并跟进欧盟反补贴调查的相关进展与措施。目前阶段,蔚来在欧洲市场将保持其在销产品的定价,并将根据关税政策的进展而评估市场策略。在欧洲,我们将继续服务好蔚来用户。我们相信适当的市场竞争对用户有益,并希望在2024年11月实施最终措施之前与欧盟达成解决方案。” 据路透社报道,决议生效前夕,欧洲多国政府仍然对之“犹豫不决”,其在欧盟各国政府间开展的一项非正式调查显示,大多数国家“仍在权衡这场不断升级的贸易争端的利弊”。 德国方面则一直试图叫停这一举措。德国汽车工业协会近日表示,若这一惩罚性关税最终落地,若中国采取反制措施,将伤害向中国出口汽车的欧洲和美国汽车制造商。 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 Valdis Dombrovskis 在接受彭博电视台采 访时透露,(欧盟方面)与中国的谈判仍在进行。“如果出现了一个互惠互利的解决方案,我们也可以找到最终不征收明确关税的办法。但很显然,这个解决方案需要解决目前我们面临的‘市场扭曲’问题。”
2024-07-05 10:25:00首次发布!中国有色金属行业ESG信息披露标准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正式批准并公开发布了T/CNIA 0246-2024《有色金属企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信息披露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标准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中国有色金属行业的第一份ESG信息披露标准,标志着该行业在可持续发展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标准背景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随着“双碳”目标的推进,践行可持续发展之路,加快绿色转型升级,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必选项,企业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方面的信息披露变得尤为重要。此次发布的《指南》由中国有色金属环境、社会及治理研究中心和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牵头,联合行业在可持续信息披露领域的重点企业、相关组织共同编制。旨在规范有色金属企业的ESG信息披露行为,提高行业透明度和责任意识,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 主要内容 1. 信息披露目标和原则 《指南》明确了ESG信息披露的目标,即通过透明的信息披露,提高企业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治理方面的绩效。同时,强调信息披露应遵循重要性、可信性、及时性、可理解性和可比性等原则。 2. 信息披露基础 《指南》对重要可持续议题的选定提供了详细的指导,要求企业在制定ESG信息披露内容时,结合自身实际,科学选定可持续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可持续发展规划。综合国内外先进标准,《指南》以风险管理理念为核心,制定了“治理—评估—规划”一体化的议题选定流程,以便企业将企业风险管理与ESG信息披露结合起来,实现可持续发展治理与企业战略规划的一致性,节约资源和时间成本,保证信息披露质量。 3. 信息披露做法和质量 《指南》对ESG定期报告的披露提出了要求,包括报告结构、范围、议题选定和关键绩效指标等。在定量和定性数据管理方面,《指南》提供了详细指导,要求企业不仅披露定量数据,如排放量、资源消耗量等,还应披露定性数据,如管理措施、政策执行情况等,以全面反映企业在ESG方面的表现。《指南》对数据管理和质量作出了详细规定,确保披露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4. 信息披露管理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持续改进,《指南》提出了信息披露修正和意见反馈机制,鼓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ESG信息披露工作。由于ESG信息壁垒较高、定性描述较多的特点,传统意义上针对数据的审计鉴证不足以为ESG信息披露提供全面的可信度支撑。因此,除了交易所指引推荐的审计鉴证之外,《指南》还开创性地提出了专家论证和底稿留存作为可信度提升的手段。 实施意义 《指南》的发布和实施,不仅为有色金属企业提供了具体的ESG信息披露操作指引,也为行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体系建设打下了扎实的基础。通过规范化的信息披露,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信息透明度和社会责任感,增强利益相关方的了解和信任,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在全球市场环境日益复杂的背景下,通过合规的ESG信息披露,有色金属企业可以更好地满足国际市场和国内政策的要求,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市场接受度,为企业的全球业务拓展奠定坚实基础。 未来,随着《指南》的逐步实施和推广,有色金属行业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企业治理方面的表现将进一步提升,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24-07-03 14:20:18贵州:对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暂按不低于装机容量10%*2h配储
7月2日,贵州省能源局关于重新印发《贵州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建立“新能源+储能”机制,对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暂按不低于装机容量10%的比例(时长2小时)配置储能电站。配置储能电站可由企业自建、共建或租赁。 原文如下: 省能源局关于重新印发《贵州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黔能源新〔2024〕48号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能源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重新印发《贵州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根据《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国能发科技规〔2021〕47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型储能项目是指除抽水蓄能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并对外提供服务的储能项目。包括电化学储能、飞轮储能、压缩空气储能、氢(氨)储能、冷(热)储能等。按照应用场景划分,新型储能分为电网侧、电源侧和用户侧三类。 第三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新型储能项目发展及监督管理;市(州)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的指导督促、协调服务及监督管理;县(市、区、特区)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备案管理、协调落实建设条件、安全监管等。 第二章 规划布局 第四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新型储能发展规划,结合全省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新能源消纳、抽水蓄能发展等情况开展新型储能专项规划研究,提出各地区规模及项目布局,科学合理引导项目建设。 第五条电网侧新型储能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电力系统需要,按年度编制发展方案,发布建设规模容量。项目原则上布局在负荷中心、电网调节能力较弱及新能源消纳受限等区域,重点建设功率不低于5万千瓦、容量不低于10万千瓦时的项目。 第六条电源侧新型储能由投资主体根据各区域新型储能规模和企业规划建设的其他电源项目需要,做好储能项目布局。 第七条用户侧新型储能由投资主体根据自身需要,做好项目规划布局。鼓励微电网、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建设新型储能项目,在落实建设、安全等条件情况下拓展不同应用场景。 第八条建立“新能源+储能”机制,对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暂按不低于装机容量10%的比例(时长2小时)配置储能电站。配置储能电站可由企业自建、共建或租赁。 第三章 项目备案 第九条新型储能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由县(市、区、特区)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备案,并及时将项目备案情况报送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抄送国家能源局贵州派出机构。 第十条新型储能项目备案内容应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含技术路线、应用场景、主要功能、技术标准、环保安全等)、项目总投资额,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等。 第十一条已备案的新型储能项目,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及时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 第四章 建设并网 第十二条新型储能项目备案后,投资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开工前手续,落实建设条件和安全措施后及时开工建设。 第十三条电网企业根据新型储能规划布局,统筹开展配套电网规划和建设,电网配套工程与新型储能项目建设需相互协调,为新型储能项目提供公平无歧视的电网接入。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电网配套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经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双方协商同意,可在适当时机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回购。 第十四条新型储能项目参照电源项目并网流程开展并网与涉网工程调试及验收,电网企业应按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明确并网要求及调试、验收流程,积极配合开展新型储能项目的并网调试和验收工作。 第十五条新型储能项目建成后,投资主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消防、安全、并网等专项验收。在各专项验收及全部设备试运行验收通过后,由项目投资主体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邀请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参与,及时将总结报告、验收鉴定书和相关材料上报项目备案单位,项目备案单位逐级上报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 第五章 运行调度 第十六条电网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明确相关调用标准及管理流程,建立健全新型储能项目公平参与电力运行的调度机制,保障公平调用,并采取系统性措施,优化调度运行,科学优先调用,充分发挥新型储能系统作用。项目业主要加强储能设施系统运行维护,确保储能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七条新型储能项目以市场化方式为主,优化调度运行;不具备独立条件的电源侧新型储能项目,可与所属电源作为一个整体参与调度;对于暂未参与市场的新型储能项目,电力调度机构应建立科学调度机制,提升项目利用水平。 第十八条项目单位应做好新型储能项目运行状态监测工作,实时监控储能系统运行工况,在项目达到设计寿命或安全运行状况不满足相关技术要求时,应及时组织论证评估和整改工作。经整改后仍不满足相关要求的,项目单位应及时采取项目退役措施,并报告项目备案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 第六章 市场交易 第十九条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等有关方面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型储能项目,可转为独立储能,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涉及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的储能,原则上暂不转为独立储能。 第二十条鼓励在发电企业计量关口内并网的电源侧储能,保持与发电企业作为整体的运营模式,联合参与电力市场。鼓励在电力用户计量关口内并网的用户侧储能,保持与电力用户作为整体的运营模式,联合参与市场交易。 第二十一条电网侧、电源侧新型储能项目投运后,可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提供租赁服务。鼓励新能源企业与储能企业签订协议,由新能源企业支付储能租赁费用,储能企业按容量提供服务,采取双方协商等方式形成租赁价格,鼓励签订3~5年及5年以上中长期协议。 第七章 安全监管 第二十二条新型储能项目从规划、选址、设计、设备选型、施工、调试、验收、运行等实行全过程安全管理。投资主体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将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应急处置机制、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等,严格执行电力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第二十三条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主要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检验检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国家(行业)标准要求,项目开工后应按规定开展质量监督,项目并网调试前应按照国家质量、环境、消防有关规定完成相关手续,涉网设备应符合电网安全运行相关技术要求。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承担项目设计、咨询、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项目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安全管理程序,落实安全责任。 第二十五条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新型储能电站的安全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并根据相关规定开展监督检查、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督促建设(运维)单位定期开展风险等级评估和隐患排查,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对不同等级的风险点、危险源实施差异化治理,确保储能电站运行安全。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贵州省能源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八条施行期间,国家及省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省能源局关于重新印发《贵州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4-07-03 10: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