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次钒酸钠库存
上海次钒酸钠库存大概数据
时间 | 品名 | 库存范围 | 单位 |
---|---|---|---|
2018 | 次钒酸钠 | 1000-2000 | 吨 |
2019 | 次钒酸钠 | 1500-2500 | 吨 |
2020 | 次钒酸钠 | 1200-2200 | 吨 |
上海次钒酸钠库存行情
上海次钒酸钠库存资讯
六部委联合 资本市场史上首次启动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综合惩防 重点关注30条措施
资本市场迎来最全惩防财务造假的文件。7月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该《意见》由证监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旨在进一步从严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维护良好市场生态。这是资本市场史上第一次对于惩防财务造假多部门共建共治的一次举措。 不可否认,财务造假毁坏资本市场诚信基础,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其中,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是证券监管执法一以贯之的重点。近年来,各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一批财务造假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市场生态有效净化。但是,财务造假花样翻新,案件查处难度大,有效打击系统性、隐蔽性、复杂性财务造假的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坚持综合施策,强化标本兼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增强工作合力。因此本次《意见》应运而生。 综合记者梳理,《意见》聚焦综合惩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坚持系统观念,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着力完善监管协同机制,构建综合惩防长效机制。《意见》共20项内容,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主体内容,第三部分是落实保障。主体部分共提出5方面、17项具体举措。整体来看,有30条核心举措值得关注: 1. 加大股票发行环节现场检查和督导力度,聚焦业绩异常增长等情形,严防“带病闯关”。 2. 重点关注已违约及风险类债券发行人,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挪用募集资金和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 3. 密切跟进系统性、团伙型财务造假特征及演变趋势,依法从严打击通过造变造凭证、利用关联方虚构交易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现系统性造假的行为。 4. 全面惩处财务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配合者以及专业化配合造假的职业犯罪团伙,坚决破除造假“生态圈”。 5. 强化财会监督,加大对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实施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密切关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执行情况,加大对操纵资产减值计提调节利润、以财务“洗澡”掩盖前期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 6. 依法惩治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通过“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方式实施的财务造假。 7. 严厉打击利用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票据交易等方式实施的财务造假,从严惩处基于完成并购重组业绩承诺、便于大股东攫取高额分红、满足股权激励行权条件、规避退市等目的实施的财务造假。 8. 压实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责任,加强对基金所投项目财务真实性的尽职调查和投后管理,防范造假行为发生。 9. 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支撑功能,依法查询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多渠道识别财务造假线索。健全对线索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规范线索处置程序。依法依规利用银行流水电子化查询和反洗钱协查机制,提高涉案资金查询效率。 10. 建立健全配合造假方名录,延伸排查和串并分析其他相关方造假线索。优化检查调查统筹调度和跨区域协作机制,提升重大复杂线索发现能力。 11. 强化发行审核、公司监管、中介机构监管等业务条线协同,提升监管效能。加强日常监管、稽查执法、行政处罚等各环节衔接,提升执法效率。完善重大财务造假案件调查处罚机制,提高查办质效。 12. 及时总结执法经验,持续优化监管工作流程机制。用好与境外证券监管机构签署的双边、多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加大跨境协查力度,提升对利用境外业务从事财务造假的查处效率。 13. 针对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重大证券违法线索,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联合情报导侦工作。对跨区域、系统性等重大造假犯罪案件,推动建立健全公安和检察机关联合挂牌督办机制,提升大案要案查处效率。 14. 加快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明确第三方配合造假、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用足用好法律授权,加大对财务造假案件的处罚力度,对主要责任人员依法坚决实施市场禁入。 15. 优化财务造假处罚标准,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通过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追回相关财产。严格执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对欺诈发行、严重财务造假的公司依法坚决予以退市,强化对相关机构和个人追责。 16. 推动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加大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实施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行为的刑事追责力度。深挖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挪用资金、职务侵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违法犯罪线索。供应商、客户、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第三方人员配合实施财务造假构成犯罪的,依法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17. 探索建立证券公益诉讼制度。推动简化登记、诉讼,执行等程序,完善示范判决机制,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统筹运用先行赔付、支持诉讼、代位诉讼、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等一系列投资者赔偿救济制度机制,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 18. 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有关企业主管部门持续加强对所出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及时督促相关企业依法依规处置涉及所控股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及配合造假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财政、证券监管部门。 19. 督促所出资企业积极履行对所参股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财务真实性的股东监督责任。加强执法协作,发现涉及其他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线索的,及时将线索移交财政、证券监管部门。 20. 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处置所属企业、所监管企业的财务造假、配合造假、为违规占用担保提供协助等问题并向财政、证券监管部门通报。督促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强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等贷款对象财务真实性的关注和审查。 21. 在函证集中化基础上,加快推进函证数字化处理,鼓励、引导中介机构等主体通过数字函证平台开展函证业务,加大对金融机构函证业务合规性的监督检查力度。 22. 地方各级政府在提供政策支持过程中,将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财务真实性作为扶优限劣的重要依据,依法合规出具税收、合规等证明文件在市场监管、税务、能源消耗、社保缴纳、诉讼仲裁、产权登记等领域为相关部门调查取证提供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工作协同,切实履行因财务造假问题引致风险的属地处置责任。 23. 引导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加强内控体系建设,突出对舞弊重点领域、环节的监督制约。落实独立董事改革要求,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强化审计委员会反舞弊职责。 24. 推动上市公司建立绩效薪酬追索等内部追责机制,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强化考核约束,将财务造假作为各级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扣分项。加大对“关键少数”的宣传教育力度将诚信合规意识作为资本市场培训的核心内容。 25. 推广以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质量为导向的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机制。督促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加强执业质量控制。 26. 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中介机构发现涉及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及时向财政、证券监管部门通报。中介机构在发现造假行为时主动报告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健全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督促有关机构及人员勤勉尽责。 27. 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依法暂停或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严格执行吊销执业许可,从业人员禁入等制度。 28. 完善资本市场会计、审计、评估监管规则,发布重点领域的应用案例或实施问答加强对会计准则实施的指导。强化财会监督制度建设,推进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应用,提升企业财务会计规范化水平。完善信息披露豁免监管制度,严格豁免条件和程序,防范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滥用豁免掩盖造假行为。 29. 将财务造假、资金占用和配合造假等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纳入金融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将相关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强化失信约束。 30. 完善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内部人士举报奖励机制,提高奖励金额,保护“吹哨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强化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实施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行为的立体化追责力度,不断深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动,进一步推动形成齐抓共治、有序衔接的监管执法“生态圈”,将“长牙带刺”的监管执法要求落实到位。 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得到及时惩处 据记者跟踪观察,近年来,证监会持续改进监管执法工作,健全执法体制机制,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得到及时惩处。 数据显示,2021—2023年共办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397件,其中造假案件203起。2021年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人等主体涉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犯罪案件150余起。推动建立集体诉讼制度,其中康美药业赔偿投资者24.59亿元,紫晶存储和泽达易盛赔偿超过13亿元。 不仅如此,监管部门坚决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并对退市公司违法行为一追到底,为中小投资者向公司及责任主体索赔提供依据。从近年情况看,“白马股”因造假突然爆雷现象明显减少,市场生态持续好转。整体来看,本次《意见》共有五大方面值得关注: 一是坚决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造假。 包括严肃惩治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虚假信息披露、挪用募集资金和逃废债等行为,严厉打击系统性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加强对滥 用会计政策实施造假的监管,强化对特定领域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 二是优化证券监管执法体制机制。 包括健全线索发现机制,发挥科技手段支撑作用,增强穿透监管能力。加快推进监管转型,完善重大案件调查处罚机制,提高查办质效。深化证券执法与司法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办理、警示教育等方面的协作,提升大案要案查处效率。 三是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 包括加快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强化行政追责威慑力。推动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加强对“关键少数”及构成犯罪配合造假方的刑事追责。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推动简化登记、诉讼、执行等程序,加强对投资者赔偿救济,提高综合违法成本。 四是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 包括国有资产出资人及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对相关企业实施财务造假及配合造假问题严肃追责并通报反馈。金融监管部门提升协同打击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对财务真实性的关注和审查,加强函证业务合规性的监督检查力度。地方政府将财务真实性作为扶优限劣的重要依据,切实履行因财务造假问题引致风险的属地处置责任。 五是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财务造假。 包括增强公司治理内生约束,强化审计委员会反舞弊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推动公司内部建立追责机制。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对重大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依法暂停或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完善资本市场会计、审计相关规则,加强联合惩戒与社会监督。 下一步制度安排如何? 整体而言,对于财务造假、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证监会始终坚持从严打击。近日,证监会综合违法情节、责任程度等,对5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一是对江苏舜天、ST特信、*ST中利三家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累计罚款6830万元,并对6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二是对易事特、凯撒同盛两家公司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合计罚款5270万元,拟对1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坚持“应移尽移”工作原则,对于财务造假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近期已将江苏舜天、ST锦港等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可以看到,行政处罚并非终点,证监会持续强化和公安、司法机关的协同,推动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的基础上,推动叠加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方式,全面提升违法成本。 不难发现,《意见》是构建综合惩防资本市场财务造假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据记者了解,目前,证监会已经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的细化工作方案,并聚焦下一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进行: 一是加大打击惩治力度。加强对重点领域涉财务造假风险问题的排查,从严惩处、一体打击财务造假、侵占、第三方配合造假,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 二是优化工作机制。中国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领域防治财务造假情况进行会商,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相关部门也将强化内部监督,对于管理或监管履职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加大宣传和指导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意见》的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市场关切。相关部门加大对所出资企业、主管或监管企业的指导力度,切实做好各项安排落实落地工作。
2024-07-05 18:24:03澳大利亚对华金属硅发起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7月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42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Simcoa Operations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金属硅(Silicon Metal)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2804.69.00.14。预计澳大利亚委员会将不晚于2024年10月21日发布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4年12月4日向澳大利亚工业与科技部长提交终裁建议。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8月8日前提交调查问卷及相关材料至investigations2@adcommission.gov.au或邮寄至Investigations 2, Anti-Dumping Commission, GPO Box 2013,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2014年2月6日,澳大利亚对华金属硅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5年6月3日,澳大利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双反终裁,裁定倾销幅度为18.3%—27.0%,补贴幅度为6.3%—37.6%,暂定倾销和补贴合并有效税率为12.0%—58.3%。 2019年9月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9/112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Simcoa Operations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金属硅启动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5月1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036号公告称,决定从2020年6月4日起,继续延长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期限,并以从价税方式计征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中国所有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20.7%,补贴幅度为34.8%,暂定倾销和补贴合并有效税率为55.5%。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 https://www.industry.gov.au/sites/default/files/adc/public-record/2024-07/651_-_2_-_notice_-_adn_2024-042.pdf https://www.industry.gov.au/anti-dumping-commission/current-cases-and-electronic-public-record-epr/651
2024-07-05 16:34:16西部矿业:玉龙铜业采选规模将达3000万吨/年 镁产品产量有所增加 目前碳酸锂年产量1.2-1.3万吨
在大盘下跌的市场行情下,西部矿业7月5日出现逆势上涨,截至7月5日10:58,西部矿业涨0.95%,报18.15元/股。 西部矿业7月4日公告的7月1日接受华福证券、万家基金、星石投资、建投基金、津投资本、摩根基金6家机构调研记录显示: 1.玉龙的企业所得税率是多少?是否享受税收优惠? 西部矿业回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本公司的子公司玉龙铜业在2022年及2023年,均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藏政发[2022]11号文件中第五条第1款:“吸纳我区农牧民、残疾人员、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五类人员就业人数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含本数)以上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子公司玉龙铜业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在优惠税率15%的基础上减免6%的地方分享部分,按9%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请介绍下玉龙铜业三期工程的进展如何? 西部矿业回应: 目前玉龙铜业三期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玉龙铜矿三期改扩建项目建成后,采选规模将达到3000万吨/年。 3.玉龙铜业是否向公司分红? 西部矿业回应:玉龙铜业根据其利润情况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并每年向股东分红。 4.公司四个季度产量均匀吗? 西部矿业回应: 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各季度产量受季节性影响略有差别。 5.公司2023年铁矿石产量有所下降,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西部矿业回应: 2023年公司启动了双利矿业“露转地”改扩建项目,影响了产量,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 6.近年来镁产品产量上升的原因是什么? 西部矿业回应: 随着镁产品生产线稳定运行,销售市场进一步拓宽,镁产品产量有所增加。 7.锂资源公司的产能与生产情况。 西部矿业回应: 锂资源公司证载规模3万吨/碳酸锂,建成生产线2万吨/年,目前可实现1.2-1.3万吨碳酸锂年产量。 8.请介绍一下公司当前的分红情况。 西部矿业回应: 上市以来累计实现净利润155.76亿元,累计现金分红83.41亿元,共计分红16次,平均股利支付率53.55%。其中,2022年股利支付率为96.81%,2023年为43%,近3年平均股利支付率达52%,充分将公司经营成果与投资者共享,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9.请问公司对铜价的走势有什么看法? 西部矿业回应: 铜是兼具工业属性与金融属性的基本金属,国内经济复苏与全球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带动铜消费增长,公司看好铜的长期需求。 西部矿业4月20日披露2024年一季报显示: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9.74亿元,同比下降5.18%;归母净利润7.37亿元,同比增长8.39%;扣非净利润7.15亿元,同比增长6.6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9亿元,同比增长1814.20%;报告期内,西部矿业基本每股收益为0.3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71%。 西部矿业发布的2023年年报显示,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427.48亿元,同比增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89亿元,同比减18%。 西部矿业介绍: 2023年,公司矿山单位全年完成采矿量2,978万吨,完成年预算的98.92%;出矿量3,114万吨,完成年预算的100.31%;选矿处理量3,009万吨,完成年预算的97.37%。生产铅金属6万吨,增幅17%;锌金属12万吨,增幅7.4%;铜金属13.1万吨;钼金属3,401吨,增幅1.9%;偏钒酸铵1,425吨,增幅24.5%;铁精粉119万吨。冶炼单位全年生产电解铜(含玉龙湿法铜)18.3万吨,增幅10.53%;电铅9万吨,增幅21.78%;锌锭11.9万吨,增幅37.14%;金锭1.8吨,增幅9.6%;银锭131.7吨。盐湖化工单位全年生产高纯氢氧化镁12.8万吨,增幅33%;高纯氧化镁55,438吨,增幅74%。 部分产品未完成全年计划产量的原因如下:1.铁精粉:主要是计划性停产。2.精矿含金:主要是原矿品位低于计划指标。3.电解铜:主要是受市场原料供给影响。 天风证券5月30日点评西部矿业的研报指出:公司持续延伸产业,矿山资源基础良好。公司由青海大柴旦锡铁山矿务局改制成立,经过多年发展不断改革并延伸产业,目前业务范围已涵盖矿山采选、有色冶炼、金融贸易、盐湖化工等领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持有或控股并经营15座矿山,包括6座有色金属矿山,8座铁及铁多金属矿山以及1座盐湖矿山,拥有8个探矿权及13个采矿权,资源拥有量位居国内金属矿业企业前列。玉龙铜矿选厂技改,铜钼产量有望提升。铅锌资源不断扩充,铁矿项目持续推进。盐湖化工积极布局,冶炼产业持续升级。风险提示:项目建设不及预期风险;采矿与冶炼生产经营波动风险;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测算具有主观性。 华福证券5月15日发布的有关西部矿业的研报显示:公司是我国西部地区矿企龙头,多品种布局发展稳定。公司是一家主要主要从事铜、铅、锌、铁、镍等有色金属采选、冶炼、贸易的公司,全资持有或控股并经营14座矿山,截至2023年底,总计拥有保有资源储量为铜金属量605万吨、铅金属量155万吨、锌金属量270万吨、铁(矿石量)30,011万吨,是我国第二大铅锌精矿生产商、第五大铜精矿生产商。矿山+盐湖共同发力,公司仍具成长性。1)矿山核心增量:①西藏玉龙铜矿为公司铜板块主力矿山,2022年年产铜金属为13万吨,2023年4月,公司启动玉龙铜矿一二选厂技术改造提升项目,目前已完成技改,达产后玉龙铜矿铜产量有望突破15万吨,同时公司正在推进玉龙铜矿三期项目,建成后铜精矿产量有望达到20万吨;②西部铜业多金属选矿技改工程于2024年开工,投产后铅锌矿石处理量将从90万吨提升至150万吨;③双利铁矿启动路转地工程,涉及采选产能为340万吨。2)盐湖产业链布局:依托西部镁业,形成镁采选+加工一体化产业链,目前盐湖提镁设计年产量达50万吨;西矿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和2023年6月收购东台锂资源公司27%股权和泰丰先行6.29%股权,逐步形成从盐湖锂资源开发到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的完整产业链。经营业绩稳健,长期分红回馈股东。风险提示:金属价格不及预期,项目进展不及预期。
2024-07-05 11:16:37欧央行6月会议纪要:年内还有两次降息 对通胀前景有信心
7月4日周四,欧洲央行公布6月货币政策会议纪要。 纪要显示,欧央行对政策抑制经济增长的担忧有所缓和,普遍看好通胀前景,预计年内共降息三次,较此前的预期有所下修。 成员普遍认为,在基本通胀动态方面已取得进一步进展,大多数成员对通胀有望在2025年底可持续下降至2%充满信心。 持不同意见的人认为,中期数据并不支持降息,特别是近期数据中显示出通胀粘性,地缘政治风险可能会进一步推升这种风险。此外,与美国利率走势脱钩可能会在汇率效应的影响下增加通胀压力。 成员强调,只要实现当前的通胀目标仍有必要,该行就会保持充分的政策利率限制。 此前,在6月的货币政策会议上,欧央行如预期 降息25个基点 ,为2019年以来首次,成为G7成员国中第二个降息的央行。 预计年内降息三次 降息路径方面, 欧央行委员会预计到2024年底将降息三次,每次下降25基点 ,虽超出市场定价,但整体幅度较4月时的预期下调了约20基点。 摘要显示,市场参与者此前已经完全定价欧央行将在6月将利率水平下调25个基点,并预计该行年底前会再降息1-2次。 由于近期全球通胀趋势相似, 欧央行预计大西洋两岸的宽松周期都会缩短。 上调今明两年通胀预期 在6月的会议上,欧央行上调了2024年和2025年总体通胀的预测,预计欧元区平均通胀率将从2023年的5.4%降至2024年的2.5%,并在2025年下半年降至目标水平。 纪要表示,这反映了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服务业通胀意外上扬导致的通胀下行速度放缓,央行上月的降息行动没有考虑到较长期通胀的担忧, 对2026年通胀良性的假设仍存在高度不确定性。 欧央行也表示: “在某个时间点,根据已有信息做出判断是有必要的,即使这些信息不如所希望的那样具有确定性。” 总体而言,欧央行对通胀前景具有信心,但对于通胀回到目标的确切速率尚不能确定。 纪要公布前夕,莱恩还在一场公开演讲中表示,该行不完全相信价格压力已被充分遏制,他表示: “我们所能影响的国内通胀率低于一年前的峰值,但仍约4%。” 欧央行成员评估称,如果工资或利润增幅超过预期,通胀率可能会高于预期。此外,地缘政治风险也是一大推手。
2024-07-04 21:36:09中广核烟台招远400MW海上光伏项目升压站一次带电成功
7月2日15时58分,中广核烟台招远400兆瓦海上光伏项目升压站一次带电成功,标志着我国首个大规模桩基固定式深水海上光伏项目具备投运条件。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招远市境内北部的莱州湾海域,由121个光伏子阵组成,总规划面积约6.44平方千米,场址距海岸线最近距离约2千米,最远距离约6.2千米,场址区水深约8.5至11米,是山东省首批竞配的十个海上光伏项目中涉水最深的项目,也是省内目前唯一取得海域使用权证的海光项目。 后续,中广核新能源将深入践行“严慎细实”工作作风,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追求卓越”的基本原则,确保项目按期实现投运目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024-07-04 18: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