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钛管产量
德国钛管产量大概数据
时间 | 品名 | 产量范围 | 单位 |
---|---|---|---|
2016 | 钛管 | 1000-1200 | 吨 |
2017 | 钛管 | 1200-1500 | 吨 |
2018 | 钛管 | 1500-1800 | 吨 |
2019 | 钛管 | 1800-2000 | 吨 |
2020 | 钛管 | 2000-2200 | 吨 |
德国钛管产量行情
德国钛管产量资讯
监管放开险资黄金投资大门 保险资金未来或形成“黄金+”资产配置新模式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10家试点保险公司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但也要求试点保险投资黄金账面余额合计不超过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专家表示,此举标志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进一步拓宽。 业内人士表示,保险资金投资黄金可以带来风险分散、保值增值、流动性强等多方面的优势,有助于实现资产的多元化配置和风险管理。专家也指出,未来若黄金与再保险、资管产品进一步结合,或形成“黄金+”的资产配置新模式。但专家也提醒称,黄金价格受美元、地缘政治等多因素影响,险企需强化市场研判能力。 投资黄金账面余额不超过总资产1% 具体来看,《通知》指出,试点保险公司可以中长期资产配置为目的,开展投资黄金业务试点。试点投资黄金范围包括,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主板上市或交易的黄金现货实盘合约、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黄金询价即期合约、黄金询价掉期合约和黄金租借业务。 试点参与主体包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财联社记者表示,《通知》标志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进一步拓宽,也是深化金融改革、优化资产配置的重要举措。政策主要是明确保险资金可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参与黄金现货实盘合约等七类产品。这一设计既覆盖了现货与衍生品市场,也兼顾了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需求。 《通知》还要求,试点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投资比例要求,投资黄金账面余额合计不超过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田利辉认为,这一比例既控制风险,也为后续调整预留空间。政策也明确了风险管理要求。 业内期待“黄金+”的资产配置新模式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险资投资黄金相关政策已有“吹风”。2024年6月19日,金融监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表示,将积极探索保险资金试点投资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合约及相关产品。 2024年2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相关方案提出,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指导下,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内有关经营主体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等大宗商品试点。 田利辉分析称,《通知》从战略意义上看有三方面积极影响,分别是优化险资配置结构,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引导长期资金服务实体经济。 “此前险资主要通过黄金股间接参与黄金市场,但此类资产波动较大且与金价关联性较弱”,田利辉表示,直接投资黄金可增强资产组合的抗通胀和避险功能,尤其在当前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增加的背景下,黄金作为“压舱石”的作用凸显。同时,试点依托上海黄金交易所,与国务院2023年提出的“支持保险资金在自贸区内投资大宗商品”一脉相承,进一步巩固上海在全球黄金市场中的地位,助力其成为国际再保险和资产管理中心。而且,黄金租借等业务可为产业链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促进产融结合。同时,险资的长期性特点有助于平抑黄金市场短期波动,增强市场深度。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黄金价格持续走高,2024年金价更是创下40次新高。黄金背后的战略意义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华创证券分析师张瑜就表示,推动金价持续上涨的重要因素是全球秩序的重构。背后的逻辑是,当全球秩序重构,旧秩序逐渐衰弱、新秩序正在崛起,双方博弈尚不明朗的情况下,黄金往往是更优的选择。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保险资金投资黄金可以带来风险分散、保值增值、流动性强等多方面的优势,有助于实现资产的多元化配置和风险管理。 田利辉还认为,监管明确将“密切跟踪试点进展”,未来可能逐步扩大试点机构范围、放宽比例限制或引入更多衍生工具。此外,若黄金与再保险、资管产品进一步结合,或形成“黄金+”的资产配置新模式。 “总体而言,这一举措为保险业与黄金市场的协同发展打开了新空间,也为全球投资者提供了观察中国金融开放进程的新窗口。此次试点是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一步,既回应了险资多元化配置的诉求,又通过严格的风控设计规避了潜在风险”, 田利辉还提醒称,需注意两点:一是黄金价格受美元、地缘政治等多因素影响,险企需强化市场研判能力;二是1%的额度短期内对市场影响有限,长期效果取决于政策开放节奏与市场接受度。
2025-02-07 19:50:19全球首条GW级钙钛矿光伏组件生产线投产
2月5日,极电光能建设的全球首条GW级钙钛矿光伏组件生产线投产运行,这标志着钙钛矿技术正式迈入GW级规模化量产的新纪元。极电光能GW级量产线能够规模化生产超大尺寸钙钛矿光伏组件和开创性的大面积BIPV产品,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产出约180万片钙钛矿光伏组件。 据悉,2024年11月5日,在GW级量产线全工序整线贯通阶段,首片2.8平米钙钛矿组件下线即实现功率450W、全面积效率16.1%,创下全球钙钛矿组件面积最大且功率最高的纪录。随着中试工艺的逐渐导入,该量产线的工艺技术水平持续提升,2025年组件的量产目标直指20%。
2025-02-07 16:41:52依托市场力量促进光伏建设!国管局下发2025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安排
2月5日,国管局发布《关于2025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提出,推动各级公共机构以《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规程》行业标准为指引,规范托管项目实施;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推介,引导推动更多能源费用托管项目落地;推广打包托管和整县(区)托管模式,充分发挥规模效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公共机构合同节水有关政策文件,鼓励委托市场服务机构提供节水技术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进一步释放公共机构节水市场需求。 探索光伏等新能源利用市场机制,依托市场力量,更好促进公共机构光伏建设。 以下是具体原文: 国管局关于2025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 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管节能〔2025〕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广东省能源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定位,守正创新、攻坚克难,加强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助力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美丽中国建设作出贡献。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方向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和重大举措,特别是关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改革思维,提升专业能力,推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制和方法手段创新取得更多进展成效。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加强能源、水、粮食、资产等各类资源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和全链条节约,健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握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求,统筹推进节能降碳,大力发展公共机构绿色建筑,更好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助力扩大国内需求。 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科学谋划“十五五”重点任务 对照《“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确定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碳排放下降指标和绿色低碳转型行动目标,逐个盘点、找准短板、精准施策,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召开“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总结评估座谈会,组织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客观评价成效,系统总结问题,研提改进举措。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提高规划的引领性、指导性、操作性。 三、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 推进节能增效,抓好电、油、气等能源节约;结合零基预算改革,推进公共机构能耗定额预算制度研究,搭建能耗定额预算模型并开展应用试点。强化节水护水,宣贯《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稳步推进节水型器具普及更新,推动在京公共机构积极利用市政再生水。抓实反食品浪费,组织开展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统计调查,强化结果应用,推介典型做法。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研究制定加快推进公共机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文件,组织开展废旧3C电子产品回收进机关系列活动,指导公共机构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节约型机关管理机制,持续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 四、实施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落实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要求,研究出台公共机构碳排放统计核算标准,探索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权交易、碳普惠体系构建等工作。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利用新能源,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电能替代,扩大“绿电”应用规模,推广清洁低碳供暖。引导公共机构带头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因地制宜提高新能源公务用车配置比例,有序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布2024年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名单,举办交流推介活动。推进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遴选发布2024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 五、突出重点项目牵引,扎实推进节能降碳改造 加力落实“两新”政策,聚焦公共机构数据中心、空调系统、供热系统、电梯、变配电设施等重点用能设备开展更新改造,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稳妥有序实施中央国家机关节能降碳改造项目,统筹做好2025年项目审核申报、转下达和实施监管,编制2025-2030年节能改造规划,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强化项目实施监管,重点围绕投资控制、预算执行、项目建设等内容开展督促指导。提高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中央国家机关节能降碳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摸底用能设施设备基础数据。 六、提升数据治理质效,做好能源资源节约工作评价 推动《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全面落实。持续对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迭代升级,加紧推进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进一步推动用水、用气数据的自动采集,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功能,实现平台对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全覆盖和能源资源消费数据准确统计。开展2024年度各地区公共机构和中央国家机关能源资源消费情况统计及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评价,下达中央国家机关2025年度能源资源消耗指标。 七、扩大市场化机制运用规模,强化项目规范实施 推动各级公共机构以《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规程》行业标准为指引,规范托管项目实施;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推介,引导推动更多能源费用托管项目落地;推广打包托管和整县(区)托管模式,充分发挥规模效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公共机构合同节水有关政策文件,鼓励委托市场服务机构提供节水技术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进一步释放公共机构节水市场需求。探索光伏等新能源利用市场机制,依托市场力量,更好促进公共机构光伏建设。 八、加强制度建设和理论研究,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节约能源法修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修订。加快《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所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修订。推动发布《绿色学校评价导则》、《公共机构绿色场馆评价导则》,修订《公共机构节水管理规范》,编制《公共机构能效等级分类导则》、《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运维规范》、《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南》国家标准,研究出台公共机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维行业标准。鼓励各地区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理论研究,特别是就健全节能管理与资产管理协同发展机制,促进节能与房屋、车辆、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管理融合联动提出思路举措。发布2024-2025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优秀课题名单,编印课题成果。 九、开展节能降碳宣传培训,弘扬绿色低碳发展理念 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水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等公共机构节能主题宣传活动。发布2024年公共机构节能主题优秀剧本和故事,依托遴选出的优秀作品制作节能降碳宣传片。加强教育培训,举办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讲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面授培训班,鼓励参加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增强公共机构干部职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按规定完成2023-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验收并发布名单,强化动态管理和示范作用发挥。组织“中国节水奖”公共机构领域单位和个人评选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当好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聚焦节能降碳主线,狠抓2025年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推动公共机构在加紧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中更好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为“十四五”圆满收官、“十五五”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 国管局 2025年1月26日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国管局关于2025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 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5-02-07 09:54:192025年度《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涉及镁相关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和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29号令(《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商务部、海关总署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予以公布。 进口经营者进口放射性同位素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报生态环境部审批后,在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凭证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商务部、海关总署2023年第66号公告公布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度《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pdf 其中:《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涉镁部分如下: 镁产业公司商务对接 2025镁产业链与镁市场论坛现已开启报名 请联系:13162929454(陆嘉鑫)
2025-02-05 14:00:2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日本拟实施半导体等多项出口管制措施事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1月31日,日本政府宣布拟对十余种半导体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并将多家中国企业列入“最终用户清单”等。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方注意到有关情况。一段时间以来,个别国家泛化国家安全概念,滥用出口管制措施,对中国半导体等产业实施制裁打压。日方拟实施的出口管制措施,将影响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干扰企业间正常商业往来,损害两国企业利益。 当前,日方相关措施正在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我们希望日方听取业界理性声音,从维护国际经贸规则及中日经贸合作大局出发,及时纠正相关做法,避免有关措施阻碍中日两国经贸关系健康发展,共同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中方将保留采取措施的权利,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2-05 11:3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