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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品名 | 库存范围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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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 | 纳米钼粉 | 100-200 | 吨 |
广州港 | 纳米钼粉 | 50-100 | 吨 |
天津港 | 纳米钼粉 | 200-300 | 吨 |
宁波港 | 纳米钼粉 | 150-250 | 吨 |
青岛港 | 纳米钼粉 | 80-150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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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方据报要求台积电对7纳米AI芯片实施出口限制 商务部回应
商务部今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美方据报要求台积电对7纳米AI芯片实施出口限制,商务部发言人何咏前表示,中方注意到了有关情况。半导体是全球产业分工合作的典型代表领域,美方做法将严重损害各方利益,阻碍全球科技交流和经贸合作。发布会重要内容如下: 美方据报要求台积电对7纳米AI芯片实施出口限制,商务部回应 有记者提问,据报道,美国商务部已致函台积电,对运往中国的某些用于人工智能加速器和图形处理单元的7纳米或更先进设计的复杂芯片实施出口限制。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评论?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咏前表示,中方注意到了有关情况。一段时间以来,美方不断滥用出口管制措施、实施长臂管辖,持续加严对华半导体打压遏制,割裂全球半导体市场,这是对国际经贸规则的严重破坏,对自由贸易的粗暴干涉,是典型的非市场做法。半导体是全球产业分工合作的典型代表领域,美方做法将严重损害各方利益,阻碍全球科技交流和经贸合作。 商务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壮大外贸新动能以及强化外贸企业服务保障 国务院常务会议11月8日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对下一阶段外贸工作作出了部署。商务部发言人何咏前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各地方各相关部门加大力度推进各项政策落实,重点开展三方面工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壮大外贸新动能以及强化外贸企业服务保障。
2024-11-14 17:07:34三部门发住房交易税收新政!购买家庭唯一及第二套住房 不超140㎡按1%缴纳契税
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全文如下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12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负责人 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答记者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货物和劳务税司,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此次调整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需要对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涉及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如何衔接予以明确,并结合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进一步调整优化相关税收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此次对房地产市场相关税收政策做了哪些调整? 答:(一)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即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区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二)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调整后的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纳税人如何办理优惠政策? 答:(一)政策内容。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二)办理方式。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为让更多的纳税人享受到政策红利,对于2024年12月1日后个人购买住房申报缴纳契税的,以及2024年12月1日前购买住房但于2024年12月1日后申报缴纳契税的,符合新发布公告规定的均可按新发布公告执行。 四、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新发布公告规定的可按新发布公告执行。 五、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六、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与我国房地产开发模式相适应,土地增值税实行预征制度。为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调节作用,税务总局于2010年发文明确了各地区预征率下限,其中:东部地区为2%,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5%,西部地区为1%。 此次调整,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调整后,东部地区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西部地区为0.5%。 七、税务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方便纳税人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答:为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红利,税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是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效能。公告发布后,各地税务部门将以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受理”工作模式为依托,进一步优化线下窗口设置和线上操作流程,为购房群众提供缴税、办证“一件事一次办”的“一站式”服务。此外,税务部门还将视需求采取增设服务窗口、延长办税时间等方式,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办税服务。 二是进一步优化资料提供方式。持续加大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工作力度,利用共享信息开展数据预填,减轻纳税人资料提供负担和填报负担。对于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以按照现行规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地税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地方实际,通过办税服务厅纳税辅导岗专人、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专线为纳税人提供专业的政策内容解读和办税流程咨询服务,快速响应纳税人关切,确保办税井然有序。同时,利用多种媒体媒介开展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2024-11-13 21:29:04铜陵有色:米拉多铜矿因限电选矿双系统将停产15天 预计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铜陵有色11月12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限电减产的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铜陵有色介绍了米拉多铜矿受限电政策影响的情况 :中铁建铜冠核心资产米拉多铜矿位于南美洲厄瓜多尔境内。近期,厄瓜多尔因降雨量不足、持续干旱,导致各大水电站水位下降,电力供应紧张,为确保电力安全有序供应,全国实施大规模停电/限电政策。受电力供应紧张影响,米拉多铜矿选矿双系统被迫调整为I系列生产。 2024年11月8日(厄瓜多尔时间),厄瓜多尔政府能矿部向米拉多铜矿发出公文,为确保公共电力服务的稳定与连续性,厄瓜多尔政府要求包括米拉多铜矿在内的矿业、钢铁等工业用户自公文发布之日起的15天内,将来源国家输电线路的电力消耗降至最低。根据前述要求,米拉多铜矿选矿双系统将暂停生产15天。 谈及 应对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铜陵有色表示: 中铁建铜冠已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米拉多铜矿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做好如下相关工作:1、争取基本电力负荷供应,确保露天剥离、废石筑坝、酸性水处理站等安全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同时利用电力紧张期间,做好扩建项目建设和采选设备的检查维修工作。2、为保障米拉多铜矿二期扩建项目未来长期供电安全,积极寻找其他包括水电、光伏、风电等在内的多元电力解决方案。3、与保险经纪公司联系就运营中断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米拉多铜矿产线全部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时间尚不确定,预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中铁建铜冠米拉多铜矿本次受限电政策影响生产经营的后续进展,依照相关规定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铜陵有色还在公告中介绍了中铁建铜冠基本情况:中铁建铜冠成立于2009年12月10日,注册资本561,858.494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铜金属的开采、选矿及销售,主要产品为铜精矿。公司持有中铁建铜冠70%股权,中铁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铁建铜冠30%股权。中铁建铜冠米拉多铜矿一期采选工程已建成达产,二期工程正在建设中。一期工程设计采选生产规模年处理矿石量2,000万吨、铜金属量约9.6万吨。2023年度,中铁建铜冠自产铜精矿含铜12.65万吨。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铁建铜冠总资产1,858,774.43万元,净资产931,152.4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1,649.24万元,净利润178,964.2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024年1-9月,中铁建铜冠自产铜精矿含铜9.63万吨。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铁建铜冠总资产1,873,941.3万元,净资产1,047,404.64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84,607.06万元,净利润148,000.8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4年全年中铁建铜冠生产计划为自产铜精矿含铜11.6万吨。2024年1-10月,中铁建铜冠已实际自产铜精矿含铜10.19万吨。 铜陵有色10月29日披露的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3.08亿元,同比增长3.62%;归母净利润27.3亿元,同比增长5.97%;报告期内,铜陵有色基本每股收益为0.21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34%。 首创证券11月11日发布研报称,给予铜陵有色买入评级。评级理由主要包括:1)铜价三季度均价环比下跌影响业绩,TC加工费小幅上涨;2)米拉多二期稳步推进,公司未来矿产铜增量可期。风险提示:铜价下跌,米拉多铜矿二期建设不及预期。 国开证券10月09日发布研报称,给予铜陵有色推荐评级。评级理由主要包括:1)披荆斩棘70余载铸就铜行业龙头;2)高质量经营,跨越式发展;3)铜供给:精炼铜产量增速高于铜矿再生铜产量增速高于原生铜;4)铜需求:新能源汽车是增量,建筑尚未见底,家电维持稳定。风险提示:公司产量不及预期;精炼铜价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销量不及预期;铜材加工行业格局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管理发生重大不利变化;A股市场估值系统性下行;国内外经济形势持续恶化;国内外市场系统性风险;地缘政治冲突升级;美联储货币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全球通胀持续加剧;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2024-11-13 10:13:47【11.13锂电快讯】小米SU7第十万台汽车下线|2025年中国汽车十大技术趋势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发布2025年年度中国汽车十大技术趋势】 中国工程院院士李骏发布2025年年度中国汽车十大技术趋势:1.新能源A级乘用车百公里行驶电耗将降至10Kwh以下;2.车载智能计算平台降本提质助力NOA等智能驾驶技术快速发展;3.智驾与智能底盘融合将显著提升L3以上车辆运动控制性能;4.安全可靠的整车全域操作系统将迎来量产元年;5.AI赋能的合成数据将成为自动驾驶研发的重要数据资源;6.智能高效混合动力控制策略将持续优化并日益普及;7.EMB技术日趋成熟即将迎来量产应用;8.多模态大模型有望推动自动驾驶感知决策能力实现创新突破;9.智能电池将实现感知器件、自修复新材料的重大突破;10.自动驾驶运行安全风险管控系统将逐步上车部署与应用。 【小米SU7第十万台汽车下线】 小米集团董事长雷军在微博表示,从SU7发布到今天,我们生产10万台,只用了230天,并表示将会举办10万台下线仪式。 【宁波精达:46大圆柱电池结构件高速生产线已交付客户】 有投资者问宁波精达,公司涉不涉及特斯拉4680电池的制作,特斯拉电池的大规模量产对公司业绩有无正面作用?宁波精达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国内领先推出的46大圆柱电池结构件高速生产线已交付客户。该生产线采用预冲杯工艺、凸轮驱动以及一机双模高效生产方式可满足大批量要求,实现进口替代。该技术已拓展至金属包装领域,并获取国内知名企业订单。 【豪森智能:累计已向特斯拉上海超级工厂及北美斯帕克斯交付了3条动力锂电池模组/PACK智能生产线】 豪森智能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与特斯拉签订的订单主要在动力锂电池模组/PACK智能生产线领域,公司累计已向特斯拉上海超级工厂及北美斯帕克斯交付了3条动力锂电池模组/PACK智能生产线。 【星源材质:与大曹化工株式会社等合作进行半固态电池用隔膜的量产】 星源材质公告,公司与大曹化工株式会社和大曹化工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商讨交易关系的基本协议书》,旨在通过互相有效利用各自的经营资源,在中国国内进行半固态电池用隔膜的量产,从而获得并扩大双方在半固态电池市场的营业收益。大曹化工株式会社将向星源材质提供聚合物用以加工成半固态电池用隔膜,星源材质将半固态电池用隔膜交付给电池生产商以加工成半固态电池。该协议于2024年11月12日签订并生效,有效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为止。 【两部委:加快开展智能网联(自动驾驶)汽车准入和通行试点】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智慧物流创新发展。加快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枢纽等建设,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开展智能网联(自动驾驶)汽车准入和通行试点。统筹加强交通运输智慧物流标准协同衔接。有序推动自动驾驶、无人车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示范应用。 相关阅读: 连涨2日!碳酸锂期货强势突破8万元 锂矿板块集体大涨 发生了什么?【SMM分析】 10月新能源汽车高歌猛进 比亚迪破50万辆 商务部与欧盟多轮磋商【SMM专题】 【SMM分析】10月锂电产业链需求持续增量 四季度电池材料冲量势头足 【SMM分析】2024年10月份三元前驱体企业排产情况 3日上涨2500元!电解钴价格小幅拉涨 钴盐或仍有下跌空间?【SMM周度观察】 【SMM分析】冬日迎暖阳 碳酸锂要强 【SMM分析】10月磷酸铁产量顺势递增 11月市场排产仍较乐观 【SMM分析】10月磷酸铁锂产量反超9月 四季度下游终端冲量势头足 【SMM分析】三元材料市场周度回顾 【SMM分析】需求持续增长 10月锂电产废回收量环增3% 【SMM分析】短期成本涨幅较难传导 储能电芯价格延续下跌趋势 【SMM分析】Zulu项目因公司寻求融资和战略选择仍暂停 【SMM分析】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超预期,带动动力电池排产大增 【SMM分析】2024年Q3财报披露,格林美前驱出货量高达14.3万吨 【SMM分析】一文回顾本周废旧现货价格走势(2024.11.4-2024.11.8) 【SMM分析】10月国内碳酸锂总产量环比增加4% 同比增加48% 【SMM分析】10月国内氢氧化锂产量环比微降 同比增长约40% 【SMM分析】10月硫酸钴产量维持下行 【SMM分析】市场热度持续走高 10月隔膜产量上行 【SMM分析】市场热度持续高涨 10月负极产量上行 【SMM分析】10月四氧化三钴产量小幅增长 预计11月将有所下滑 【SMM数据】10月电解液产量环增 次月产出预计持续上涨
2024-11-13 09:42:04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云南片区锰粉采购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云南片区锰粉采购招标(招标编号:0124-ZB1342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云南片区锰粉采购招标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采购锰粉用于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各生产企业生产所需。 2.4招标范围及交货地点: 序号 需求企业 标的物 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地点 1 驰宏综合利用 锰粉 900 吨 云南省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洲路1号驰宏综合利用公司厂内 2 驰宏会泽冶炼 800 云南省会泽县华泥村驰宏会泽冶炼分公司仓库 3 永昌铅锌 90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勐糯镇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仓库 4 金鼎锌业 100 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金顶镇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 5 驰宏锗业 5 云南省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洲路1号驰宏锗业公司仓库 配套服务:提供产品供货、运输、装卸车、检测、售后等服务。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 日前,乙方根据甲方通知分批次供货,2025年4月30日后未执行完的合同量不再继续执行。 2.6 交货方式:自卸车运输,根据需方需要提前通知进行送货。 2.7招标人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是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对外公开招标主体。最终合同由中标人与实体企业签订,本项目实体企业为: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会泽冶炼分公司、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驰宏国际锗业有限公司。 2.8中标人纳入驰宏锌锗合格供应商库管理。 2.9 质量要求:满足YB/T 5084-2005《化工用二氧化锰矿粉》标准。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云南片区锰粉采购招标项目公告
2024-11-11 14: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