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六氟锑酸钠库存
湖北六氟锑酸钠库存大概数据
时间 | 品名 | 库存范围 | 单位 |
---|---|---|---|
2020 | 湖北六氟锑酸钠 | 100-200 | 吨 |
2021 | 湖北六氟锑酸钠 | 150-250 | 吨 |
2022 | 湖北六氟锑酸钠 | 200-300 | 吨 |
湖北六氟锑酸钠库存行情
湖北六氟锑酸钠库存资讯
上半年锑涨幅遥遥领先 锡和银位列前三 下半年哪些金属能交出理想“答卷”?【SMM专题】
编者按:星霜荏苒 ,岁 月如梭。转眼间2024年上半场的行程已结束,在进入2024年下半场之际,SMM在此整理了2024年上半年金属市场表现的专题,以便大家回顾过去,展望未来! 2024年上半年,1#锑锭以91.46%的涨幅遥遥领先于所有金属现货品种。SMM1#锡和1#银分别以28.23%、28.08%的涨幅紧随其后。值得一提的是,镓和铅上半年的涨幅也均超过20%。在2023年大幅下行的多晶硅致密料,今年上半年的跌幅高达39.83%,氧化镝和氧化铽半年度的跌幅分别为27.31%和27.7%。 2024年上半年,市场对美联储降息以及全球经济复苏的预期等宏观因素时常影响着金属期货和资本市场的表现。作为影响金属现货价格的重要推手——供需矛盾,下半年又将如何演变? 还有哪些因素将影响金属市场的表现? 这些上半年上涨的金属下半年是延续涨势还是上演“反转”戏码?半年度下跌的金属又能不能上演逆风翻盘,交出理想答卷? 》点击查看SMM金属产业链数据库 铜 ► 沪铜现货:持续贴水的上半年拿什么拯救?【SMM分析】 2024年上半年已经结束,铜价的超预期飙升让电解铜市场措手不及。电解铜现货市场面临诸多挑战,表现出高库存、大幅贴水和未见收敛的contango结构现象。 在回顾2024年上半年沪铜现货升贴水和库存的走势时,我们可以看到,两者总体上仍呈现出反向关系。然而,在2024年春节后,这种反向关系有所减弱。 由于2月19日是春节后首个交易日,我们以此为分析节点。在2月19日之前,随着库存的增加,沪铜现货升贴水逐渐走跌,并且临近春节现货市场的购买活跃度也降低。此时,沪铜现货对当月合约基本维持在平水附近报价,且由于2023年底的低库存因素,沪期铜2401-2402合约呈现出BACK结构,现货价格亦表现为升水。 然而,春节假期过后,现货市场发生了变化。由于假期因素,沪铜2402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月19日,冶炼厂按照惯例在春节期间将货物运往SHFE交割仓库,恰逢期货交割,这导致2024年春节后库存的增加幅度以及总库存量明显高于往年。 随后,铜价强劲上扬,加之电解铜现货供应过剩,沪铜所有合约结构均转为Contango,现货市场也长期处于大幅贴水的状态。 展望下半年,虽然6月末库存有所减少,但随着冶炼厂集中检修的结束和下半年新增产量的释放,预计现货市场供应依然充足。然而,随着铜价跌至每吨80000元以下,下游采购节奏有望好于上半年,预计下半年库存将逐步减少。进入四季度后,考虑到三季度的库存去化以及年末长单谈判的来临,预计现货贴水将明显收窄,甚至可能转为小幅升水态势。但全年现货均价仍难以摆脱贴水局面,2025年的电解铜现货长单谈判可能面临压力。 》点击查看详情 铝 ► 2024年上半年铝土矿市场回顾及展望【SMM分析】 2024年进程过半,回顾上半年,国内铝土矿现货市场供应持续紧张。2024年1-5月,国产矿累计产量同比减少19.61%,减量约555万吨,而进口铝土矿增量仅363万吨,总供应同比呈现负增长。需求方面,2024年1-5月国内冶金级氧化铝产量总计3345.1万吨,同比增长3.42%。供应减少而需求增加,铝土矿供应偏紧加剧,国产铝土矿与进口铝土矿价格节节攀升。 晋豫铝土矿复产远不及预期,贵州铝土矿产量同样不及预期 年初,市场普遍对山西地区铝土矿复产持有相对乐观态度,认为4月前后山西停产铝土矿或开始复产动作,但该预期屡屡推迟,截至6月底,据SMM了解,山西仅有少量停产矿山开始复产,供应增量极为有限,且部分铝土矿难以流入铝土矿现货市场。而河南三门峡地区目前也仅有洞采矿开始复产,露天矿已停产长达1年之久。晋豫国产矿供应持续紧张,价格偏强运行,截至6月底,晋豫国产矿价格已达到历史最高位置。 贵州铝土矿供应波动虽然不大,但受到政策限制,开工情况不及年初预期,产量一直未能达到预期状态,铝土矿现货市场供应偏紧,均价也较年初上涨了40元/吨。虽然贵州地区使用进口矿的运费成本较高,但国产矿现货供应偏紧以及氧化铝利润可观的情况下,个别氧化铝厂仍旧选择补充少量进口矿以维持较高开工率。 几内亚铝土矿发运频频受到扰动,1-5月进口增量有限 2024年1-5月,中国进口铝土矿总量达6412.89万吨,较2023年同期仅增加了5.99%,一方面原因在于印尼禁止铝土矿出口,给中国铝土矿进口带来部分减量,另外一方面原因则是几内亚铝土矿发运频频受到扰动,进口增量不及预期。 》点击查看详情 ► 2024年上半年国内氧化铝价格走势分析及展望【SMM分析】 回顾2024年上半年,氧化铝价格整体呈现阶梯式上行走势,一季度价格走势相较平稳,二季度大幅上探后持稳运行。2024年上半年最高价3,908元/吨(2024年5月中旬),最低价格3154元/吨(2024年年初),高低价差754元/吨。 2024年一季度国内氧化铝价格走势相较平稳。 1月份价格因国产矿石供应紧张、能源供应问题以及重污染天气预警再度来袭持续影响北方地区氧化铝企业开工,西南地区部分氧化铝厂因矿石供应问题节前有停产计划,除了山西地区个别氧化铝厂矿石供应紧缺情况有所缓解,企业运行产能有所提升外,国内氧化铝现货供应偏紧,氧化铝需求端暂无较大变动,现货价格小幅上涨。进入2月,晋豫地区氧化铝企业复产进度不及预期,氧化铝企业惜售,现货报价坚挺,下游观望情绪较浓,上下游企业以保供长单为主,厂对厂成交清淡,氧化铝价格持稳运行。3 月份,北方现货成交价格重心逐步下行,西南现货成交逐渐活跃,成交价格重心亦呈小贴水趋势,市场偏空情绪跟进,价格小幅回落。一季度整体围绕3,330元/吨窄幅震荡。 2024年二季度国内氧化铝价格单边大幅上涨。 4月份,受宏观情绪面及英美制裁俄金属产品带动,氧化铝期货价格拉涨强劲,期现套利窗口打开,市场对交割品需求一定程度上提振了北方现货氧化铝价格。4月下旬,前期进入复产阶段的个别氧化铝厂复产基本完成,市场传出个别企业于5月因矿石供应问题考虑减压产,持货商惜售情绪渐浓,现货成交价重心较前期显著上移;进入5月,国内现货市场下游刚需陆续入市采购,现货成交较活跃,由于供应端国内氧化铝厂复产、减产并行,且当前国产矿尚未有实际复产,氧化铝短期供应增量有限,持货商惜售情绪浓厚,报价坚挺,现货价格持续大幅上涨,达到上半年最高价3,908元/吨。进入5月下旬,随着前期大批量刚需采购接近尾声,市场畏高情绪逐步显现,下游观望情绪渐浓,现货市场成交转清淡,南北方现货氧化铝价格涨幅放缓。6月份,下游观望情绪渐浓,多以催促上游执行长单为主,于此同时,氧化铝企业增减产并行,整体供应增量有限,持货方惜售情绪不减,报价依旧坚挺,现货价格维持3,900元/吨一线高位震荡。 整体而言 ,2024年上半年,国内鲜有新增氧化铝项目投产,且晋豫地区矿山复产迟迟未见起色,虽然行业利润高企,氧化铝供应端提产受限,需求端,上半年云南电解铝复产贡献主要需求增量,整体呈现供弱需强格局。下半年…… 》点击查看详情 贵金属 ► 24年过半白银价格屡创新高 需求变化“过山车”【SMM分析】 价格“日日新高” 截至2024年上半年,白银市场表现为市场带来了意外的惊喜和反转。白银价格不断刷新历史高点,伴随1-4月亮眼的下游需求,24年上半年白银市场描绘出了精彩的一笔。 1.1月3日开始:SMM 1#白银的出厂参考均价为5966元/千克,价格在5800-6000元/千克之间波动。 2.3月突破:白银价格在3月突破了6000元/千克,并稳住了这一关口。 3.4月攀升:白银连续三周上涨,稳定在7000元/千克。 4.5月飞跃:自5月中旬起,白银价格快速攀升至8000元/千克以上。 5.6月震荡:由于美国经济表现良好,美联储推迟降息预期,白银价格在7000-8000元/千克之间波动,较3-5月波动幅度降低 需求“过山车” 白银工业需求在2024年经历了显著的波动。 》点击查看详情
2024-07-05 21:16:49六部委联合 资本市场史上首次启动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综合惩防 重点关注30条措施
资本市场迎来最全惩防财务造假的文件。7月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该《意见》由证监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旨在进一步从严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维护良好市场生态。这是资本市场史上第一次对于惩防财务造假多部门共建共治的一次举措。 不可否认,财务造假毁坏资本市场诚信基础,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其中,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是证券监管执法一以贯之的重点。近年来,各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一批财务造假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市场生态有效净化。但是,财务造假花样翻新,案件查处难度大,有效打击系统性、隐蔽性、复杂性财务造假的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坚持综合施策,强化标本兼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增强工作合力。因此本次《意见》应运而生。 综合记者梳理,《意见》聚焦综合惩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坚持系统观念,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着力完善监管协同机制,构建综合惩防长效机制。《意见》共20项内容,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主体内容,第三部分是落实保障。主体部分共提出5方面、17项具体举措。整体来看,有30条核心举措值得关注: 1. 加大股票发行环节现场检查和督导力度,聚焦业绩异常增长等情形,严防“带病闯关”。 2. 重点关注已违约及风险类债券发行人,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挪用募集资金和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 3. 密切跟进系统性、团伙型财务造假特征及演变趋势,依法从严打击通过造变造凭证、利用关联方虚构交易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现系统性造假的行为。 4. 全面惩处财务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配合者以及专业化配合造假的职业犯罪团伙,坚决破除造假“生态圈”。 5. 强化财会监督,加大对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实施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密切关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执行情况,加大对操纵资产减值计提调节利润、以财务“洗澡”掩盖前期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 6. 依法惩治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通过“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方式实施的财务造假。 7. 严厉打击利用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票据交易等方式实施的财务造假,从严惩处基于完成并购重组业绩承诺、便于大股东攫取高额分红、满足股权激励行权条件、规避退市等目的实施的财务造假。 8. 压实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责任,加强对基金所投项目财务真实性的尽职调查和投后管理,防范造假行为发生。 9. 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支撑功能,依法查询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多渠道识别财务造假线索。健全对线索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规范线索处置程序。依法依规利用银行流水电子化查询和反洗钱协查机制,提高涉案资金查询效率。 10. 建立健全配合造假方名录,延伸排查和串并分析其他相关方造假线索。优化检查调查统筹调度和跨区域协作机制,提升重大复杂线索发现能力。 11. 强化发行审核、公司监管、中介机构监管等业务条线协同,提升监管效能。加强日常监管、稽查执法、行政处罚等各环节衔接,提升执法效率。完善重大财务造假案件调查处罚机制,提高查办质效。 12. 及时总结执法经验,持续优化监管工作流程机制。用好与境外证券监管机构签署的双边、多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加大跨境协查力度,提升对利用境外业务从事财务造假的查处效率。 13. 针对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重大证券违法线索,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联合情报导侦工作。对跨区域、系统性等重大造假犯罪案件,推动建立健全公安和检察机关联合挂牌督办机制,提升大案要案查处效率。 14. 加快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明确第三方配合造假、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用足用好法律授权,加大对财务造假案件的处罚力度,对主要责任人员依法坚决实施市场禁入。 15. 优化财务造假处罚标准,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通过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追回相关财产。严格执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对欺诈发行、严重财务造假的公司依法坚决予以退市,强化对相关机构和个人追责。 16. 推动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加大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实施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行为的刑事追责力度。深挖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挪用资金、职务侵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违法犯罪线索。供应商、客户、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第三方人员配合实施财务造假构成犯罪的,依法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17. 探索建立证券公益诉讼制度。推动简化登记、诉讼,执行等程序,完善示范判决机制,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统筹运用先行赔付、支持诉讼、代位诉讼、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等一系列投资者赔偿救济制度机制,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 18. 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有关企业主管部门持续加强对所出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及时督促相关企业依法依规处置涉及所控股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及配合造假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财政、证券监管部门。 19. 督促所出资企业积极履行对所参股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财务真实性的股东监督责任。加强执法协作,发现涉及其他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线索的,及时将线索移交财政、证券监管部门。 20. 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处置所属企业、所监管企业的财务造假、配合造假、为违规占用担保提供协助等问题并向财政、证券监管部门通报。督促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强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等贷款对象财务真实性的关注和审查。 21. 在函证集中化基础上,加快推进函证数字化处理,鼓励、引导中介机构等主体通过数字函证平台开展函证业务,加大对金融机构函证业务合规性的监督检查力度。 22. 地方各级政府在提供政策支持过程中,将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财务真实性作为扶优限劣的重要依据,依法合规出具税收、合规等证明文件在市场监管、税务、能源消耗、社保缴纳、诉讼仲裁、产权登记等领域为相关部门调查取证提供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工作协同,切实履行因财务造假问题引致风险的属地处置责任。 23. 引导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加强内控体系建设,突出对舞弊重点领域、环节的监督制约。落实独立董事改革要求,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强化审计委员会反舞弊职责。 24. 推动上市公司建立绩效薪酬追索等内部追责机制,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强化考核约束,将财务造假作为各级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扣分项。加大对“关键少数”的宣传教育力度将诚信合规意识作为资本市场培训的核心内容。 25. 推广以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质量为导向的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机制。督促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加强执业质量控制。 26. 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中介机构发现涉及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及时向财政、证券监管部门通报。中介机构在发现造假行为时主动报告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健全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督促有关机构及人员勤勉尽责。 27. 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依法暂停或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严格执行吊销执业许可,从业人员禁入等制度。 28. 完善资本市场会计、审计、评估监管规则,发布重点领域的应用案例或实施问答加强对会计准则实施的指导。强化财会监督制度建设,推进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应用,提升企业财务会计规范化水平。完善信息披露豁免监管制度,严格豁免条件和程序,防范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滥用豁免掩盖造假行为。 29. 将财务造假、资金占用和配合造假等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纳入金融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将相关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强化失信约束。 30. 完善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内部人士举报奖励机制,提高奖励金额,保护“吹哨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强化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实施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行为的立体化追责力度,不断深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动,进一步推动形成齐抓共治、有序衔接的监管执法“生态圈”,将“长牙带刺”的监管执法要求落实到位。 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得到及时惩处 据记者跟踪观察,近年来,证监会持续改进监管执法工作,健全执法体制机制,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得到及时惩处。 数据显示,2021—2023年共办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397件,其中造假案件203起。2021年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人等主体涉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犯罪案件150余起。推动建立集体诉讼制度,其中康美药业赔偿投资者24.59亿元,紫晶存储和泽达易盛赔偿超过13亿元。 不仅如此,监管部门坚决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并对退市公司违法行为一追到底,为中小投资者向公司及责任主体索赔提供依据。从近年情况看,“白马股”因造假突然爆雷现象明显减少,市场生态持续好转。整体来看,本次《意见》共有五大方面值得关注: 一是坚决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造假。 包括严肃惩治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虚假信息披露、挪用募集资金和逃废债等行为,严厉打击系统性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加强对滥 用会计政策实施造假的监管,强化对特定领域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 二是优化证券监管执法体制机制。 包括健全线索发现机制,发挥科技手段支撑作用,增强穿透监管能力。加快推进监管转型,完善重大案件调查处罚机制,提高查办质效。深化证券执法与司法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办理、警示教育等方面的协作,提升大案要案查处效率。 三是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 包括加快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强化行政追责威慑力。推动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加强对“关键少数”及构成犯罪配合造假方的刑事追责。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推动简化登记、诉讼、执行等程序,加强对投资者赔偿救济,提高综合违法成本。 四是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 包括国有资产出资人及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对相关企业实施财务造假及配合造假问题严肃追责并通报反馈。金融监管部门提升协同打击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对财务真实性的关注和审查,加强函证业务合规性的监督检查力度。地方政府将财务真实性作为扶优限劣的重要依据,切实履行因财务造假问题引致风险的属地处置责任。 五是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财务造假。 包括增强公司治理内生约束,强化审计委员会反舞弊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推动公司内部建立追责机制。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对重大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依法暂停或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完善资本市场会计、审计相关规则,加强联合惩戒与社会监督。 下一步制度安排如何? 整体而言,对于财务造假、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证监会始终坚持从严打击。近日,证监会综合违法情节、责任程度等,对5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一是对江苏舜天、ST特信、*ST中利三家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累计罚款6830万元,并对6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二是对易事特、凯撒同盛两家公司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合计罚款5270万元,拟对1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坚持“应移尽移”工作原则,对于财务造假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近期已将江苏舜天、ST锦港等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可以看到,行政处罚并非终点,证监会持续强化和公安、司法机关的协同,推动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的基础上,推动叠加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方式,全面提升违法成本。 不难发现,《意见》是构建综合惩防资本市场财务造假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据记者了解,目前,证监会已经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的细化工作方案,并聚焦下一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进行: 一是加大打击惩治力度。加强对重点领域涉财务造假风险问题的排查,从严惩处、一体打击财务造假、侵占、第三方配合造假,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 二是优化工作机制。中国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领域防治财务造假情况进行会商,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相关部门也将强化内部监督,对于管理或监管履职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加大宣传和指导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意见》的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市场关切。相关部门加大对所出资企业、主管或监管企业的指导力度,切实做好各项安排落实落地工作。
2024-07-05 18:24:03工信部:围绕六大方向 对未来产业发展作出前瞻性部署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上午10时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金壮龙出席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 工信部部长金壮龙: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 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金壮龙今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工业发展虽然取得长足进步,但总体上讲,仍处在由大变强、爬坡过坎的重要关口,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基础能力等方面还存在突出短板,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依然较多。我们将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真抓实干,善作善成,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成绩,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工信部部长金壮龙:进一步扩大制造业有效投资 落实落细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金壮龙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穿到新型工业化全过程,扎实推进稳增长、保安全、促升级,巩固和增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要进一步扩大制造业有效投资。落实落细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推进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和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我们还在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快推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取得更多标志性成果。我们要继续发挥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作用,引领带动社会资本投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抢占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 工信部部长金壮龙:将在优化制造业企业发展环境上下更大功夫 金壮龙表示,将在优化制造业企业发展环境上下更大功夫。围绕释放经营主体活力,多措并举降低企业成本,我们要扎实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围绕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开展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全国行活动,推进新能源汽车、绿色建材、智能家电等优质产品下乡。围绕释放产业升级动力,坚持新老并举,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巩固提升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工信部部长金壮龙:将继续支持东北和中西部省份办好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 提升承接产业转移能力 金壮龙表示,下一步,要鼓励支持工业大省“挑大梁”。江苏、广东等10个工业大省的工业增加值合计占全国比重超六成,对稳定工业经济大盘十分关键。今年前5个月,10个工业大省的增速都高于全国。另外,我们也特别关注50个工业大市,这50个工业大市中有10多个实现两位数的增长,这是非常不容易的。我们将继续支持工业大省、工业大市巩固优势、勇挑大梁,支持各地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除了工业大省、大市外,其他省市都有自己的特色优势行业,我们也要因地制宜支持他们。同时我们特别关注一批工业大县的培育。我们将继续支持东北和中西部省份办好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提升承接产业转移能力,落地一批重大项目。 工信部部长金壮龙:围绕六大方向 对未来产业发展作出前瞻性部署 金壮龙表示,未来产业要超前布局。今年1月,我们会同教育、科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聚焦六个未来——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等六大方向,对未来产业发展作出前瞻性部署。下一步,我们将围绕这六个方向,特别聚焦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元宇宙、下一代互联网、6G、量子科技、原子级制造、深海空天开发等领域,实施一批科研攻关项目,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标志性产品,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建设一批企业孵化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开发典型应用场景,探索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培育更多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工信部部长金壮龙:再培育100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金壮龙表示,我国已培育200家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今年将再培育认定100家左右。同时,支持各地聚焦县域经济特色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培育省级集群。金壮龙表示,我国还将加快建设中国中小企业服务网,推动国家、省、市、县四级服务网络互联互通,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切实帮助企业降本、提质、增效。
2024-07-05 11:35:54西部矿业:玉龙铜业采选规模将达3000万吨/年 镁产品产量有所增加 目前碳酸锂年产量1.2-1.3万吨
在大盘下跌的市场行情下,西部矿业7月5日出现逆势上涨,截至7月5日10:58,西部矿业涨0.95%,报18.15元/股。 西部矿业7月4日公告的7月1日接受华福证券、万家基金、星石投资、建投基金、津投资本、摩根基金6家机构调研记录显示: 1.玉龙的企业所得税率是多少?是否享受税收优惠? 西部矿业回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本公司的子公司玉龙铜业在2022年及2023年,均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藏政发[2022]11号文件中第五条第1款:“吸纳我区农牧民、残疾人员、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五类人员就业人数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含本数)以上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子公司玉龙铜业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在优惠税率15%的基础上减免6%的地方分享部分,按9%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请介绍下玉龙铜业三期工程的进展如何? 西部矿业回应: 目前玉龙铜业三期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玉龙铜矿三期改扩建项目建成后,采选规模将达到3000万吨/年。 3.玉龙铜业是否向公司分红? 西部矿业回应:玉龙铜业根据其利润情况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并每年向股东分红。 4.公司四个季度产量均匀吗? 西部矿业回应: 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各季度产量受季节性影响略有差别。 5.公司2023年铁矿石产量有所下降,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西部矿业回应: 2023年公司启动了双利矿业“露转地”改扩建项目,影响了产量,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 6.近年来镁产品产量上升的原因是什么? 西部矿业回应: 随着镁产品生产线稳定运行,销售市场进一步拓宽,镁产品产量有所增加。 7.锂资源公司的产能与生产情况。 西部矿业回应: 锂资源公司证载规模3万吨/碳酸锂,建成生产线2万吨/年,目前可实现1.2-1.3万吨碳酸锂年产量。 8.请介绍一下公司当前的分红情况。 西部矿业回应: 上市以来累计实现净利润155.76亿元,累计现金分红83.41亿元,共计分红16次,平均股利支付率53.55%。其中,2022年股利支付率为96.81%,2023年为43%,近3年平均股利支付率达52%,充分将公司经营成果与投资者共享,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9.请问公司对铜价的走势有什么看法? 西部矿业回应: 铜是兼具工业属性与金融属性的基本金属,国内经济复苏与全球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带动铜消费增长,公司看好铜的长期需求。 西部矿业4月20日披露2024年一季报显示: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9.74亿元,同比下降5.18%;归母净利润7.37亿元,同比增长8.39%;扣非净利润7.15亿元,同比增长6.6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9亿元,同比增长1814.20%;报告期内,西部矿业基本每股收益为0.3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71%。 西部矿业发布的2023年年报显示,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427.48亿元,同比增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89亿元,同比减18%。 西部矿业介绍: 2023年,公司矿山单位全年完成采矿量2,978万吨,完成年预算的98.92%;出矿量3,114万吨,完成年预算的100.31%;选矿处理量3,009万吨,完成年预算的97.37%。生产铅金属6万吨,增幅17%;锌金属12万吨,增幅7.4%;铜金属13.1万吨;钼金属3,401吨,增幅1.9%;偏钒酸铵1,425吨,增幅24.5%;铁精粉119万吨。冶炼单位全年生产电解铜(含玉龙湿法铜)18.3万吨,增幅10.53%;电铅9万吨,增幅21.78%;锌锭11.9万吨,增幅37.14%;金锭1.8吨,增幅9.6%;银锭131.7吨。盐湖化工单位全年生产高纯氢氧化镁12.8万吨,增幅33%;高纯氧化镁55,438吨,增幅74%。 部分产品未完成全年计划产量的原因如下:1.铁精粉:主要是计划性停产。2.精矿含金:主要是原矿品位低于计划指标。3.电解铜:主要是受市场原料供给影响。 天风证券5月30日点评西部矿业的研报指出:公司持续延伸产业,矿山资源基础良好。公司由青海大柴旦锡铁山矿务局改制成立,经过多年发展不断改革并延伸产业,目前业务范围已涵盖矿山采选、有色冶炼、金融贸易、盐湖化工等领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持有或控股并经营15座矿山,包括6座有色金属矿山,8座铁及铁多金属矿山以及1座盐湖矿山,拥有8个探矿权及13个采矿权,资源拥有量位居国内金属矿业企业前列。玉龙铜矿选厂技改,铜钼产量有望提升。铅锌资源不断扩充,铁矿项目持续推进。盐湖化工积极布局,冶炼产业持续升级。风险提示:项目建设不及预期风险;采矿与冶炼生产经营波动风险;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测算具有主观性。 华福证券5月15日发布的有关西部矿业的研报显示:公司是我国西部地区矿企龙头,多品种布局发展稳定。公司是一家主要主要从事铜、铅、锌、铁、镍等有色金属采选、冶炼、贸易的公司,全资持有或控股并经营14座矿山,截至2023年底,总计拥有保有资源储量为铜金属量605万吨、铅金属量155万吨、锌金属量270万吨、铁(矿石量)30,011万吨,是我国第二大铅锌精矿生产商、第五大铜精矿生产商。矿山+盐湖共同发力,公司仍具成长性。1)矿山核心增量:①西藏玉龙铜矿为公司铜板块主力矿山,2022年年产铜金属为13万吨,2023年4月,公司启动玉龙铜矿一二选厂技术改造提升项目,目前已完成技改,达产后玉龙铜矿铜产量有望突破15万吨,同时公司正在推进玉龙铜矿三期项目,建成后铜精矿产量有望达到20万吨;②西部铜业多金属选矿技改工程于2024年开工,投产后铅锌矿石处理量将从90万吨提升至150万吨;③双利铁矿启动路转地工程,涉及采选产能为340万吨。2)盐湖产业链布局:依托西部镁业,形成镁采选+加工一体化产业链,目前盐湖提镁设计年产量达50万吨;西矿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和2023年6月收购东台锂资源公司27%股权和泰丰先行6.29%股权,逐步形成从盐湖锂资源开发到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的完整产业链。经营业绩稳健,长期分红回馈股东。风险提示:金属价格不及预期,项目进展不及预期。
2024-07-05 11:16:37安徽省六部门共同印发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的若干措施
6月26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能源局印发《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的若干措施》,从八个方面推动全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项目用地管理。 一是加强规划统筹引领。要做好全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等绿色能源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优化大型光伏基地和光伏发电项目空间布局。在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将光伏发电产业项目列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合理安排光伏发电项目新增用地规模、布局。 二是科学优化项目选址。鼓励使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项目,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同时要求项目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天然林地等,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Ⅰ级保护林地。鼓励利用城镇低效用地、村庄用地、废弃矿山等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积极盘活利用存量土地资源,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控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支持利用采煤沉陷区的非耕地区域、因沉陷确实无法复垦的耕地区域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三是加强建设用地计划保障。争取将光伏发电产业重大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及省政府重大项目清单,加大存量土地处置力度,获取用地计划指标。市级用地计划指标确有不足的,省级将通过用地计划指标统筹调剂予以支持,有效保障光伏发电产业重大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需求。 四是实行分类审批管理。要根据用地性质对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尽量避免对生态和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光伏方阵用地不得改变地表形态,要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后续开展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版,依法依规进行管理。 五是依法高效做好用地服务。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设施涉及使用建设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供应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光伏方阵用地允许以租赁方式取得,用地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土地权利主体、当地乡镇政府签订用地与补偿协议,报当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六是深化资源复合利用。光伏发电项目应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版)》有关要求。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因地制宜采用“农光互补”“牧光互补”“渔光互补”和“林光互补”等复合利用模式。 七是建立用地用林联审机制。各地自然资源、工信、农业农村、水利、林业、能源主管部门要建立项目用地用林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审查协调联动机制,对于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国家大型光伏基地和省级清单的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立项与论证时,对项目用地用林提出意见与要求,保障项目用地用林合理需求。 八是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各地自然资源、林业、能源主管部门应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特别是光伏方阵用地的日常监管,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严禁擅自建设非发电必要的配套设施。各地要将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纳入日常执法,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2024-07-04 11: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