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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用无缝钢管
结构用无缝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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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8 11:00:17
1 40CrB结构用无缝钢管适用范围 本暂行供货技术条件规定了40CrB结构用热轧无缝钢管的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检验与试验、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暂行供货技术条件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用于制造履带销套用或其他结构用的40CrB热轧无缝钢管。
2 40CrB结构用无缝钢管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方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4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方法 GB/T 225 钢的淬透性末端淬火试验方法 GB/T 5777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方法 GB/T 7735 钢管涡流探伤检验方法 Q/BQB 203 管道、容器、设备结构用无缝钢管 ASTM E45 测定钢中夹杂物试验方法 ASTM E112 平均晶粒度的测定方法
3 40CrB结构用无缝钢管尺寸、外形和重量 3.1 钢管的外径和壁厚应符合Q/BQB 203中表1、表2的规定,其允许偏差按Q/BQB 203中表3、表4的规定执行。 3.2 钢管的长度、外形和重量应符合Q/BQB 203的规定。
4 技术要求 4.1 牌号和化学成分 4.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的规定。 4.1.2 钢管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有关规定。 表1 牌号 化 学 成 分 % C Si Mn P S Cr B 40CrB 0.38~0.43 0.15~0.35 0.60~0.85 ≤0.025 0.010~0.030 0.90~1.20 0.0005~0.003
4.2 冶炼方法 钢管所用的钢采用电炉冶炼,并经炉外精炼。 4.3 交货状态 成品钢管以热轧状态交货。 4.4 淬透性 圆坯锻造后经870℃~880℃正火处理,按GB/T 225的要求加工成标准试样,采用845±5℃进行顶端淬火,其淬透性能应满足: 特殊要求可经供需双方协商。 4.5 脱碳层 每批在二根钢管上各取一个试样,按GB/T 224进行内外表面脱碳层检验。内、外表面总脱碳层深度分别不大于0.5mm和1.2mm。 4.6 奥氏体晶粒度 供方应根据ASTM E112采用930℃保温3小时淬火法检查奥氏体晶粒度,并保证奥氏体晶粒度应细于5级。 4.7 非金属夹杂 钢的非金属夹杂物应根据ASTM E45中A法检验。非金属夹杂物级别A类≤3.0,B类≤2.5,C类≤2.0,D类≤2.0。特殊要求可经供需双方协商。 4.8 密实性 钢管应按GB/T 7735中B级逐根进行涡流探伤检验,以检验钢管的密实性。 4.9 无损探伤 钢管应按GB/T 5777中C8级逐根进行超声波探伤检验。 4.10 表面质量 钢管的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缝、折叠、轧折、离层和结疤,这些缺陷应完全清除,但清理处的实际壁厚不得小于壁厚所允许的最小量。特殊要求可与用户协商。 允许存在由于制造方式所造成的轻微凸起、凹陷或浅的辊痕,但钢管的外径和壁厚必须在允许的尺寸偏差之内,且不影响钢管的使用性能。
5 检验与试验、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管的检验与试验、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Q/BQB 203规定。1 适用范围 本暂行供货技术条件规定了40CrB结构用热轧无缝钢管的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检验与试验、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暂行供货技术条件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用于制造履带销套用或其他结构用的40CrB热轧无缝钢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方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4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方法 GB/T 225 钢的淬透性末端淬火试验方法 GB/T 5777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方法 GB/T 7735 钢管涡流探伤检验方法 Q/BQB 203 管道、容器、设备结构用无缝钢管 ASTM E45 测定钢中夹杂物试验方法 ASTM E112 平均晶粒度的测定方法
3 尺寸、外形和重量 3.1 钢管的外径和壁厚应符合Q/BQB 203中表1、表2的规定,其允许偏差按Q/BQB 203中表3、表4的规定执行。 3.2 钢管的长度、外形和重量应符合Q/BQB 203的规定。
4 技术要求 4.1 牌号和化学成分 4.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的规定。 4.1.2 钢管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有关规定。 表1 牌号 化 学 成 分 % C Si Mn P S Cr B 40CrB 0.38~0.43 0.15~0.35 0.60~0.85 ≤0.025 0.010~0.030 0.90~1.20 0.0005~0.003
4.2 冶炼方法 钢管所用的钢采用电炉冶炼,并经炉外精炼。 4.3 交货状态 成品钢管以热轧状态交货。 4.4 淬透性 圆坯锻造后经870℃~880℃正火处理,按GB/T 225的要求加工成标准试样,采用845±5℃进行顶端淬火,其淬透性能应满足: 特殊要求可经供需双方协商。 4.5 脱碳层 每批在二根钢管上各取一个试样,按GB/T 224进行内外表面脱碳层检验。内、外表面总脱碳层深度分别不大于0.5mm和1.2mm。 4.6 奥氏体晶粒度 供方应根据ASTM E112采用930℃保温3小时淬火法检查奥氏体晶粒度,并保证奥氏体晶粒度应细于5级。 4.7 非金属夹杂 钢的非金属夹杂物应根据ASTM E45中A法检验。非金属夹杂物级别A类≤3.0,B类≤2.5,C类≤2.0,D类≤2.0。特殊要求可经供需双方协商。 4.8 密实性 钢管应按GB/T 7735中B级逐根进行涡流探伤检验,以检验钢管的密实性。 4.9 无损探伤 钢管应按GB/T 5777中C8级逐根进行超声波探伤检验。 4.10 表面质量 钢管的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缝、折叠、轧折、离层和结疤,这些缺陷应完全清除,但清理处的实际壁厚不得小于壁厚所允许的最小量。特殊要求可与用户协商。 允许存在由于制造方式所造成的轻微凸起、凹陷或浅的辊痕,但钢管的外径和壁厚必须在允许的尺寸偏差之内,且不影响钢管的使用性能。
5 检验与试验、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管的检验与试验、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Q/BQB 203规定。1 适用范围 本暂行供货技术条件规定了40CrB结构用热轧无缝钢管的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检验与试验、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暂行供货技术条件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用于制造履带销套用或其他结构用的40CrB热轧无缝钢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方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4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方法 GB/T 225 钢的淬透性末端淬火试验方法 GB/T 5777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方法 GB/T 7735 钢管涡流探伤检验方法 Q/BQB 203 管道、容器、设备结构用无缝钢管 ASTM E45 测定钢中夹杂物试验方法 ASTM E112 平均晶粒度的测定方法
3 尺寸、外形和重量 3.1 钢管的外径和壁厚应符合Q/BQB 203中表1、表2的规定,其允许偏差按Q/BQB 203中表3、表4的规定执行。 3.2 钢管的长度、外形和重量应符合Q/BQB 203的规定。
4 技术要求 4.1 牌号和化学成分 4.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的规定。 4.1.2 钢管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有关规定。 表1 牌号 化 学 成 分 % C Si Mn P S Cr B 40CrB 0.38~0.43 0.15~0.35 0.60~0.85 ≤0.025 0.010~0.030 0.90~1.20 0.0005~0.003
4.2 冶炼方法 钢管所用的钢采用电炉冶炼,并经炉外精炼。 4.3 交货状态 成品钢管以热轧状态交货。 4.4 淬透性 圆坯锻造后经870℃~880℃正火处理,按GB/T 225的要求加工成标准试样,采用845±5℃进行顶端淬火,其淬透性能应满足: 特殊要求可经供需双方协商。 4.5 脱碳层 每批在二根钢管上各取一个试样,按GB/T 224进行内外表面脱碳层检验。内、外表面总脱碳层深度分别不大于0.5mm和1.2mm。 4.6 奥氏体晶粒度 供方应根据ASTM E112采用930℃保温3小时淬火法检查奥氏体晶粒度,并保证奥氏体晶粒度应细于5级。 4.7 非金属夹杂 钢的非金属夹杂物应根据ASTM E45中A法检验。非金属夹杂物级别A类≤3.0,B类≤2.5,C类≤2.0,D类≤2.0。特殊要求可经供需双方协商。 4.8 密实性 钢管应按GB/T 7735中B级逐根进行涡流探伤检验,以检验钢管的密实性。 4.9 无损探伤 钢管应按GB/T 5777中C8级逐根进行超声波探伤检验。 4.10 表面质量 钢管的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缝、折叠、轧折、离层和结疤,这些缺陷应完全清除,但清理处的实际壁厚不得小于壁厚所允许的最小量。特殊要求可与用户协商。 允许存在由于制造方式所造成的轻微凸起、凹陷或浅的辊痕,但钢管的外径和壁厚必须在允许的尺寸偏差之内,且不影响钢管的使用性能。
5 检验与试验、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管的检验与试验、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Q/BQB 203规定。
结构用无缝钢管知识
2019-03-18 11:00:17
结构用无缝钢管10、20、35、45、Q345、15CrMo、12Cr1MoV化学成分力学性能
结构用无缝钢管
结构用无缝钢管标准:
GB/T8162——中国国家标准ASTM A53——美国材料与试验学会标准ASME SA53 ——美国锅炉及压力容器规范
用途:用于制造管道、容器、设备、管件及机械结构用无缝钢管
主要生产钢管牌号:10、20、35、45、Q345、15CrMo、12Cr1MoV、A53A、A53B、SA53A、SA53B等
尺寸公差:钢管种类外径(D)钢管壁厚(S)冷拔管钢管外径(mm)允许偏差(mm)钢管壁厚(mm)允许偏差(mm)>30~50±0.3≤30±10%>50~219±0.8%热轧管>219±1.0%>20±10%
力学性能:标准牌号抗拉强度(MPa)屈服强度(MPa)伸长率(%)GB/T816210≥335≥205≥2420≥390≥245≥2035≥510≥305≥1745≥590≥335≥14Q345≥490≥325≥2115CrMo≥440≥295≥2212Cr1MoV≥490≥245≥22ASTM A53
ASME SA53A≥330≥205查看ASTM A53的表
查看ASME SA53的表B≥415≥240
化学成分:标准牌号化学成分(%)CSiMnPSCuNiMoCrVGB/T8162100.07~0.140.17~0.370.35~0.65≤0.035≤0.035≤0.25≤0.25/≤0.15/200.17~0.240.17~0.370.35~0.65≤0.035≤0.035≤0.25≤0.25/≤0.25/350.32~0.400.17~0.370.50~0.80≤0.035≤0.035≤0.25≤0.25/≤0.25/450.42~0.500.17~0.370.50~0.80≤0.035≤0.035≤0.25≤0.25/≤0.25/Q3450.12~0.200.20~0.551.20~1.60≤0.035≤0.035≤0.25≤0.25/≤0.25/15CrMo0.12~0.180.17~0.370.40~0.70≤0.035≤0.035≤0.25≤0.300.40~0.550.80~1.10/12Cr1MoV0.08~0.150.17~0.370.40~0.70≤0.035≤0.035≤0.25≤0.300.25~0.350.90~1.200.15~0.30ASTMA53
ASMESA53A≤0.25/≤0.95≤0.05≤0.06≤0.40≤0.40≤0.15≤0.40≤0.08B≤0.30/≤1.20≤0.05≤0.06≤0.40≤0.40≤0.15≤0.40≤0.08
结构用无缝钢管标准
2019-03-19 09:03:26
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1999)是用于一般结构和机械结构的无缝钢管。结构用无缝钢管标准要遵守。
结构用无缝钢管用途
2019-03-18 11:00:17
结构用无缝钢管标准材质: 20G 16Mn 标准: GB5310-95 GB6479-86 GB9948-8822×2.5-451×3-6108×4-20159×5-30299×10-5025×2.5-557×3-8114×5-20168×8-30325×8-4528×3-560×4-10121×5-20180×7-30351×10-3632×3-563.5×4-12127×6-20194×8-30377×10-3838×3-676×4-14133×5-22203×10-32402×10-4542×3-683×5-14140×6-22219×7-45426×10-3045×3-689×4.5-20146×8-25245×8-45480×12-3048×3-6102×4-20152×8-25273×8-50530×12-30中低压锅炉管、流体管、地质管结构用无缝钢管标准材质: 20# dz40 标准: GB3087-1999 GB8163-1999 YB23-708×1-238×3-795×6-20159×5-40351×10-50101-242×3-8102×4-20168×8-40377×10-5012×1-2.545×3-8108×4-20180×7-40402×10-5014×1.5-451×3-10114×4-20194×8-40426×10-5016×2-457×3-10121×5-20203×10-45480×12-4518×2-560×3-12127×6-25219×7-50530×12-4022×2-563.5×3-14133×5-25245×8-50450×12-4025×2-676×4-14140×6-25273×8-50610×12-3028×2-683×5-16146×8-20299×10-50430×12-3032×2.5-689×4-20152×8-30325×8-50720×12-30 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1999)是用于一般结构和机械结构的无缝钢管。 GB/T8162——中国国家标准 ASTM A53——美国材料与试验学会标准 ASME SA53 ——美国锅炉及压力容器规范 用途: 结构用无缝钢管用途用于制造管道、容器、设备、管件及机械结构用无缝钢管 主要钢管牌号: 10、20、35、45、Q345、15CrMo、12Cr1MoV、A53A、A53B、SA53A、SA53B
40CrB结构用无缝钢管
2019-03-19 09:03:26
1 40CrB结构用无缝钢管应用范围 本暂行供货技术条件规定了40CrB结构用热轧无缝钢管的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检验与试验、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2 40CrB结构用无缝钢管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方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4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方法 GB/T 225 钢的淬透性末端淬火试验方法 GB/T 5777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方法 GB/T 7735 钢管涡流探伤检验方法 Q/BQB 203 管道、容器、设备结构用无缝钢管 ASTM E45 测定钢中夹杂物试验方法 ASTM E112 平均晶粒度的测定方法 3 尺寸、外形和重量 3.1 钢管的外径和壁厚应符合Q/BQB 203中表1、表2的规定,其允许偏差按Q/BQB 203中表3、表4的规定执行。 3.2 钢管的长度、外形和重量应符合Q/BQB 203的规定。 4 技术要求 4.1 牌号和化学成分 4.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的规定。 4.1.2 钢管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有关规定。 表1 牌号 化 学 成 分 % C Si Mn P S Cr B 40CrB 0.38~0.43 0.15~0.35 0.60~0.85 ≤0.025 0.010~0.030 0.90~1.20 0.0005~0.003 4.2 40CrB结构用无缝钢管冶炼方法 钢管所用的钢采用电炉冶炼,并经炉外精炼。 4.3 40CrB结构用无缝钢管交货状态 成品钢管以热轧状态交货。 4.4 40CrB结构用无缝钢管淬透性 圆坯锻造后经870℃~880℃正火处理,按GB/T 225的要求加工成标准试样,采用845±5℃进行顶端淬火,其淬透性能应满足: 特殊要求可经供需双方协商。 4.5 40CrB结构用无缝钢管脱碳层 每批在二根钢管上各取一个试样,按GB/T 224进行内外表面脱碳层检验。内、外表面总脱碳层深度分别不大于0.5mm和1.2mm。 4.6 奥氏体晶粒度 供方应根据ASTM E112采用930℃保温3小时淬火法检查奥氏体晶粒度,并保证奥氏体晶粒度应细于5级。 4.7 非金属夹杂 钢的非金属夹杂物应根据ASTM E45中A法检验。非金属夹杂物级别A类≤3.0,B类≤2.5,C类≤2.0,D类≤2.0。特殊要求可经供需双方协商。 4.8 40CrB结构用无缝钢管密实性 钢管应按GB/T 7735中B级逐根进行涡流探伤检验,以检验钢管的密实性。 4.9 40CrB结构用无缝钢管无损探伤 钢管应按GB/T 5777中C8级逐根进行超声波探伤检验。 4.10 40CrB结构用无缝钢管表面质量 钢管的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缝、折叠、轧折、离层和结疤,这些缺陷应完全清除,但清理处的实际壁厚不得小于壁厚所允许的最小量。特殊要求可与用户协商。 允许存在由于制造方式所造成的轻微凸起、凹陷或浅的辊痕,但钢管的外径和壁厚必须在允许的尺寸偏差之内,且不影响钢管的使用性能。
钻探用无缝钢管
2019-03-19 11:03:29
1 范围 本钻探用无缝钢管标准规定了钻探用无缝钢管的尺寸、外形、技术要求、检验与试验、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钻探用无缝钢管标准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钻探用热轧无缝钢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方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102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7735 钢管涡流探伤检验方法 3 钻探用无缝钢管尺寸、外形及重量 3.1 钻探用无缝钢管的外径和壁厚符合表1的规定。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商定,可供应表1以外规格的钢管。 表1 mm 外径da 壁厚S 42.0 5.0、6.0、6.5 42.4 5.0 5.6、6.0、6.3、6.8 50.0 5.5、5.6 6.5 54.0 6.5、7.0 60.3 7.1、7.5、8.0 63.5 7、7.1 73.0 4.5、6.5、8.8、9.0、9.19、10.0 76.0 6.0 88.9 4.5、5.0、8.8、10.0 89.0 4.5、5.0、6.0、9.0、10.0 108.0 4.5、7.1 127.0 4.5 3.2 钻探用无缝钢管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外径允许偏差 壁厚允许偏差 ±1%da +12.5%S -10%S 3.3 钻探用无缝钢管的通常长度为6m~12m。经供需双方协议,可供应5m~12m长度范围内的定尺钢管,其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长度 m 允许偏差 mm ≤6 +10 0 >6 +15 0 注:按定尺长度供货时,可配供不超过总量10%的非定尺管(不小于4.5m)。 3.4 钻探用无缝钢管的弯曲度不得大于1.0mm/m。 3.5 钻探用无缝钢管以实际重量交货。 4 技术要求 4.1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牌 号 化 学成分 % C Si Mn Mo P S Cu Cr Ni 不大于 STM-R780 0.38~0.45 0.15~0.35 1.55~1.85 0.15 ~0.25 0.025 0.020 0.20 0.30 0.30 4.2 钻探用无缝钢管以热轧状态交货。 4.3 钢管交货状态的纵向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牌 号 力学性能 规定总延伸强度 Rt0.5 ,MPa 抗拉强度 Rm ,MPa 断后伸长率 A , % STM-R780 ≥520 ≥780 ≥15 4.4 钻探用无缝钢管应逐根进行涡流探伤以检验钢管的密实性。 5 检验与试验 5.1 钢管的尺寸应用合适的量具逐根进行测量。 5.2 钢管的内外表面需在照明下用肉眼逐根进行检查。 5.3 钢管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序号 检验项目 试验方法 取样数量 1 化学成分 GB/T&nbs
化肥用无缝钢管
2019-03-19 09:03:26
化肥用无缝钢管的尺寸规格外径/mm×壁厚/mm理论质量/(kg/m)外径/mm×壁厚/mm理论质量/(kg/m)14×4O.98619×51.7315×41.0924×4.52.1615×4.51.1724×62.6625×52.47102×2l41.9525×62.8l108×1432.4525×73.1l127×1439.0l35×64.29127×1746.1235×95.77 43×76.21127×2l54.8943×lO8.14133×1748.6349×88.09154×2374.3049×109.62159×1862.5957×910.65159×1965.6068×913.09159×2068.5568×lO14.30159×2890.4568×1317.63168×2896.6770×lO14.80180×1975.4383×916.42180×2285.7283×1018.00180×30110.9783×ll19.53219×35158.8183×1525.15273x18113.19102×1124.68273×20124.78102×1430.38273×34200.39102x1735.64273×40229.83
注:钢管的通常长度为4—12m。
(2)允许偏差见表6-81。表6-82化肥用无缝钢管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牌 号化学成分(质量分数)(%)CSiMnSPCrMolO0.07~0.140.17~O.37O.35~O.65O.040O.035 20G0.17~0.24O.17~0.37O.35~O.650.0350.035 16Mn0.12~O.200.20~O.601.20~1.600.0400.040 15MnVO.12~O.18O.20~O.601.20~1.600.0400.040V.O.04~0.12 10MoWVNbO.07~O.130.50~O.800.50~0.800.0300.040V.O.30~O.50O.60~O.9012CrMoO.08~0.15O.17~0.37O.40~O.700.0400.035O.40~0.70O.40~0.5515CrM00.12~O.180.17~O.37O.40~0.700.040O.0350.80~1.10O.40~0.551Cr5Mo≤0.15≤O.50≤0.600.030O.0354.00~6.00O.40~O.6012Cr2M0O.08~O.15O.40~O.70≤0.500.035O.0352.00~2.50O.90~1.20
注:10MoWVNb钢的w含量为0.50%一0.90%,Nb含量为0.06%一0.12%。表内所有钢的残余Cu含量均≤0.25%,允许N含量均≤0.008%。20G为低温用钢,根据用户要求,碳含量可为O.17%~0.22%。上述含量皆指质量分数。
(4)力学性能见表6-83。
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的力学性能牌 号力学性能抗拉强度ób/MPa屈服点ós/MPa伸长率δ5(%)冲击韧度/ak/(J/cm2)≥10335~49020524 20G410~550245244916Mn490~670320215915MnV510~690350195910MoWVNb470~670295197812CrMo410~5602052l6915CrMo440~6402352l591Cr5Mo390~5901952211812Cr2Mo450~6002802048(DVM样)
注:1.允许一个试样的冲击值比表中规定数值低10J/cm2,但三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不小于表中规定值。 2.用12Cr2Mo钢制造的钢管,当外径不大于30mm,壁厚不大于3mm时,其屈服点允许降低10MPa。其他牌号当壁厚大于16~40mm时,屈服点允许降低10MPa。
(5)用途适用于工作温度为一40—400℃、工作压力为10-32MPa的化工设备和管道,主要用于输送合成、尿素、甲醇等化工介质。
船舶用无缝钢管
2019-03-19 09:03:26
船舶用无缝钢管320、360、410、460、490力学性能化学成分标准:中国船级社材料与焊接规范——中国船级社(CCS)挪威船级社(DNV)规范——挪威船级社(DNV)英国劳氏船级社(LR)规范——英国劳氏船级社(LR)法国船级社(BV)规范——法国船级社(BV)意大利船级社(RINA)规范——意大利船级社(RINA)日本船级社(NK)规范——日本船级社(NK)
德国劳埃德船级社(GL)规范——德国劳埃德船级社(GL)美国船级社(ABS)规范——美国船级社(ABS)GB/T5312——中国国家标准
船舶用无缝钢管用途:用于船用锅炉与过热器和Ⅰ、Ⅱ级压力管系用无缝钢管的制造。
主要生产船舶用无缝钢管牌号:320、360、410、460、490等
船舶用无缝钢管尺寸公差:钢管种类外径(D)钢管壁厚(S)冷拔管钢管外径(mm)允许偏差(mm)钢管壁厚(mm)允许偏差(mm)>30~50±0.3≤30±10%>50~219±0.8%热轧管>219±1.0%>20±10%
船舶用无缝钢管力学性能:标准牌号抗拉强度(MPa)屈服强度(MPa)伸长率(%)GB/T5312320320~410≥195≥25360360~480≥215≥24410410~530≥235≥22460460~580≥265≥21490490~610≥285≥21
船舶用无缝钢管化学成分:标准牌号化学成分(%)CSiMnPSGB/T5312320≤0.16≤0.350.40~0.70≤0.035≤0.035360≤0.17≤0.350.40~0.80≤0.035≤0.035410≤0.21≤0.350.40~1.20≤0.035≤0.035460≤0.22≤0.350.80~1.40≤0.035≤0.030490≤0.23≤0.350.80~1.50≤0.035≤0.030
管道、容器、设备结构用无缝钢管标准
2019-03-19 11:03:29
1 管道、容器、设备结构用无缝钢管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管道、容器、设备结构用无缝钢管的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检验与试验、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用于制造管道、容器、设备及其它结构中有较高要求的碳素钢及低合金钢热轧无缝钢管。2 管道、容器、设备结构用无缝钢管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方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42 金属管扩口试验方法 GB/T 246 金属管压扁试验方法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2102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GB/T 7735 钢管涡流探伤检验方法 GB/T 8163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3 管道、容器、设备结构用无缝钢管标准尺寸、外形、重量 3.1 外径和壁厚 3.1.1 外径和壁厚如表1、表2所示。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商定,可供应表1、表2规定以外的钢管。3.1.2 外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规定。 3.1.3 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规定。3.2 长度 3.2.1 钢管的通常长度为6m~12m。经供需双方协议,可供应5m~12m长度范围内的定尺钢管,其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3.2.2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也可供应其他长度的钢管。 3.3 外形 3.3.1 钢管的弯曲度不得大于如下规定:壁厚≤15mm 1.0mm/m 壁厚>15mm 1.5mm/m 3.3.2 钢管的两端端面应与钢管轴线垂直,切口毛刺应清除。 3.4 重量 3.4.1 钢管按实际重量交货,亦可按理论重量交货。钢管每米理论重量列于表1、表2(钢的密度按7.85kg/dm3)。 表1 钢 管 规 格 表(DIN系列)
表2 钢 管 规 格 表(国标系列) 表3 管道、容器、设备结构用无缝钢管标准外径允许偏差外径 da mm 外径允许偏差 ≤50 ±0.5mm >50 ±1%da
表4 壁厚允许偏差 外径da≤130mm 外径da>130mm 壁厚S 壁厚S S≤2·Sn 2·Sn<S≤4·Sn S>4·Sn S≤0.05da 0.05da<S≤0.11 da S>0.11 da +15% -10% +12.5% -10% ±9% +15% -10% ±12.5% ±10% 注:Sn为标准壁厚(见表1和表2)
表5 定尺长度的允许偏差 定尺长度 长度允许偏差 ≤ 6m +10mm 0 > 6m +15mm 0 3.4.2 钢管的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不得大于下列规定: 单根钢管 +10% -8% 不少于10吨时的车载量 +10% -5% 3.5 标记示例 用St44.0钢制造的外径为76.1mm,壁厚为2.9mm的钢管其标记为: 钢管St44.0-76.1×2.9-Q/BQB 203-2003 4 技术要求 4.1 牌号和化学成分 4.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6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其它牌号的钢管。 表6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牌 号 化 学 成 分 % C Si Mn P S Cr Ni Cu St37.0 ≤0.17 0.17~0.37 0.35~0.65 ≤0.025 ≤0.020 ≤0.25 ≤0.25 ≤0.20 St44.0 ≤0.21 0.17~0.37 0.50~0.80 ≤0.025 ≤0.020 ≤0.25 ≤0.25 ≤0.20 St52.0 ≤0.22 ≤0.55 ≤1.60 ≤0.025 ≤0.020 ≤0.25 ≤0.25 ≤0.20 St55 0.33~0.41 0.17~0.37 0.50~0.80 ≤0.025 ≤0.020 ≤0.25 ≤0.25 ≤0.20 CK45 0.42~0.50 0.17~0.37 0.50~0.80 ≤0.025 ≤0.020 ≤0.25 ≤0.25 ≤0.20
4.1.2 钢管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按GB/T 222的有关规定。 4.2 冶炼方法 钢管所用的钢采用电炉或氧气转炉冶炼。 4.3 交货状态 4.3.1 钢管通常以热轧状态交货,用户要求正火处理,需在订货时商定。 4.3.2 如果钢管终轧温度与正火温度相同,认为满足了正火要求。 4.3.3 如果要求钢管表面涂防腐涂料,应在订货时商定。 4.4 力学性能 钢管室温下的纵向力学性能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力学性能 牌 号 抗拉强度 Rm, MPa 下屈服强度ReL, MPa 断后伸长率 A,% 壁厚 mm ≤16 >16 St37.0 350~480 ≥235 ≥225 ≥25 St44.0 420~550 ≥275 ≥265 ≥21 St52.0 500~650 ≥355 ≥345 ≥21 St55 540~645 ≥295 ≥285 ≥17 CK45 590~730 ≥335 ≥325 ≥14 注:当屈服现象不明显时,以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2代替下屈服强度。 4.5 密实性钢管应逐根进行涡流探伤检验,以检验钢管的密实性。需方如对钢管的密实性进行复验时,也可按GB/T 8163的规定进行水压试验,但最高试验压力不超过20MPa。 4.6 工艺试验 4.6.1 用St37.0、St44.0、St52.0钢制造的钢管,应进行压扁试验。根据需方要求,供需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用St55钢制造的钢管也可进行压扁试验。 压扁试验后,试样上不允许存在裂缝或裂口,钢管压扁后平板间距离按下式计算: H= (1+C)S --------------------------------------------------------------------------------C+S/da 式中:S-钢管的公称壁厚,mm; da-钢管的公称外径,mm; α-单位长度变形系数,对于St37.0,α=0.09;对于St44.0、St52.0,α=0.07;对于St55 ,α=0.06 如果S/da大于0.15,该牌号钢的α值应减小0.01。 4.6.2 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用St37.0、St44.0、St52.0钢制造,壁厚不大于8mm的钢管,可进行扩口试验。 扩口试验在冷状态下进行,顶口锥度为30°、45°、60°中的一种,扩口后试样不得出现裂缝或裂口,扩口试样外径扩口率应符合表8规定。表8 扩口率 牌号 扩口率 % 内径/外径 ≤0.6 >0.6~0.8 >0.8 St37.0 St44.0 10 12 17 St52.0 8 10 15 4.7 管道、容器、设备结构用无缝钢管标准表面质量 钢管的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缝、折叠、轧折、离层和结疤,这些缺陷应完全清除掉,但清理处的实际壁厚不得小于壁厚所允许的最小值。 允许存在由于制造方式所造成的轻微凸起、凹陷或浅的辊痕,但钢管的外径和壁厚必须在允许的尺寸偏差之内,且不影响钢管的使用性能。5 管道、容器、设备结构用无缝钢管标准检验与试验 5.1 钢管的尺寸应用合适的量具逐根进行测量。 5.2 钢管的内、外表面需在照明下用肉眼逐根进行检查。 5.3 钢管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9的规定。表9 钢管的检验项目、试验方法及取样数量序号 检验项目 试验方法 取样数量 1 化学成分 GB/T 222,GB/T 4336 每炉一个试样 2 拉伸试验 GB/T 228 每批一个试样 3 压扁试验 GB/T 246 每批一个试样 4 扩口试验 GB/T 242 每批一个试样 5 涡流探伤 GB/T 7735 逐根
5.4 组批规则 5.4.1 钢管按批进行检验和验收。每批钢管应由同一规格、同一牌号、同一炉号的钢管组成。当需方事先未提出特殊要求时,碳素钢管可以不同炉号的同一规格、同一牌号的钢管组成一批。 5.4.2 钢管每批为200根,剩余钢管的根数不小于100根时,单独为一批;小于100根时,应并入相邻的一批中。 5.5 复验与判定原则 对于拉伸试验、压扁试验及扩口试验,初验如有一项试验结果(包括该项试验所要求的任一指标)不合格,则应将该根钢管剔除,并从同一批钢管中重新取2根钢管复验不合格的项目,复验结果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整批钢管不予验收。 供方可对复验不合格的钢管进行正火处理,作为新的一批提交验收。6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管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 2102的规定。 Q/BQB 203-2003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预计温度下的强度特性值 表 A.1 St37.0、St44.0、St52.0牌号的钢管预计温度下的强度特性值Rp0.2 牌 号 预计温度下的强度特性值MPa 50℃ 200℃ 250℃ 300℃ 壁厚 mm ≤16 >16~25 ≤16 >16~25 ≤16 >16~25 ≤16 >16~25 St37.0 255 235 185 175 165 155 140 135 St44.0 275 265 215 205 195 185 165 160 St52.0 355 345 245 235 225 215 195 190 注: 1 表列值为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2的估计值,未被证实。此值在计算时应考虑代入较高的安全系数(例:DIN 2413-1972版中适用范围为20%)。 2 对于大于50℃至小于200℃中间范围,应在20℃(见表7)和200℃之间线性内插,不随意凑成整数。
表A.2 St55牌号的钢管预计温度下的强度特性值下屈服强度 牌 号 下屈服强度,MPa 20℃ St55 355 注:1 对于按DIN 2413计算壁厚的钢管,20℃时的强度特性值,可用于120℃以下的温度。 2 外径≤30mm、壁厚≤3mm的钢管,允许降低10MPa。
附加说明: 本标准与DIN1629-1984、DIN2448-1981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Q/BQB 203-1999。 本标准与Q/BQB 203-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外径范围上限扩大到180.0mm; ――通常长度下限修改6m; ――加严P、S、Cu含量的要求; ――涡流探伤采用国家标准。
锅炉用无缝钢管
2019-03-19 09:03:26
1.锅炉用无缝钢管范围 锅炉用无缝钢管标准规定了锅炉用无缝钢管的分类、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检验与试验、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 2.锅炉用无缝钢管规范性引用文件 我们通过以下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方法及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试验法 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T 1979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GB/T 2102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4338 金属材料 高温拉伸试验 GB/T 5777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方法 GB/T 10561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显微组织评定方法 GB/T 13298 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YB/T 5148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ASTM A 450-1996 碳钢、铁素体和奥氏体合金钢钢管一般要求 DIN EN 10236-1994 钢的试验 管子的环状扩口试验 DIN 50115-1991 金属材料试验 冲击韧性试验 SEP 1915-1994 耐热钢管纵向缺陷的超声波检验 SEP 1918-1992 耐热钢管横向缺陷的超声波检验 SEP 1919-1977 耐热钢管分层缺陷的超声波检验 SEP 1925-1980 钢管的涡流密实性检验 3. 锅炉用无缝钢管分类 3.1 钢管按供货质量等级分为Ⅰ、Ⅲ两类,由非合金钢制成的钢管分Ⅰ、Ⅲ两类,由合金钢制成的钢管只有Ⅲ类。 3.2 Ⅰ类管用于低中压工业锅炉等设备;Ⅲ类管用于高压及其以上压力的电站锅炉等设备。 4. 锅炉用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 4.1 外径和壁厚 4.1.2 外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外径允许偏差 70.0外径允许偏差 钢管外径 da 4.96>100mm 5.27±0.90% ≤100mm ±0.75% (最小为±0.5mm) 4.1.3 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壁厚允许偏差 8.75钢管外径da 壁厚 S 壁厚允许偏差 ≤130mm 12.2S≤2·Sn +15% -10% 2·Sn<S≤4·Sn +12.5% -10% >4·Sn ±9% >130mm S≤0.05da +15% -10% 0.05da<S≤0.11da ±12.5% S>0.11 da ±10% 注:Sn 为标准壁厚(见表1~表4) 4.2 长度 4.2.1 钢管的通常长度为6m~12m。经供需双方协议,可供应5m~12m长度范围内的定尺钢管,其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的规定。 4.2.2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也可供应其他长度的钢管。 表7 定尺长度允许偏差 定尺长度 m 长度允许偏差 mm ≤6 +10 0 >6 +15 0 4.3 外形 4.3.1 钢管两端端面应与钢管轴线垂直,管端应无毛刺。 4.3.2 钢管的弯曲度不得大于如下规定: 壁厚≤15mm 1.0mm/m 壁厚>15mm 1.5mm/m 4.4 重量 4.4.1 钢管按实际重量交货,也可按理论重量交货。钢管每米理论重量列于表1~表4(钢的密度按7.85kg/dm)。 4.4.2 钢管的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允许偏差: 对于单根钢管 为+10% -8% 对于不少于10吨的车载量 为±7.5% 4.5 标记示例 用St45.8钢制造的,外径为60.3mm,壁厚为4.5mm,质量等级为Ⅲ类的钢管标记为: 钢管St45.8/Ⅲ-60.3×4.5-Q/BQB 201-2003 5. 技术要求 5.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5.1.2 钢管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按GB/T 222的有关规定。 5.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8的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也可供应其他牌号的钢管。 表8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 5..2 制造方法 5.2.1 钢管所用的钢采用氧气转炉或电炉冶炼。用连铸坯制造Ⅰ类管的钢和所有Ⅲ类锅炉管用钢应采用炉外精炼。 5.2.2 本标准规定的钢管采用热轧方式生产。 5.3 交货状态 5.3.1 钢管应全长进行适当的热处理,钢管的推荐热处理规范列于表9。热处理制度应填写在质量证明书中。 5.3.2 对于St35.8 、St45.8、15Mo3钢,如果经热轧后,确保得到某种良好的相当均匀的组织状态,则可认为已经满足了适当的热处理要求。在相同前提下,对于13CrMo44、10CrMo910钢,可以只进行回火处理。当热轧12Cr1MoVG钢管的终轧温度在规定的正火温度范围内时,可以不进行正火。对于14MoV63和12Cr2MoWVTiB钢,任何情况下,均以正火+回火状态交货。 表9 钢管的推荐热处理规范 牌 号 正 火 处 理 正火+回火处理 正火温度℃ 正火温度℃回火温度℃ St35.8 900~930 — — St45.8 870~900 — — 15Mo3 910~940 — — 13CrMo44 — 910~940 660~730 10CrMo910 — 900~960 700~750 14MoV63 — 950~980 690~730 12Cr1MoVG — 980~1020 720~760 12Cr2MoWVTiB — 1000~1035 760~790 注:正火加热时,应进行保温,直至钢管的整个横载面达到规定的温度。对于12Cr1MoVG保温时间按壁厚1min/mm,但不少于20min;对于12Cr2MoWVTiB保温时间按壁厚1.5min/mm,但不少于20min。在回火时,对于13CrMo44和10CrMo910在规定温度下至少保温30min;对于14MoV63、12Cr1MoVG和12Cr2MoWVTiB在规定温度下至少保温1h。保温时间从达到规定温度范围下限开始计算。 5.4 力学性能 5.4.1 在室温下,钢管的纵向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0的规定。 5.4.2 在高温下,钢管的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2的数据列于附录A(资料性附录)中供参考。 5.4.3 钢的1%蠕变极限和持久强度极限数据列于附录B(资料性附录)中供参考。 表10 室温下的纵向力学性能 牌 号 抗拉强度 Rm,MPa下屈服强度 ReL,MPa 不小于 断后伸长率A ,% 不小于冲击功 J 壁厚 mmAkU (DVM-试样) AkV (夏比V型缺口试样) ≤16 >16 不小于 St35.8 360~480 235 225 25 — — St45.8 410~530 255 245 21 — — 15Mo3 450~600 270 270 22 — — 13CrMo44 440~590 290 290 22 — — 10CrMo910 450~600 280 280 20 — — 14MoV63 460~610 320 320 20 55 — 12Cr1MoVG 470~640 255 245 21 — 35 12Cr2MoWVTiB 540~735 345 335 18 — 35 注:1.当屈服现象不明显时,以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2代替下屈服强度。 2. 对于St35.8、St45.8、15Mo3、13CrMo44、10CrMo910和14MoV63钢制造的外径不大于30mm,壁厚不大于3mm的钢管,其下屈服强度最小值可低10MPa。 3. 对于15Mo3、13CrMo44钢制造的壁厚不大于10mm的钢管下屈服强度,最小值要高15MPa。 5.5 工艺性能 5.5.1 环状扩口试验时,扩口率参考值见表11。 表11 环状扩口试验扩口率参考值 牌号 环状扩口试验扩口率 内径和外径之比(di/da) ≥0.9 0.8~<0.9 0.7~<0.80.6~<0.7 0.5~<0.6 <0.5 最小值 St35.8 St45.8 8 10 12 20 25 30 注:1.这些数值应该理解为初步的,基于一系列试验提出的建议数值,对此尚须积累经验。 2.此外,还根据断面的外观来评价环状扩口试样的可变形性。 5.5.2 Ⅲ类管压扁试验分韧性检验和完整性检验两步进行。在韧性检验过程中,两平板间 距离压至H时,试样的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纹产生。H值按下列公式计算: H=(1+C)S C+S/da 式中:H-压板之间的距离,mm; S-钢管壁厚,mm; da-钢管外径,mm; C-单位长度变形系数,对于St35.8,C为0.09;对于12Cr1MoVG、12Cr2MoWVTiB,C为0.08;对于St45.8、15Mo3、13CrMo44、10CrMo910,C为0.07;对于14MoV63,C为0.05。 当S/da的比值超过0.15时,系数C减少0.01。 完整性检验进行到试样断裂或重合时,试样不得出现明显的分层或不完整。 Ⅰ类管只进行韧性检验。 5.6 显微组织和实际晶粒度 成品钢管应有某种良好的相当均匀的组织。对于12Cr1MoVG钢的成品管,应为铁素体加珠光体(包括粒状贝氏体),不得存在Ac1~Ac3之间不完全相变产物(如黄块马氏体等)。实际晶粒度不应小于4级,两个试片上最大与最小级别差应不大于3级。对于12Cr2MoWVTiB钢的成品管,应为回火贝氏体,不得存在自由铁素体,实际晶粒度按实际检验结果交货。 5.7 低倍组织 用连铸坯轧制的钢管,若连铸坯未作过低倍检验,应在钢管上进行低倍检验,钢管横截面酸浸试片上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白点、夹杂、皮下气泡、翻皮和分层。 5.8 非金属夹杂物 用连铸坯轧制的钢管,应作非金属夹杂物检验。钢管的非金属夹杂物按GB/T 10561中的JK系列评级图评级,其A、C、B、D各类夹杂物级别分别不大于2.5级,按其中最严重者判定。根据需方要求,供需双方协商,在成品钢管上可作更严级别的检验。 5.9 无损探伤 所有钢管应进行涡流探伤。所有Ⅲ类锅炉管应进行超声波检验。 5.10 表面质量 钢管的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缝、折叠、轧折、结疤和离层,这些缺陷应完全清除掉,但清理处的实际壁厚不得小于壁厚所允许的最小值,而且不影响使用。允许存在由于制造方法造成的轻微凸起和凹陷。钢管内外表面上,直道允许的深度不大于壁厚的5%,最大深度不大于0.4mm。 允许采用机械加工方法(例如研磨)来去除深度较浅的表面缺陷,去除缺陷后,钢管壁厚不应小于允许的最小壁厚。 当需方要求时,钢管外表面可涂防腐层。 6 检验与试验 6.1 试验范围 6.1.1 钢管按批试验、检验和验收。每批钢管应由同一牌号、炉号、质量等级、尺寸规格和同一热处理制度的钢管组成。每批钢管的数量不大于100根。 6.1.2 如果在订货时商定对钢管的成品化学成分进行检验,每一炉号取一个试样。 6.1.3 Ⅰ类和Ⅲ类钢管需进行力学和工艺试验的尺寸范围见表12。 表12 Ⅰ类和Ⅲ类管进行力学和工艺试验的尺寸范围 钢管外径 mm 钢管壁厚 mm 力学和工艺试验 Ⅰ类管 Ⅲ类管 21.3 2~3.6 拉伸试验 环状扩口试验 压扁试验 >21.3~146 2~25 拉伸试验、冲击试验 环状扩口试验 压扁试验 >146 2~25 拉伸试验、冲击试验 环状拉伸试验 注:只有采用14MoV63钢制成的,壁厚大于10mm和采用12Cr1MoVG、12Cr2MoWVTiB钢制成的,当外径≥76mm,且壁厚≥14mm的钢管才作冲击试验。 6.1.4 应进行拉伸试验和冲击试验以及Ⅰ类管的工艺试验的钢管,每批各取二根样管。 6.1.5 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试验温度,供方可提供钢管高温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2其数值供参考。 6.1.6 对于Ⅰ类锅炉管,应在每批中所取的钢管的一端做工艺试验。 6.1.7 对于Ⅲ类锅炉管,压扁试验的范围按表13的规定。 6.1.8 所有钢管应进行涡流探伤。所有的Ⅲ类锅炉管都应进行纵向超声波检验,以检查纵向缺陷。对于外径大于133mm的钢管,需方要求对横向缺陷进行超声波检查时,可在订货时商定;对于外径大于133mm、壁厚大于8mm的钢管,需方要求对分层缺陷进行超声波检验时,可在订货时商定。 6.1.9 对每根钢管的内、外表质量都应进行检查。 6.1.10 对所有的钢管的外径和壁厚都要进行测量。 6.1.11 对所有合金钢管,应由生产厂进行防止混钢的检验。 6.2 取样和试验方法 6.2.1 化学成分分析的取样和分析方法按GB/T 222和GB/T 4336的规定进行。 表13 Ⅲ类管压扁试验范围 牌 号 外 径 试 验 范 围 St35.8 St45.8 15Mo3 13CrMo44 10CrMo910 12Cr1MoVG 12Cr2MoWVTiB ≤51mm 从每批轧制长度的钢管中任取20%的钢管,在其一端进行压扁试验。不能识别分段管与轧制长度的从属关系时,则对20%的分段管的一端进行压扁试验。 >51mm 在每根轧制长度的两端进行压扁试验。不能识别分段管与轧制长度的从属关系时,应在每根分段管的两端进行压扁试验;当已证明取自分段管一端的压扁试样的试验结果与取自轧制长度两端的压扁试验结果相同时,压扁试验可只在分段管的一端进行。 14MoV63 全部 对每根轧制长度的两端做压扁试验,在用分段管试验时,亦相同。 6.2.2 拉伸试验按GB/T 228的规定进行。每根样管上取一个试样。试样应包括钢管的整个壁厚并沿纵向截取。试样不得热处理,标距长度内不得进行矫直。允许清除试样上局部不规则处,但最薄处的轧制表面应尽可能保留。 直径≤50mm的钢管也可用整个管段进行试验。 当钢管供货批量在10根以下时,每批在一根钢管上取一个试样。 6.2.3 冲击试验在室温下进行。对于14MoV63钢管,每根样管上纵向取一组三个DVM试样按DIN 50115规定进行试验。对于12Cr1MoVG、12Cr2MoWVTiB钢管,每根样管上按GB/T 229纵向取一组三个夏比V型缺口试样按GB/T 229进行试验。 6.2.4 Ⅰ类锅炉管环状扩口试验的取样和试验方法按DIN EN 10236。 Ⅲ类锅炉管压扁试验的取样和试验方法按ASTM A 450的有关规定进行。 6.2.5 12Cr1MoVG和12Cr2MoWVTiB钢管显微组织检验,每批钢管取一个试样,试验方法按GB/T 13298;实际晶粒度检验,每批在二根钢管上各取一个试样,试验方法按YB/T 5148;用连铸坯轧制的钢管如需低倍组织检验,每批在二根钢管上各取一个试样,试验方法按GB/T 226和GB/T 1979;用连铸坯轧制的钢管非金属夹杂物检验,每批在二根钢管上各取一个试样,试验方法按GB/T 10561。 6.2.6 纵向缺陷超声波检验按SEP 1915的规定进行,对于12Cr2MoWVTiB钢管,经供需双方协议,可按GB/T 5777的规定进行。 商定的横向缺陷超声波检验按SEP 1918的规定进行。 商定的分层缺陷超声波检验按SEP 1919的规定进行。 超声波检验应在切取工艺试验试样之前进行。 6.2.7 钢管的内外表面用肉眼进行如下检查: 6.2.7.1 在合适的照明下,检查钢管的整个外表面的缺陷。 6.2.7.2 采用合适的照明装置,从钢管两端检查钢管内表面的缺陷。 钢管必须具有适合于识别其主要缺陷的表面状态。 6.2.8 钢管的尺寸和外形应采用合适的量具进行检测。 6.2.9 按SEP 1925的规定进行涡流探伤,检验钢管的密实性。 6.3 复验 6.3.1 如果拉伸试验、冲击试验及Ⅰ类锅炉管的工艺试验,所取的钢管中有一根试验不合格,则将这根钢管剔出,并从同一批中另取两根钢管进行复验,复验时,每个试样都必须符合要求,否则整批钢管不予验收。 6.3.2 对于除14MoV63以外,外径不大于51mm的Ⅲ类管,进行压扁试验时,如果某一根 轧制长度管或分段管的一个试样不合格时,则应在原钢管的同一端再取样复验,如果复验仍不合格,则应将该根钢管剔除,并从该批中另抽取20%钢管,在其一端取样复验。如果其中仍有一个不合格,则该批钢管应逐根取样复验。凡压扁试验不合格的钢管,应拒绝验收,当某一轧制长度管的压扁试验不合格时,可由生产厂决定在其分段管上进行压扁试验。 对于除14MoV63以外,外径大于51mm和14MoV63钢制成的所有外径尺寸的Ⅲ类锅炉管,如果某一轧制长度或分段管的一个压扁试样不合格,则应在同一根钢管上进行复验,如果复验仍不合格,则该根钢管应拒收。 6.3.3 其他检验项目的复验规则应符合GB/T 2102的规定。 6.3.4 由于热处理不当而造成检验结果不合格时,生产厂可以将这些钢管重新热处理后再提交验收。 7. 锅炉用无缝钢管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7.1 钢管的包装应符合GB/T 2102的规定。 7.2 钢管的标志除应符合GB/T 2102的规定外,对于质量等级为Ⅲ的非合金钢管,还应印有质量等级的标志;对于质量等级为Ⅲ的钢管,还应印有钢管编号。 7.3 钢管的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 2102的规定。 附录A(资料性附录) 表A.1 高温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2的最小值 牌号 壁厚S mm 温 度 200℃250℃300℃350℃400℃450℃500℃550℃ 600℃ 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2MPa,不小于 St35.8 ≤16 185 165 140 120 110 105 — — — >16 180 160 135 120 110 105 — — — St45.8 ≤16 205 185160 140 130 125 ——— >16 195 175 155 135 130 125 — — — 15Mo3 全部 225 205 180 170 160 155 150 — — 13CrMo44 全部 240 230 215 200 190 180 175 — — 10CrMo910 全部 245 240 230 215 205 195 185 — — 14MoV63 全部 270 255 230 215 200 185 170 — — 12Cr1MoVG 全部 — — 230 225 219 211 210 187 — 12Cr2MoWVTiB 全部 — — 368 357 352 343 328 305 274 注:对于15Mo3、13CrMo44钢制造的壁厚不大于10mm的钢管,在上述温度下Rp0.2的最小值都要高15MPa。 附录B(资料性附录) 表B.1 钢的1%蠕变极限和持久强度极限 牌 号 温 度 ℃ 在下列时间内的1%蠕变极限 在下列时间内的持久强度极限 10000h MPa 100000h MPa 10000h MPa 100000h MPa 200000h MPa St35.8 St45.8 380 164 118 229 165 145 390 150 109 211 148 129 400 136 95 191 132 115 410 124 84 174 118 101 420 113 73 158 103 89 430 101 65 142 91 78 440 91 57 127 79 67 450 80 49 113 69 57 460 72 42 100 59 48 470 62 35 86 50 40 480 53 30 75 42 33 15Mo3 450 216 167 298 245 228 460 199 146 273 209 189 470 182 126 247 174 153 480 166 107 222 143 121 490 149 89 196 117 96 500 132 73 171 93 75 510 115 59 147 74 57 520 99 46 125 59 45 530 84 36 102 47 36 540 (70) (28) (82) (38) (28) 550 (59) (24) (64) (31) (25) 13CrMo44 450 245 191 370 285 260 460 228 172 348 251 226 470 210 152 328 220 195 480 193 133 304 190 167 490 173 116 273 163 139 500 157 98 239 137 115 510 139 83 209 116 96 520 122 70 179 94 76 530 106 57 154 78 62 540 90 46 129 61 50 550 76 36 109 49 39 560 64 30 91 40 32 570 53 24 76 33 26 10CrMo910 450240 166 306 221 201 460 219 155 286 205 186 470 200 145 264 188 169 480 180 130 241 170 152 490 163 116 219 152 136 500 147 103 196 135 120 510 132 90 176 113 105 520 119 78 156 103 91 530 107 68 138 90 79 540 94 58 122 78 68 550 83 49 108 68 58 560 73 41 96 58 50 570 65 35 85 51 43 580 57 30 75 44 37 590 50 26 68 38 32 600 44 22 61 34 28 表B.1(续) 牌 号 温 度 ℃ 在下列时间内的1%蠕变极限 在下列时间内的持久强度极限 10000h MPa 100000h MPa10000h MPa 100000h MPa 200000h MPa 14MoV63 490 219 155268 191 163 500 195 138 241 170 145 510 178 122 219 150 127 520 161 107 198 131 109 530 146 94 179 116 91 540 133 81 164 100 76 550 120 69 148 85 61 560 109 59 134 72 48 570 (98) (48) (121) (59) (37) 580 (88) (37) (108) (46) (28) 12Cr1MoVG 500 - - - 184 - 510 - - - 169 - 520 - - - 153 - 530 - - - 138 - 540 - - - 124 - 550 - - - 110 - 560 - - - 98 - 570 - - - 85 - 580 - - - 75 - 590 - - - 64 - 600 - - - 66 - 12Cr2MoWV TiB 540 ---176- 550 - - - 162 - 560 - - - 147 - 570 - - - 132 - 580 - - - 118 - 590 - - - 105 - 600 - - - 82 - 610 - - - 80 - 620 - - - 69 - 630 - - - 59 - 640 - - - 58 - 注:1 蠕变极限是指分布在原始截面上,经过10000或100000h以后,造成1%的永久变形的应力。 2 带括号的数值表示,这种钢材在该温度下长久使用是不合适的。 3 持久强度是指分布在原始横截面上,经过10000、100000或200000h以后,造成断裂的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