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合结钢库存
德国合结钢库存大概数据
时间 | 品名 | 库存范围 | 单位 |
---|---|---|---|
2020 | 合结钢 | 100000-150000 | 吨 |
2019 | 合结钢 | 120000-170000 | 吨 |
2018 | 合结钢 | 110000-160000 | 吨 |
2017 | 合结钢 | 90000-140000 | 吨 |
德国合结钢库存行情
德国合结钢库存资讯
大全能源:半导体级多晶硅首批产品5月出炉 已有多家客户表达合作意向
对于“公司的半导体级硅料目前已经接到订单了吗?”大全能源7月5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 公司半导体级多晶硅首批产品已于2024年5月顺利出炉,现处于产品质量爬坡阶段,下一步将进入产品分级验证阶段,未来会根据验证结果制定后续发展计划。得益于在光伏级多晶硅领域沉淀的技术优势和市场认可度,已有国内外多家下游客户向公司表达了合作意向,目前正在积极沟通过程中。 被问及“现在多晶硅价格已经跌破公司公布的全成本价格,公司是否还会坚持在年初制定的满产满销生产计划? 5月份的实际产销量情况如何?包头二期10万吨项目何时能够正式投产?”大全能源7月5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 截至2024年6月,公司依然在按照公告的年度、季度产量指引有序排产。二季度的产销情况,请您关注公司即将披露的半年报。内蒙古大全新能源二期10万吨/年高纯多晶硅项目已于5月投产,目前处于产量和质量爬升过程中。 大全能源7月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截至2024年6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约8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21.45亿股的比例为0.379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0.58元/股,最低价为21.8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约2.75亿元。 大全能源6月25日晚间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广福自愿承诺:自2024年7月23日(即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的情形,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 大全能源2023年年报显示: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3.29亿元,同比下滑47.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63亿元,同比下滑69.8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7.41亿元,同比下滑43.1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30%,同比下滑48.38个百分点。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8元(含税)。 大全能源今年一季报显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9.82亿元,同比减少38.6%;净利润3.31亿元,同比下降88.64%;基本每股收益0.15元。报告期内上下游产业链价格博弈加剧,导致硅料价格大幅下降。 中原证券5月9日发布研报指出:硅料供需扭转,公司2023年业绩承压。公司2024年一季度业绩继续受行业价格低迷拖累。2024年第一季度,多晶硅料价格仍处于探底阶段,公司业绩继续呈现下滑态势。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单位成本保持下降趋势,部分缓解产品价格下降压力。公司优化产品结构提升N型多晶硅料占比,降本增效缓解盈利压力。太阳能电池的升级迭代带动N型硅料的市场需求。公司是较早实现批量供应N型多晶硅的企业之一,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N型多晶硅料产量、销量分别达4.3万吨、3.7万吨,占比69%和68.6%。公司内蒙产线具备100%的N型硅料生产能力,新疆产线具备60-70%的N型占比,并通过技改进一步提升N型产能。多晶硅供需偏松短期难言改观,价格跌入行业现金成本减缓行业供给。2024年,仅考虑头部上市公司就有通威股份的云南20万吨及内蒙古2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公司的内蒙古包头二期10万吨多晶硅将陆续投产,进一步增加行业供给。在中国、欧洲光伏装机需求增速趋于稳健,全球光伏装机容量增速放缓的趋势下,短期多晶硅料供需偏松预计难有改观。目前,多晶硅料价格下跌至大部分企业现金成本,行业进入非理性竞争状态。预计行业普遍亏损将减缓新增产能投放进度,高成本产能将加速退出,具备成本优势企业拥有更高抗风险能力。公司无有息负债,资金实力雄厚助推企业渡过行业低谷。目前多晶硅行业处于周期低谷,公司持续推动硅料生产降本增效,扩充硅料产能提升市场份额,提升N型号硅料占比,增加工业硅产能保证原材料供应,公司行业地位较为领先,维持公司“增持”投资评级。风险提示:行业扩产较快,竞争趋于激烈,产品价格持续低迷,企业盈利能力大幅下滑风险;全球装机需求不及预期风险。 首创证券4月14日发布研报称,给予大全能源买入评级。评级理由主要包括:1)产销维持高位,2023Q4盈利能力改善;2)产能稳步释放,布局工业硅提升保供能力;3)技术水平持续提升,N型硅料快速放量。风险提示:供需失衡使多晶硅价格进一步下跌;原材料价格上涨致毛利率下滑。
2024-07-06 19:30:00ESG Weekly|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环保低碳工作会 迪拜商会主席:希望与中国加强多方面合作
本周ESG领域重要事件包括:贷款利率与企业减排效果挂钩 深圳首创“降碳贷”;沙特阿美斥资250亿美元扩建Jafura项目。 财联社持续关注ESG以及相关背后的公司动态、技术研发、投融资等,若您有碳中和相关案例,可通过以下邮箱与我们联系:chinastarmarket@cls.cn。 【热点聚焦】 贷款利率与企业减排效果挂钩 深圳首创“降碳贷” 一季度末深圳绿色贷款余额已突破万亿元 下半年首罚!北京银行旗下村行涉“董事未经核准即履职”被罚25万,时任董事长被警告 醇氢科技荣获亚太投资潜力奖 绿色生态驱动可持续发展 一场事关“核电数据中心”的口水仗 正在美国悄悄升温 谷歌碳排放量五年猛增50% AI数据中心是背后主要推手! 【国际概览】 迪拜商会主席:希望在AI、清洁能源和基础设施等领域与中国加强合作 迪拜商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穆罕默德·阿里·拉希德·卢塔近日撰文指出,创新和数字技术领域作为中国和迪拜双方共同关注重点发展领域,迪拜商会希望在人工智能(AI)、清洁能源和基础设施项目等面向未来的前沿领域与中国加强合作,并吸引创新领域的领军人才前往迪拜,谋求共同发展。 沙特阿美斥资250亿美元扩建Jafura项目 沙特阿美为其Jafurah天然气项目授予了价值250亿美元的扩建合同,因为该公司希望提高天然气的产量,这种燃料被认为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计划的关键部分。 世界银行执董会批准中国贷款项目 支持甘肃省畜牧业绿色发展 世界银行执董会按简化程序批准了中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可持续草场管理和低碳畜牧业发展项目。该项目旨在提高甘肃省畜牧业子部门生产率和减少甲烷排放,加强畜牧业绿色治理体系。该项目利用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2亿美元,贷款期限为18年(含6年宽限期),项目执行期为2025年至2030年。 中企在中亚投资建设的最大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 中资企业在中亚投资建设的最大光伏项目-乌兹别克斯坦1吉瓦光伏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乌兹别克斯坦1吉瓦光伏项目由中国能建海投公司投资,包括布州500兆瓦和卡州500兆瓦项目。其中,卡州项目由中国能建天津电建与东北院联营体总承包建设,布州项目由中国能建建筑集团总承包建设,新疆院参与设计。 谷歌入股贝莱德旗下太阳能发电运营商 谷歌宣布,将与贝莱德集团的气候基础设施业务部门合作,支持在中国台湾开发1吉瓦新太阳能项目。谷歌称已入股贝莱德旗下的太阳能发电运营商永鑫能源,预计通过购电协议和相关能源属性证书从这条管道采购高达300兆瓦的太阳能,以帮助满足公司数据中心园区、云服务以及台湾办事处的电力需求。 LG Uplus 1000kW太阳能发电设施落地 韩国运营商LG Uplus于周日在大田研发中心开始运营其1000kW太阳能发电设施。据该公司称,这是韩国电信行业运营的最大的单一太阳能发电设施。该设施预计每年发电约137万千瓦时。这一产出将使大田研发中心能够用可再生能源替代其每年约11%的电力消耗,每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630吨。 【国内动态】 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环保低碳工作会 近日,中央企业环保低碳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指出,国资央企要深刻认识做好环保低碳工作的重要意义,统筹推进产业转型、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推进会 据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推进会。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绿证制度是促进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建档立卡是核发绿证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要充分认识做好建档立卡工作的重要意义,思想上高度重视,行为上积极主动,不折不扣做好建档立卡各项工作。二要压实责任。发电企业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主动及时准确填报建档立卡信息;电网企业要发挥电网平台“中枢”作用,及时提供项目并网等信息;各地能源主管部门要承担组织责任,精心组织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要发挥自身优势,主动靠前服务,做好数据分析、统计和摸排工作。三要健全机制。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采取自下而上自主填报和自上而下督促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优化建档立卡工作流程,依托信息化手段提高填报数据质量和效率,建立按月向社会公布机制,督促做好建档立卡工作。 长三角电力市场暨省市间电力互济交易启动会举行 近日,长三角电力市场暨省市间电力互济交易启动会在上海举行。作为我国重要的电力负荷中心,长三角电力市场以省市间电力互济交易为切入点,新增富余需求侧资源互济交易、富余新能源消纳互济交易等交易品种,有助于在迎峰度夏期间充分挖掘区域内发用两侧资源,进一步提升长三角电力保障供应和新能源消纳能力。 广东:支持惠州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 广东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支持惠州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的意见》,其中提到,支持惠州现有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转为公用机组。鼓励企业优先采用公用电、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等方式,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使用比例,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例。支持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推进“风光核气(储)一体化”多能互补发展,推进核电、海上风电、抽水蓄能电站、天然气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研究建设惠州LNG接收站储罐扩建项目。推进西电东送,提升清洁能源输出能力,有序推动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支持惠州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电力枢纽。加强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大力提升电力负荷弹性。加强储运设施与油气管网建设,提高油气集约输送能力。支持惠州深化与国际能源企业合作,强化生产性原料保供及能源进出口能力,建设国际石化及油品储运交易基地。鼓励电力用户与新能源企业签订绿色电力交易合同,扩大绿色电力交易规模。 贵州六盘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买绿色建筑最高额度可上浮20% 贵州省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试行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规定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其中提到,鼓励缴存职工购买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新建绿色建筑或新建装配式建筑的,贷款限额上浮10%-20%,其中:购买一星级绿色建筑或A级装配式建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限额上浮10%;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或AA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限额上浮20%。 【行业动向】 Manner对员工开通意见反馈直通车 近日,有网友晒出图片称,7月1日起,Manner开通了“伙伴意见反馈直通车”。图片显示,为了更好地收集伙伴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优化运营,反馈渠道共有两种:1、向企业微信发送信息,2、通过邮箱发送信息。此前,Manner员工工作时长久、压力大等问题引发全网关注。记者询问了Manner客服,对方表示,“我们内部有通知的,有两个渠道可以看到企业直通车。”此外,其它门店工作人员也确认了收到这样的通知。 方大集团:赣州低碳智能总部基地一期项目预计下半年投产 方大集团3日在机构调研时表示,方大(赣州)低碳智能总部基地一期项目建设正在顺利进行中,预计今年下半年投产。 天合集团与西班牙Arbro集团将合作开发160MW绿氢项目 天合集团与西班牙Arbro集团、韦尔瓦市政府在西班牙韦尔瓦市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达成160MW绿氢项目的战略合作。天合集团将联合Arbro集团在韦尔瓦投资开发160MW绿氢项目,项目占地五百余亩,预计2025年底开工建设。生产的绿氢提供给当地化工业,最终以绿醇和绿氨的形式通过韦尔瓦港口出口欧洲。 湖北能源:公司董事长朱承军辞职 湖北能源公告,董事长朱承军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朱承军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始祖鸟承诺会持续推动在地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日前,专业户外运动品牌ARC'TERYX始祖鸟在南迦巴瓦宣布会持续推动在地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一方面推动山地课堂持续升级,通过户外运动讲述山的故事和文化,让更多向山者与始祖鸟和在地高山文化建立了深刻的连接;同时重启了CMDI(中国登山高级人才培训班),推动中国攀登运动安全有序的发展,通过专业高山向导倡导专业户外理念。 【技术与投融资】 阿联酋300亿美元气候投资基金准备下一轮投资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出资300亿美元成立的Alterra气候投资基金正在准备下一轮投资,该基金宣称其目标是为气候融资注入数十亿美元。Alterra基金首席执行官马吉德·苏韦迪表示,该基金去年底与贝莱德、TPG公司和布鲁克菲尔德资产管理公司达成了价值65亿美元的交易。 赣能股份:子公司拟1.92亿元投建5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赣能股份公告,同意上高赣能新能源投资建设上高县敖山镇赣能5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92亿元。
2024-07-06 18:14:33上期所:同意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成为铜、锡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及不锈钢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增加核定库容
上期所7月5日发布关于同意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成为我所铜、锡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及不锈钢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增加核定库容的公告。 原文如下: 关于同意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成为我所铜、锡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及不锈钢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增加核定库容的公告 近期,我所收到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成为我所铜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地址为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天港路1号,核定库容铜2万吨,不设地区升贴水。 二、同意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成为我所锡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地址为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天港路1号,核定库容锡2000吨,不设地区升贴水。 三、同意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不锈钢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增加核定库容,存放点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新沙路8号,不锈钢核定库容由2万吨调整至4.2万吨,不设地区升贴水。 自公告之日起,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应按照核定库容开展铜、锡和不锈钢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7月5日 点击查看公告详情: 》关于同意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成为我所铜、锡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及不锈钢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增加核定库容的公告
2024-07-06 10:22:517月5日SMM金属现货价格|铜价|铝价|铅价|锌价|锡价|镍价|钢铁|废金属|稀土|小金属|新能源|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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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 18:24:53六部委联合 资本市场史上首次启动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综合惩防 重点关注30条措施
资本市场迎来最全惩防财务造假的文件。7月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该《意见》由证监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旨在进一步从严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维护良好市场生态。这是资本市场史上第一次对于惩防财务造假多部门共建共治的一次举措。 不可否认,财务造假毁坏资本市场诚信基础,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其中,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是证券监管执法一以贯之的重点。近年来,各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一批财务造假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市场生态有效净化。但是,财务造假花样翻新,案件查处难度大,有效打击系统性、隐蔽性、复杂性财务造假的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坚持综合施策,强化标本兼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增强工作合力。因此本次《意见》应运而生。 综合记者梳理,《意见》聚焦综合惩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坚持系统观念,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着力完善监管协同机制,构建综合惩防长效机制。《意见》共20项内容,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主体内容,第三部分是落实保障。主体部分共提出5方面、17项具体举措。整体来看,有30条核心举措值得关注: 1. 加大股票发行环节现场检查和督导力度,聚焦业绩异常增长等情形,严防“带病闯关”。 2. 重点关注已违约及风险类债券发行人,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挪用募集资金和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 3. 密切跟进系统性、团伙型财务造假特征及演变趋势,依法从严打击通过造变造凭证、利用关联方虚构交易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现系统性造假的行为。 4. 全面惩处财务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配合者以及专业化配合造假的职业犯罪团伙,坚决破除造假“生态圈”。 5. 强化财会监督,加大对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实施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密切关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执行情况,加大对操纵资产减值计提调节利润、以财务“洗澡”掩盖前期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 6. 依法惩治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通过“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方式实施的财务造假。 7. 严厉打击利用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票据交易等方式实施的财务造假,从严惩处基于完成并购重组业绩承诺、便于大股东攫取高额分红、满足股权激励行权条件、规避退市等目的实施的财务造假。 8. 压实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责任,加强对基金所投项目财务真实性的尽职调查和投后管理,防范造假行为发生。 9. 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支撑功能,依法查询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多渠道识别财务造假线索。健全对线索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规范线索处置程序。依法依规利用银行流水电子化查询和反洗钱协查机制,提高涉案资金查询效率。 10. 建立健全配合造假方名录,延伸排查和串并分析其他相关方造假线索。优化检查调查统筹调度和跨区域协作机制,提升重大复杂线索发现能力。 11. 强化发行审核、公司监管、中介机构监管等业务条线协同,提升监管效能。加强日常监管、稽查执法、行政处罚等各环节衔接,提升执法效率。完善重大财务造假案件调查处罚机制,提高查办质效。 12. 及时总结执法经验,持续优化监管工作流程机制。用好与境外证券监管机构签署的双边、多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加大跨境协查力度,提升对利用境外业务从事财务造假的查处效率。 13. 针对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重大证券违法线索,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联合情报导侦工作。对跨区域、系统性等重大造假犯罪案件,推动建立健全公安和检察机关联合挂牌督办机制,提升大案要案查处效率。 14. 加快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明确第三方配合造假、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用足用好法律授权,加大对财务造假案件的处罚力度,对主要责任人员依法坚决实施市场禁入。 15. 优化财务造假处罚标准,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通过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追回相关财产。严格执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对欺诈发行、严重财务造假的公司依法坚决予以退市,强化对相关机构和个人追责。 16. 推动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加大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实施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行为的刑事追责力度。深挖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挪用资金、职务侵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违法犯罪线索。供应商、客户、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第三方人员配合实施财务造假构成犯罪的,依法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17. 探索建立证券公益诉讼制度。推动简化登记、诉讼,执行等程序,完善示范判决机制,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统筹运用先行赔付、支持诉讼、代位诉讼、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等一系列投资者赔偿救济制度机制,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 18. 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有关企业主管部门持续加强对所出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及时督促相关企业依法依规处置涉及所控股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及配合造假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财政、证券监管部门。 19. 督促所出资企业积极履行对所参股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财务真实性的股东监督责任。加强执法协作,发现涉及其他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线索的,及时将线索移交财政、证券监管部门。 20. 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处置所属企业、所监管企业的财务造假、配合造假、为违规占用担保提供协助等问题并向财政、证券监管部门通报。督促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强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等贷款对象财务真实性的关注和审查。 21. 在函证集中化基础上,加快推进函证数字化处理,鼓励、引导中介机构等主体通过数字函证平台开展函证业务,加大对金融机构函证业务合规性的监督检查力度。 22. 地方各级政府在提供政策支持过程中,将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财务真实性作为扶优限劣的重要依据,依法合规出具税收、合规等证明文件在市场监管、税务、能源消耗、社保缴纳、诉讼仲裁、产权登记等领域为相关部门调查取证提供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工作协同,切实履行因财务造假问题引致风险的属地处置责任。 23. 引导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加强内控体系建设,突出对舞弊重点领域、环节的监督制约。落实独立董事改革要求,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强化审计委员会反舞弊职责。 24. 推动上市公司建立绩效薪酬追索等内部追责机制,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强化考核约束,将财务造假作为各级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扣分项。加大对“关键少数”的宣传教育力度将诚信合规意识作为资本市场培训的核心内容。 25. 推广以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质量为导向的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机制。督促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加强执业质量控制。 26. 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中介机构发现涉及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及时向财政、证券监管部门通报。中介机构在发现造假行为时主动报告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健全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督促有关机构及人员勤勉尽责。 27. 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依法暂停或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严格执行吊销执业许可,从业人员禁入等制度。 28. 完善资本市场会计、审计、评估监管规则,发布重点领域的应用案例或实施问答加强对会计准则实施的指导。强化财会监督制度建设,推进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应用,提升企业财务会计规范化水平。完善信息披露豁免监管制度,严格豁免条件和程序,防范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滥用豁免掩盖造假行为。 29. 将财务造假、资金占用和配合造假等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纳入金融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将相关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强化失信约束。 30. 完善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内部人士举报奖励机制,提高奖励金额,保护“吹哨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强化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实施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行为的立体化追责力度,不断深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动,进一步推动形成齐抓共治、有序衔接的监管执法“生态圈”,将“长牙带刺”的监管执法要求落实到位。 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得到及时惩处 据记者跟踪观察,近年来,证监会持续改进监管执法工作,健全执法体制机制,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得到及时惩处。 数据显示,2021—2023年共办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397件,其中造假案件203起。2021年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人等主体涉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犯罪案件150余起。推动建立集体诉讼制度,其中康美药业赔偿投资者24.59亿元,紫晶存储和泽达易盛赔偿超过13亿元。 不仅如此,监管部门坚决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并对退市公司违法行为一追到底,为中小投资者向公司及责任主体索赔提供依据。从近年情况看,“白马股”因造假突然爆雷现象明显减少,市场生态持续好转。整体来看,本次《意见》共有五大方面值得关注: 一是坚决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造假。 包括严肃惩治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虚假信息披露、挪用募集资金和逃废债等行为,严厉打击系统性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加强对滥 用会计政策实施造假的监管,强化对特定领域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 二是优化证券监管执法体制机制。 包括健全线索发现机制,发挥科技手段支撑作用,增强穿透监管能力。加快推进监管转型,完善重大案件调查处罚机制,提高查办质效。深化证券执法与司法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办理、警示教育等方面的协作,提升大案要案查处效率。 三是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 包括加快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强化行政追责威慑力。推动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加强对“关键少数”及构成犯罪配合造假方的刑事追责。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推动简化登记、诉讼、执行等程序,加强对投资者赔偿救济,提高综合违法成本。 四是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 包括国有资产出资人及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对相关企业实施财务造假及配合造假问题严肃追责并通报反馈。金融监管部门提升协同打击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对财务真实性的关注和审查,加强函证业务合规性的监督检查力度。地方政府将财务真实性作为扶优限劣的重要依据,切实履行因财务造假问题引致风险的属地处置责任。 五是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财务造假。 包括增强公司治理内生约束,强化审计委员会反舞弊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推动公司内部建立追责机制。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对重大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依法暂停或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完善资本市场会计、审计相关规则,加强联合惩戒与社会监督。 下一步制度安排如何? 整体而言,对于财务造假、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证监会始终坚持从严打击。近日,证监会综合违法情节、责任程度等,对5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一是对江苏舜天、ST特信、*ST中利三家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累计罚款6830万元,并对6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二是对易事特、凯撒同盛两家公司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合计罚款5270万元,拟对1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坚持“应移尽移”工作原则,对于财务造假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近期已将江苏舜天、ST锦港等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可以看到,行政处罚并非终点,证监会持续强化和公安、司法机关的协同,推动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的基础上,推动叠加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方式,全面提升违法成本。 不难发现,《意见》是构建综合惩防资本市场财务造假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据记者了解,目前,证监会已经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的细化工作方案,并聚焦下一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进行: 一是加大打击惩治力度。加强对重点领域涉财务造假风险问题的排查,从严惩处、一体打击财务造假、侵占、第三方配合造假,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 二是优化工作机制。中国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领域防治财务造假情况进行会商,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相关部门也将强化内部监督,对于管理或监管履职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加大宣传和指导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意见》的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市场关切。相关部门加大对所出资企业、主管或监管企业的指导力度,切实做好各项安排落实落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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