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电缆库存
墨西哥电缆库存大概数据
时间 | 品名 | 库存范围 | 单位 |
---|---|---|---|
2020 | 光纤电缆 | 1000-2000 | km |
2020 | 同轴电缆 | 500-1000 | km |
2020 | 电力电缆 | 2000-3000 | km |
2020 | LAN电缆 | 100-200 | km |
2021 | 光纤电缆 | 1500-2500 | km |
2021 | 同轴电缆 | 600-1200 | km |
2021 | 电力电缆 | 2200-3200 | km |
2021 | LAN电缆 | 120-220 | km |
墨西哥电缆库存行情
墨西哥电缆库存资讯
攀钢研发的中铝锌铝镁镀层钢板在家电领域实现应用
近日,由攀钢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中铝锌铝镁镀层钢板被用于空调等家电零部件中,标志着该产品成功进军家电领域。 锌铝镁镀层钢板是最新一代镀层产品,分为低铝、中铝和高铝3种类型,其耐腐蚀性为纯锌镀层的6倍~15倍。相较于低铝锌铝镁产品,中铝锌铝镁产品耐久性更佳,普遍应用于光伏支架、货架仓储、轻钢建筑、工程机械等领域。 针对家电客户提质要求,攀钢集团开展中铝锌铝镁产品应用技术攻关,深入研究其成形性、涂装性、焊接性等,克服典型表面缺陷、镀层成形等技术难题,开发出高表面中铝锌铝镁合金镀层钢板。目前,该产品已用于生产家电零部件,使用情况良好,有效提升家电零部件的使用寿命及安全性,助力家电品质的提升。 镁产业公司商务对接 2025镁产业链与镁市场论坛现已开启报名 请联系:13162929454(陆嘉鑫)
2025-03-18 15:09:39充电5分钟可跑407公里!比亚迪新技术“炸街”带动充电桩概念掀起涨停潮!【热点】
SMM 3月18日讯:3月18日,受比亚迪“兆瓦闪充”技术的刺激,充电桩板块开盘拉涨,指数一度涨近2%,指数盘中最高涨至2524.13的高位,刷2015年6月以来的新高。个股方面同样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涨停潮,富特科技、英可瑞、金冠股份、京泉华、通达电气等8股盘中涨停,双杰电气、科大智能、润建股份等多股纷纷跟涨。 消息面上, 3月17日,比亚迪发布超级e平台及兆瓦闪充技术,可实现“充电五分钟,续航407公里”!据悉,目前业内常见的充电方式是800伏电压超充,最快可实现充电5分钟,续航里程300公里,这意味着比亚迪的“兆瓦闪充”技术比常见的充电技术续航里程多出107公里。 比亚迪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表示,这一技术的诞生是为了彻底解决用户的充电焦虑,在充电速度上实现真正的“油电同速”。不过“兆瓦闪充”技术也对充电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亚迪集团执行副总裁、汽车工程研究院院长廉玉波表示,比亚迪自研的全球首款全液冷兆瓦闪充终端系统,最大输出能力可以达到1360kW。未来,比亚迪规划在全国各地建设4000多座“兆瓦闪充站”。 此消息一出,比亚迪早间急涨,盘中最高一度上冲至390元/股,创下其上市以来的历史新高。充电桩概念也受此消息刺激盘中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涨停潮。 近年来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力度逐步加大,自年初绵延至今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也在持续提振汽车市场,且在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更是在其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到,要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推动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耐用消费品绿色化、智能化升级,支持换购合格安全的电动自行车,实施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推动二手商品流通试点建设,培育多元化二手商品流通主体,创新二手商品流通方式…….如此种种,足以可见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光明前景。 中银证券表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年销量有望保持高增,带动电池和材料需求增长。近期部分材料环节出现涨价,有望带动盈利回升,2025年或迎来量利齐升。 不过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迅速普及而来的是,里程焦虑、充电焦虑在新能源汽车的长途出行中依旧成为车主们难以跨越的障碍,在此情况下,国家也在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据中国充电联盟2月份的数据显示,今年2月公共充电桩相较1月7.2万台,2月同比增长35.6%。从2024年3月到2025年2月,月均新增公共充电桩约8.4万台。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对比方面,2025年2月,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63.4万台,新能源汽车国内销量155.4万辆,充电基础设施与新能源汽车继续快速增长。桩车增量比为1:2.5,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方面消息,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技术条件逐渐成熟以及下游消费需求释放的推动下,中国电动汽车充电桩保有量预计在2024年至2029年间持续上升,2029年将突破3200万台,2024年—2029年的复合年增长率达到24.9%。 毫无疑问的是,若是比亚迪“兆瓦闪充站”能建设落地,其5分钟400公里的充电速度,将会极大提高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效率,有效规避节假日出行新能源车主们排队等充电的情况,进一步提高用户对旗下新能源汽车的认可度,有利于新能源汽车的迅速普及。 且除了自建兆瓦闪充站外,比亚迪的“双枪充电”技术,可使超充桩变为闪充桩,快充桩变超充桩;“智能升压”充电技术,全面兼容公共桩 ,对于充电桩领域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
2025-03-18 14:19:27五部门:依法稳步推进绿证强制消费 逐步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并使用绿证核算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其中提出,依法稳步推进绿证强制消费,逐步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并使用绿证核算。加快提升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和数据中心,以及其他重点用能单位和行业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到2030年原则上不低于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平均水平;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在80%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在有条件的地区分类分档打造一批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的绿电工厂、绿电园区等,鼓励其实现100%绿色电力消费。将绿色电力消费信息纳入上市企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 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改能源〔2025〕2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数据管理部门,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中央企业,北京、广州、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市场建设,是以更大力度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是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重要内容,是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内在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有关规定,加快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推动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大力培育绿证市场,激发绿色电力消费需求,引导绿证价格合理体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到2027年,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更加健全,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认证、标识等制度基本建立,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更加顺畅,绿证市场潜力加快释放,绿证国际应用稳步推进,实现全国范围内绿证畅通流动。到2030年,绿证市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社会自主消费绿色电力需求显著提升,绿证市场高效有序运行,绿证国际应用有效实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合理体现,有力支撑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二、稳定绿证市场供给 (一)及时自动核发绿证。加快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原则上当月完成上个月并网项目建档立卡。强化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功能技术支撑,依据电网企业和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的已建档立卡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月度结算电量,逐月统一批量自动核发绿证,原则上当月完成上个月电量对应绿证核发。 (二)提升绿色电力交易规模。加快提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绿色电力交易规模,稳步推动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三)健全绿证核销机制。完善绿证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规范绿证核销机制。对已声明完成绿色电力消费的绿证,依据绿色电力消费认证凭证或其他声明材料予以核销;对未交易或已交易但未声明完成绿色电力消费的绿证,超过有效期后自动予以核销;对申请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在完成减排量核查和登记后,对减排量对应的绿证予以核销。 (四)支持绿证跨省流通。推动绿证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流通,各地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绿证交易区域。支持发用双方自主参与绿证交易或绿色电力交易,推动绿证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三、激发绿证消费需求 (五)明确绿证强制消费要求。依法稳步推进绿证强制消费,逐步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并使用绿证核算。加快提升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和数据中心,以及其他重点用能单位和行业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到2030年原则上不低于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平均水平;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在80%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在有条件的地区分类分档打造一批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的绿电工厂、绿电园区等,鼓励其实现100%绿色电力消费。将绿色电力消费信息纳入上市企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体系。 (六)健全绿证自愿消费机制。鼓励相关用能单位在强制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之上,进一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发挥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领作用,稳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鼓励企业主动披露绿色电力消费情况。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跨国公司及其产业链企业、外向型企业打造绿色产业链供应链,逐年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协同推进企业绿色转型。建设一批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的绿电建筑、绿电社区。推广绿色充电桩,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绿电。鼓励居民消费绿色电力,推动电网企业、绿证交易平台等机构为居民购买绿证提供更便利服务,将绿色电力消费纳入绿色家庭、绿色出行等评价指标。研究建立以绿证为基础的绿色电力消费分档分级标识。 (七)完善金融财政相关支持政策。加大绿色金融对企业、产品和活动等开展绿色电力消费的支持力度,强化绿色信贷支持。将绿色电力消费要求纳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支持绿色产品政策。 四、完善绿证交易机制 (八)健全绿证市场价格机制。健全绿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绿证价格监测,研究建立绿证价格指数,引导绿证价格在合理水平运行。参考绿证单独交易价格,合理形成绿色电力交易中的绿证价格。 (九)优化绿证交易机制。完善全国统一的绿证交易体系,强化绿证交易平台建设。推动发用双方签订绿证中长期购买协议。支持代理机构参与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和交易。加快设立省级绿证账户,完善电网代理购电相应存量水电绿证的划转机制。 (十)完善绿色电力交易机制。推进多年、年度、月度以及月内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建设,鼓励发用双方签订多年期购买协议。鼓励各地通过绿色电力交易形式落实国家能源战略、规划,有效扩大跨省跨区供给。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结合分布式新能源资源禀赋和用户实际需求,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就近聚合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五、拓展绿证应用场景 (十一)加快绿证标准体系建设。研究绿证相关标准体系,编制绿色电力消费标准目录,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加快各类标准制定工作。推动绿证与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和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有效衔接。 (十二)建立绿色电力消费核算机制。建立基于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核算机制,制定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规范,明确绿色电力消费核算流程和核算方法。开展绿色电力消费核算服务,为企业提供权威的绿色电力消费清单。完善绿色电力消费统计排名维度和层级。 (十三)开展绿色电力消费认证。制定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相关技术标准、规则、标识,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机制,鼓励第三方认证机构开展面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推进认证结果在相关领域的采信和应用。鼓励相关主体积极使用绿色电力消费标识,提高其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十四)推动绿证与其他机制有效衔接。推动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压实至重点用能单位,使用绿证用于权重核算。逐步扩大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的行业企业范围并使用绿证核算。推动将绿色电力消费要求纳入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办法。加强绿证与碳排放核算衔接,强化绿证在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和产品碳标识中的应用。 六、推动绿证应用走出去 (十五)推动绿证标准国际化。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统筹做好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编制。推动我国绿色电力消费标准用于国际绿色电力消费核算与认证,提升标准的权威性和认可度。加快绿色电力消费国际标准编制,推动我国绿色电力消费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做好通用核算方法和标准国际推广工作。 (十六)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在政府间机制性对话中将绿证作为重要议题,支持各类机构及企业针对绿色电力消费的标准制定、认证对接、核算应用等工作与国际社会开展务实交流与合作,引导贸易伙伴认可中国绿证。与国际组织做好沟通交流,加大宣介力度,推动扩大中国绿证使用场景。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机构,鼓励行业成立绿色电力消费倡议国际组织,提升绿证对用能企业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企业绿色竞争力。 (十七)强化政策宣介服务。灵活多样开展绿证政策宣贯活动,推动形成主动消费绿色电力的良好氛围。鼓励开展宣贯会、洽谈会等促进绿证交易的活动。鼓励各地,特别是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绿证需求较多的地区,探索设立绿证绿电服务中心,更好满足绿色电力消费需求。 国家能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绿证市场监测,加强绿证与其他机制的统筹衔接,共同推动绿证市场建设,营造消费绿色电力良好氛围。绿证核发机构和各绿证交易平台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高效规范做好绿证核发和交易。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相关用能单位落实好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要求。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做好辖区内绿证市场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国 家 数 据 局 2025年3月6日
2025-03-18 13:18:41苏州:加强与国家、省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对接 争取各级基金资源支持AI芯片发展
《苏州市加快发展AI芯片产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提到,充分用好人工智能产业专项母基金,重点投向本土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发展潜力大的AI芯片创新型企业,撬动社会资本投向AI芯片领域,支持AI芯片企业原始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强与国家、省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对接,争取各级基金资源支持苏州市AI芯片产业发展。重点支持AI芯片领域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进入上市后备企业库,实施重点培育。积极落实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其中提到,做强骨干核心企业。聚焦GPU通用型芯片、ASIC专用型芯片、FPGA半定制化芯片、存算一体芯片、硅光芯片等重点方向,加大招商力度,加快引育一批带动性强的优质项目、头部企业,对重点项目在空间保障、场地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予以综合支持。推动AI芯片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提升资源整合能力,向产业链上下游布局拓展业务,对优质AI芯片企业开展并购重组,鼓励县级市(区)对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给予奖励。 苏州市加快发展AI芯片产业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抢抓人工智能技术快速迭代发展机遇期,充分发挥我市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基础优势,加快推动AI(人工智能)芯片产业创新突破、集聚成势,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做强骨干核心企业。 聚焦GPU通用型芯片、ASIC专用型芯片、FPGA半定制化芯片、存算一体芯片、硅光芯片等重点方向,加大招商力度,加快引育一批带动性强的优质项目、头部企业,对重点项目在空间保障、场地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予以综合支持。推动AI芯片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提升资源整合能力,向产业链上下游布局拓展业务,对优质AI芯片企业开展并购重组,鼓励县级市(区)对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给予奖励。对AI芯片企业获评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分别给予100万元、40万元奖励。对获得认定的AI芯片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委人才办,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布局建设创新平台。 围绕AI芯片重点方向,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给予最高200万元运营经费支持。鼓励围绕AI芯片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关键环节,建设AI芯片科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对新建平台按总投资的20%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对为AI芯片设计企业提供EDA工具、系统级芯片(SoC)设计服务、多项目晶圆(MPW)、功能模拟、测试验证、“芯机”联动、快速封测、人才培训等专业化服务的平台,按照平台为本地企业提供服务收入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集聚高端芯片人才。 聚焦AI芯片领域,大力引进培养处于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前沿和国际一流水平,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够带来重大影响、重大突破的海内外人才,给予3000万元~1亿元项目资助和300万元~1000万元购房补贴。在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中,每年专设100个左右“人工智能专项”名额,特别优秀的可突破学历、来苏州时间等限制,给予100万元~500万元项目资助和100万元~200万元购房补贴。对入选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薪酬补贴。推动建设集教育、培训及研究为一体的产学研融合协同的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在AI芯片领域打造全产业链高技能人才团队。(责任部门: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实现关键技术突破。 梳理编制AI芯片关键核心技术清单,鼓励企业开展芯片架构、制程工艺、计算加速、异质集成、数据中心光模块等技术研究,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支持AI芯片设计企业开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程流片验证,对首次流片、光罩制作以及测试验证等费用给予最高50%支持,工艺制程12nm以上的产品最高支持500万元,12nm及以下的产品最高支持1000万元,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市(区)给予联动支持。鼓励AI芯片企业提出技术需求,吸引国内外创新主体揭榜攻关,加快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支持开展标准研制。 健全AI领域技术创新、专利保护与标准化互动支撑机制,推动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和技术标准化,为AI芯片技术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提供便利化服务。发挥行业协会和标准化机构作用,支持AI芯片龙头企业、重点院校、科研机构主导和参与AI芯片行业标准制定(修订),经主管部门认定后,按相应政策给予支持。支持组建芯片领域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对成效明显的给予奖励。(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推进重点产品量产。 围绕数据中心、计算机视觉、智能网联车、智能机器人、智能语音等主要应用领域,结合关键技术清单,鼓励创新主体通过产学研合作等方式推进重点产品规模化批量生产。对AI芯片IDM(垂直整合制造模式)企业开发创新产品列入省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在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中对AI芯片企业给予倾斜支持,加快AI芯片重大创新产品培育,每个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鼓励支持保险机构探索AI芯片定制化保险产品,为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各环节提供保险保障。(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七、加快产业协同联动。 鼓励AI芯片设计企业与制造企业开展合作,支持封测企业扩大AI芯片产品布局。对为苏州市AI芯片设计企业自主研发产品提供生产线产能,并生产符合一定条件产品的集成电路制造、封测企业,按每款产品订单实际生产费用的10%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对使用本地企业AI芯片产品的终端厂商、系统方案集成商、算力中心,按当年使用金额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的半导体设备企业,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首年度生产销售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内同品种、同技术参数的半导体新材料产品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组织开展“芯片—整机”“芯片—材料设备”等产业链上下游供需联动和产业对接,增强产业链协作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八、开放规模应用场景。 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开放应用场景,支持AI芯片企业积极参与政务服务、交通、环卫、公共安全、教育、医疗健康等领域应用,加快AI芯片产品新技术迭代、新产品应用、新场景落地,培育打造具有典型意义的标杆案例。构建芯片测评标准和适配认证体系,加速AI芯片在智算中心训练、推理等场景的规模化应用。鼓励AI芯片企业整合行业资源和高质量数据,针对场景需求开展AI芯片产品开发,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九、着力强化金融支撑。 充分用好人工智能产业专项母基金,重点投向本土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发展潜力大的AI芯片创新型企业,撬动社会资本投向AI芯片领域,支持AI芯片企业原始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强与国家、省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对接,争取各级基金资源支持我市AI芯片产业发展。重点支持AI芯片领域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进入上市后备企业库,实施重点培育。积极落实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苏州分局、苏创投,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打造多元产业生态。 发挥“人工智能+”城市政策牵引作用,加快构建AI芯片设计企业、大模型推理及训练企业、智算及数据中心及终端应用企业深度合作生态。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AI芯片行业生态联盟,举办产业链上下游对接交流活动,为企业搭建沟通平台。鼓励AI芯片领域行业联盟、行业协会、智库单位等行业组织加强能力建设,为行业提供专业化服务。搭建高层次交流合作平台,鼓励开放创新与全球合作,支持打造AI芯片领域品牌展会和论坛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本文件所指AI芯片企业是在苏州依法登记注册,以AI(人工智能)芯片设计、制造、封测等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本文件由苏州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部门承担。 本文件自2025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各部门政策所涉及资金按原渠道和财政体制要求落实。同一事项或项目符合市级财政多个支持政策的,均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不得重复申报。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调整的,从其规定。
2025-03-18 13:16:24国家能源局:2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8.6%
国家能源局发布2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 2月份,全社会用电量74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6%。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2%;第二产业用电量46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4%;第三产业用电量14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29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2%。 1~2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155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为14921亿千瓦时。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2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2%;第二产业用电量96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9%;第三产业用电量29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7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1%。
2025-03-18 13:14:46